沈昭嗯了一下,吩咐两个小跟班把东西拿进去。
拆开其中一份全家桶,给方文秀和沈中顺尝尝,留了一部分给陆之羡带回来,给康娃子恰。
沈昭骑着车,带着另一份去小卖部。
“羡娃子,你看看喜不喜欢?试下合不合适?不合适我下次拿去换。”
方文秀拿出了她在市场买的衣服和拖鞋。
总是见他穿着球鞋,这么热的天,捂着脚起汗,方文秀以为他没有带拖鞋来,在市场上给他挑了一双。
还买了两件背心和五分短裤,村里娃娃和自家娃夏天都是这样穿的,凉快!
拖鞋,短裤配背心,巴适得板~
陆之羡收到方文秀的礼物,神情怔愣,顿时有些无措。
似乎没想到方文秀会给他准备衣服和鞋子。
“外婆,谢谢你。”
陆之羡拿着衣服,真诚的望着她,内心触动。
“莫客气娃!不值多少钱,背心二十块钱一件,市场上卖的都是便宜货,料子肯定没你平常穿得好,你莫嫌弃!”
方文秀其实买的时候,心底也有些犹豫,看娃子平常穿的衣服鞋之类的,一看就很贵,担心娃子看不上这里的衣服。
“不嫌弃,我很喜欢!”
陆之羡当下就换上了拖鞋,双脚得到了自由。
凉拖鞋刚刚合适,方文秀笑着道:“讶,刚好噻,走几步看看,硌不硌脚?”
闻言,陆之羡顺从的走了几步,“还好,不硌脚。”
然后,方文秀让他去试下衣服,合不合身。
陆之羡去卫生间换了出来,顿时感觉清爽了不少,背心很宽松,裤子有松紧带,不会掉下来,还好。
方文秀拉着他的手,前后看了看,露出满意的神色,“羡娃子长的俊,一表人才,穿上蛮帅嘞!要得!”
“外婆眼光好!”
陆之羡竟然也学会了说软话,好似一身刺的刺猬忽然露出了柔软的肚皮。
方文秀笑得合不拢嘴,让他把两套衣服都试了一遍,很合身,不用拿去换。
看来她的眼光估的挺准的,她拿着新衣服,到院子里洗。
现在洗了,晾在院子里,差不多一个小时就晒干了,下午就可以穿了。
陆之羡望着方文秀忙碌的身影,内心某个小角仿佛冰雪消融,胸口闷闷的,一种难以言喻的温暖弥漫开来。
这是他十六年人生当中收到过最便宜的礼物,却是他第一次收到来自长辈毫不掩饰的关爱。
这是他收到过的最好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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