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疫病,棠梨神色凝重,水寇猪婆龙疫病是岳州三害,可这么多年来水寇劫掠杀人跟被猪婆龙咬死的加在一起远远比不上一次疫病所带来的人口伤亡,自古以来瘟疫便等于死亡,便是医学水平达的现代,对于瘟疫严防死控,却依然无法避免,更何况如今的大梁。
棠梨仔细研究过岳州府志,自有岳州开始便有瘟疫的记载,可见由来已久,但也只是记录,何时过瘟疫,死伤多少人口云云,而对于防疫治疗的记载却是从前朝方有的,只可惜州府志上记载的也并不详尽,只是说官府设医署专司疫病之事。
虽记录的并不详尽,但棠梨还是注意到了,在前朝那数百年里,岳州爆瘟疫的频率大大降低,曾经数年甚至十几年都未有疫病生,即便也并未完全杜绝,但即便现疫病,也并未蔓延,死于疫病的人口也少了很多,这充分说明前朝对于应对瘟疫的措施已经相当完备,只可惜随着改朝换代,这些措施并未沿袭下来,以至于瘟疫频,最终成了岳州的三害之。
这不得不说是一大遗憾,而棠梨作为医学世家叶家的传人,军总中医科的王牌专家,对于瘟疫相当清楚,黄帝内经有云“上工治未病,不治已病,此之谓也,这里的治是管理,所谓治未病,便是未病先防,既病防变,也就是说防大于治,有力的防疫措施是杜绝瘟疫的关键。
这个防不止是防止生瘟疫,还需一旦生要防止蔓延,想到此,再也不敢耽搁,忙道“我去看看。”说着抬脚便往那边的帐篷走去。
棠梨怕是瘟疫,行动异常快,丝毫也不拖泥带水,守将卫平倒是颇为意外,心道这小子瞧着跟个弱鸡似的,刚还是齐王殿下从马上抱下来的,即便中正如卫平都不免往歪处里想了,毕竟齐王殿下不近女色是出了名的,如今不禁跟这小子共乘一骑,且抱上抱下的,亲近成这样儿不说,加之这小子生的唇红齿白,模样比女子还漂亮,要说两人没什么,谁能信啊。
以为是齐王殿下的新宠,带到水寨来开眼的,虽齐王说是神医,卫平却并未当真,可这会儿一听说有病人,立马便去了,难道自己猜错了,这弱鸡似的小子真是大夫不成。
且这小子样子看着弱,可这一走起来,挺胸抬头步履坚实,倒颇有几分气势,莫说外头那些大夫,就是水寨里的那些医官,也没这份气势。
卫平虽出身不凡却是从小兵开始做起的,性子虽直,对有真本事的人却格外敬重,对于齐王的尊崇也并非因他身份高贵,而是因齐王当初带兵平乱的丰功伟绩,让他从心里敬重,若不然即便亲王也不会令他如此礼遇。
所以棠梨的做法,让卫平多少有了一丝改观,觉得或这小子真是大夫,只不过到底是不是还得动了真格的才行。
那帐篷里的士兵得的病可不是寻常的病,是皮肤病,那流脓打水的,有的烂的都能看见骨头了,就是自己瞅着都瘆得慌,这小子能扛得住心里本就好奇,加之齐王都过去了,他这个水寨的守将自然也得跟着,再有他也想尽早治好这些士兵,当兵的没上战场,却因为这个莫名其妙的皮肤病丢了命,岂不冤枉。
棠梨一进帐篷,迎面便是一股子冲鼻的臭味,要说这帐篷着实不小,病人也不算多,两边的大通铺上总共也就躺了十几人,可这股子臭味,跟掉茅坑里差不多,实在刺鼻的很。
这股臭味很不正常,棠梨目光落在那个正换药的士兵身上,皱了皱眉,几步走了过去对那换药的小兵道“你这么换药还不如不换呢”
那小兵正屏住呼吸,想着快些换了药,好出去透透气,省的被熏死,不想来了个说教的,先头以为是医官呢,吓的手里的托盘差点儿掉了,侧头一瞧见是个小子,以为是这里哪个伤病的家属呢,遂没好气的道“瞎咋呼什么,滚一边儿去,别在这儿碍事儿。”说着从托盘里拿了块布就要往那伤病的伤口上擦。
棠梨伸手抢了过来“你这块布上刚已然用过,上面还有脓血,怎么还用”
那小兵气的不行“你是大夫,我是大夫,脏水不染衣你懂不懂。”
棠梨给这小子气乐了“这是换药,不是洗衣服,你若不是大夫,如此还情有可原,可若你是大夫还这样换药便是草菅人命。”
这小兵当初之所以谋到医官手下,就是图个轻松,比成日在水里练兵强,也不用去对付那些水贼,那些水贼可都是亡命徒,一个弄不好小命可就没了。
谁知,活儿是轻松了,也没了性命之忧却得给这些伤病换药,这些伤病得了烂腿病,流脓打水,烂的都露骨头了,要多臭有多臭,医官嫌脏,就把这些活丢给了他这个小兵,他没得推脱,只能硬着头皮干,干是干了却满心不愿,应付差事便了,哪管这些伤病的死活。
本来便心有不满,偏还来个找茬儿的,竟说自己是草菅人命,不免怒上来“你小子谁啊,也不看看这是哪儿,就跑这儿来撒野,敢情是活腻歪了不成。”
棠梨冷冷的道“我看你是你活腻了。”说着把这小子往旁边一推,那小子这会儿方看见,齐王殿下跟卫平,顿时吓得脸色煞白,扑通跪在地上。
卫平脸色阴沉“拖下去斩。”
棠梨不会同情这小子,如此对待病人,即便如今他只是个学徒还不是大夫,也是祸害,没有医德的大夫,都是祸害,死一个少一个。
棠梨没理会这小子的死活,而是把自己药箱子打开,从里面拿出了镊子剪子刀子,烈酒等物,开始为那个伤兵清创。
这伤病的伤并不严重,只不过是清创不及时,加之不注意卫生,才会如此,棠梨用剪刀把外面腐烂的肉剪开,把里面的脓血清理干净,从药箱子里拿出药敷在伤口上。
那伤兵舒服的吁了口气“多谢大夫,这药真灵,一敷上就觉好多了。”
棠梨笑了“哪有这么灵,不过是你的错觉罢了,不过你这伤并不严重,按时敷药,过几天应该就能下地走动了。”
那伤兵听了,顿时激动了起来“你,你是说我这腿还能保的住我还能走”那两个军医可都说自己这腿早晚会烂掉的,他已经心灰意冷,想着以后再也无法当兵不说,家去还成了老婆孩子的拖累,哪想竟有了救。
棠梨点点头“也不是什么了不得大病,养好就能走了。”
棠梨也是暗暗松了口气,先头以为是瘟疫呢,真要是瘟疫,可就麻烦了,这一看不过就是皮肤病罢了,这也并不奇怪,这里是水寨大营,这些兵常年累月在水里练兵,极容易染上湿气,这湿气若不及时排出,便容易患皮肤病,加之水边多蚊虫,这些士兵又不在意,蚊虫叮咬后,抓破了再下水,伤口便容易感染,这些军医又不大负责,随意处理,以至于本来一个小伤口却变得越严重起来。
只要不是瘟疫,棠梨便放心了,只不过这个伤病的运气好,不代表所有伤病的运气都好,一共十八个伤病,有十二个伤口不算太严重,清创上药便能痊愈,而剩下的六个因病的早,又延误了治疗,局部脚趾已经黑坏死,若想活命只有切掉。
棠梨很有些不忍,这些大兵的年纪来看,都是老兵了,若截掉脚趾便成了残疾,虽仍能走路,却当不得兵了,家去之后也做不得太重的活计,家里的老小,往后又该指望谁来养活。
可不截却连命都保不住,想到此,棠梨对那军医便恨的不行,作为军医,不过一个小小的皮肤感染竟然治成了必须截肢的残疾,这比庸医还可憎。
心里虽不忍,手上却并不迟疑,手里的小锯把一个个坏死的脚趾锯了下来,本来卫平叫了个小兵过来打下手,谁知那小兵看见棠梨锯掉一个脚趾后,吓的脸色煞白,手抖的连托盘都端不住。
想是刚进兵营的新兵,没见过这样血乎流烂的场面,棠梨也不难为他,从他手里接了托盘,顺手就塞给了旁边的齐王。
棠梨多少有点儿恶作剧的心态,这切脚趾对自己来说不算什么,可别人看来的确有些吓人,这齐王总是冷着一张脸,轻易没什么表情,不知会不会被吓到。
因此,过程中棠梨有意无意的瞄了他好几眼,却现他仍是一贯的面无表情,仿佛并未看见托盘里血乎流烂的脚趾头,只是在棠梨瞄过来的时候,目光动了动,眼底仿佛划过一丝笑意。
棠梨反倒觉得无趣了,这家伙莫不是看穿了自己的心思吧,不过他的胆子倒真是不小。
棠梨却忘了,齐王虽是身份尊贵的皇族,却也是带兵平乱的将军,不是那些养尊处优,成日里架鹰溜鸟的王孙公子,是尸山血海里淌过来的杀神,大军过处人头滚滚,白骨成堆,区区几个脚趾头还能吓到他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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