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只见少女踏着轻快的步伐,依偎在男人身上,男人时不时的低头她,还让她小心点地下的路。
少女朝男人微微一笑。
女的漂亮,男的俊,活像一对佳偶,般配的不得了。
让黄梅和王小莲这样的妇女都很羡慕少女,她们现在无非就是孩子和干活,哪有时间打扮自己啊,而且就算有时间,金钱也不允许啊。
她们男人不会拿钱出来给她们霍霍的。
她们了自己身上,穿着粗布麻衣,而那少女穿着就像是城里女孩,让她们也很是羡慕。
黄梅捅了捅王小莲,道“小莲,这不是你那大嫂吗”
王小莲瞧着叶素素,怪不得这常年不想结婚的秦峥会上她呢,原来她长得这么好啊,细眉大眼,身材秀丽,是个佳人啊。
黄梅王小莲直勾勾地盯着叶素素。
许是她们的视线太过焦灼,引得叶素素了过来,叶素素见有两个妇女在瞧她,她也没多想,只冲她们微微一笑,然后就收回了视线,继续和秦峥说起了话。
叶素素没有多想,可不代表秦峥没有多想,他视线不经意的瞥向王小莲,微不可察的皱了皱眉头。
快走到秦峥家门口的时候,叶素素才感受到了紧张的意味,她拽了拽秦峥的衣袖,苦着一张脸,软糯道“秦峥哥哥,我怕。”
秦峥见叶素素慌张的小模样,忍不住取笑道“怎么,我们一向大胆的素素也有了怕的时候啊。”
闻言,拽着秦峥的衣袖叶素素迅速甩了下来,哼道“我在跟你说认真的,你还笑话我,坏死了。”
叶素素话落,还拿起小拳头扬了扬。
秦峥见叶素素这可的小动作,忍不住笑了出来,大手覆上叶素素的手,安慰道“你放心,我娘这人脾气很好,你不用担心。”
“好吧,就信你一回。”叶素素瞅了秦峥一眼道。
黄梅和王小莲此时像雕塑似的站着,还没意识到秦峥叶素素两人已经走到了她们的面前。
叶素素听到男人喊了一声“肖大嫂”和“弟妹”。
她这才打量起对面的女人,年长一些的女人着大约三十多岁,个子挺高。头上盘了
起来,有些油腻,甚至打着绺,脸型狭长。
人的目光有些锋利,让叶素素一下子想到了精明这个词语。
稍微年轻的女人就是秦峥的弟妹了,身材微微发胖,皮肤灰暗且发黑,应该是没少干过农活。
秦峥拉着叶素素的手向她介绍,“素素,这位是隔壁家的肖嫂子,这位是我弟弟的媳妇。”
叶素素微笑着跟她们打了招呼。
两个人回以微笑。
黄梅天生就是会来事的,活络气氛很有一套,拉过叶素素的手“哎哟,秦峥,这就是你那小媳妇吧,长得可真俊俏。”
叶素素猛地让黄梅抓住手有些不自在,在心里想,她们好像是第一次见面吧,第一次见面就这么热情让她有些不适应呢。
叶素素不动声色的想要抽开手,却没想到那肖大嫂手劲大的厉害,她费了老大劲才将手抽回来,心想估计手都被攥红了。
秦峥说“那我们先进去了。”
黄梅了眼两人手里提的东西,心下也了然,估计是来秦峥他娘的,一脸乐呵道“那你们快进去吧。”
语气格外的热切。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情敌 义薄云天大师兄 重生之财色天下 [三国]香草门庭 快穿之宿主攻略全靠莽 花无百日红之玄凌 重生夫夫养家记 八爷在清穿文里割韭菜[共享空间] 网游之千与千寻 华娱从顶流开始 男主他一心求死 世子爷要娶的盛世白莲 当女帝穿成女扮男装练习生 她病得不轻 教科书式一见钟情[娱乐圈] 穿越现代记事 大荒神记 男主以为我是女扮男装 重生南宋当道士 悬疑片导演
江湖人称她为珑爷,但她却绝非一个男人哦不对,她灵魂里住着一个男人明明可以靠颜值,她偏偏要靠才华。明明可以吃软饭,她偏偏要自己打拼。明明可以让别人保护,她却练成了全世界最强的女人,哦不应...
乡镇女企业家一朝穿越,成了青山村农家小。前世爹不疼娘不爱,亲手积攒的家产被无情剥夺。今生家虽穷,但亲人环绕。小随遇而安,带领一家子努力奋斗建设心中的世外桃源...
新朝轶事汇编高祖好美妇宓后,原适虞国公陆,因罪得出,恰遇高祖微时,结为伉俪。郦氏,成后主妃也,为高祖所获,嬖之。旋高祖西狩灭赵,纳赵太后姜氏。高祖提剑芟群雄,于所平诸国后妃,入侍者众,独姜郦二妃承恩甚隆。国初定,高祖立卫氏为椒宫,姜氏与郦氏为东西二宫。三宫皆是再醮之妇,古今无匹。时人略有阴刺,高祖闻之不以为非,戏题今日能为天贵子,盖因三凤蔽日功之句,以表怜爱。...
乱世之中,烽火天下,他一朝穿越,却是个落魄秀才,要啥没啥,更倒霉的是他还被山贼找上门来落魄不要紧,钱我可以自己挣。什么?没处挣?那就去抢。至于山贼?更不用怕,正好抢了他们的财物做军资。我相信,总有一天我林东的名字会响彻整个大明。总有一天,我林东能挽狂澜之将倾,扶社稷之即倒,延续我族千年文明!...
拥抱黑夜,等待黎明,末世当前,除了肆虐的丧尸,还有被无限放大的人性。人,可能比面前这些丧尸还要可怕...
1842年的一个春天,格蕾丝苏醒于贫穷的伦敦东区。在现代社会生活的二十几年,与在摄政时期生活的十几年,仿佛庄周梦蝶,让人难辨现实与虚幻。此时此刻,格蕾丝身处困境。母亲刚刚生下一对双胞胎,身体虚弱,父亲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