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购所想的,便是殷明麓所想吐槽的,人人都当原主是金丝雀,周大公子是金主,其实两人在交往期间,一直都是aa居多,原主各种买菜下厨,经常用自己的钱给周公子添置高档衣物,甚至别人以为他所住的房子,也是周公子买的。其实那房子是原主和周锦珩两人各自掏了一半钱,付款买的,只是房产证写的周锦珩名字,大家便以为是周锦珩买给小情人的。
而周公子除了节假日礼物,出去旅游的花销等这些情侣必备事宜之外,基本很少在原主身上花钱,但却人人以为原主是周少爷家养的金丝雀。
金你妈个雀,你说你花人家钱了,别人叫几声也就不疼不痒,问题是原主一分没花,甚至是掏钱养渣男和那情敌小孩,这还都被喊了好几年金丝雀,简直不能忍!殷明麓这次来,恨不得榨干这渣男的钱,好让这金丝雀的名声彻底落实了。
如果不为他花钱,那就给老子闭嘴,别瞎逼逼。老子自己出钱买衣服,用得着你指手画脚?
其实都怪周锦珩外表和家世太具有欺骗性了,他出身周家,又是周家独子,基本靠近他的男人女人,都是因为对方有钱。大家伙儿先入为主,也以为原主是那样的人,殊不知原主虽然外表漂亮,但骨子里就是个典型的柴米油盐酱醋茶类型,找对象全为了过日子,却遇上了游戏花丛的周公子,这也真是个孽缘。
而且周公子除了有钱外,外表也十分俊美,带着金丝框眼镜时显得十分儒雅斯文,看着就像一个肯为自己对象出手阔绰的花花公子,谁料骨子里就是只铁公鸡,一毛不拔。
在少年冷淡开口戳破真相时,不仅导购惊讶,其实周锦珩也有些尴尬,下意识地推了推眼镜,他其实脾气是很大方的,不管是对情人还是朋友,只要看对眼了,都喜欢买东西送给对方,那些东西也都很贵重,他家境优越,也没觉得这样的付出有什么。毕竟这些年他对乔安的付出,从衣服、名表到豪车、豪宅,甚至送对方出国深造多年的费用,这一笔笔才是才是真正的高价。
但对殷明麓这小情人,他从没送过什么东西,对方很合他胃口,也对他付出了很多,经常自掏腰包为他洗手作羹汤,他是很想送,但他身边的狐朋狗友闻言,就拉着他道“你别送了,情人这种东西就是看中了你的钱,你如果送几万块的表,为他买衣服裤子,渐渐的你就得送更多了,人都是贪得无厌的,你别看他表面天真无邪,到时候可是会榨干你的钱。”
他本来还犹豫,可对方随即又道“你不是说想跟他结婚,好好过日子吗?那你得考验一下他的人品,这几年先不要给他花钱,看看他本性如何,如果是为了你的钱,那肯定受不了,迟早跑了;如果他不介意,那你婚后再给他花钱,这不就好了吗?”
周锦珩听进去了,也确实在考验少年的人品,现在就在考验期,可是随着少年独立能干,aa成习惯后,他便也习以为常了,觉得不需要送少年东西了。直到今天少年说出口后,他才意识到,他确实没为少年花过钱,不该对少年穿什么衣服指手画脚。
既然花的是自己的钱,少年想怎么穿就怎么穿,都是对方的自由。周公子是个明事理的人,当下不再置喙,只是看着那崭新的白衬衫被导购穿上衣架,放回原本的位置,想象着刚才脑海里的美丽风景,周锦珩一时间有些怅然若失,决定暂时破戒一回,递过一张金卡道“等等,那衣服我包了。”
“好的。”导购点了点头,开始装衣服。
原以为少年就此会高看他一眼,就知道少年却自顾自地逛起了其他衣服,像一只飞入花丛的小蝴蝶,被那些漂亮的花儿所吸引,根本懒得给他一个眼神,于是难得被冷落的周锦珩,等自己身下的反应下去后,忍不住走到少年身边,温柔笑道“怎么样,我给你买衣服了,开心吗?”
殷明麓用看傻子的眼神,认真地回视对方,“那衣服我又不喜欢,你买你喜欢的衣服送给我,想我晚上穿给你,取悦你,方便你对我嘿嘿嘿,就这样你还想我感激你?锦珩啊,你脑子没毛病吧?”
这种赔本买卖,他又不是原主,会为了渣男买一件衣服送自己就开心得转圈圈,觉得渣男爱死自己了,他小算盘可精着呢。
没想到一向可爱的小玫瑰,竟有如此伶牙俐齿的时候,那认真注视着他的黑眸,令周锦珩感觉到一瞬间的心虚,因为对方的话一针见血,确实如此。他这本质就跟嫖客买了一件情趣内衣送人,希望那人穿上,给自己带来愉悦似的,本质上是为了自己高兴,却还指望对方会感激他。
可能是以前的小玫瑰从来不说这些,于是他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变得如此理所当然了。
为了挽回自己的形象,其次是少年貌似生气,周公子便讨好地拉着少年的手道“是我不好,你接下来看中什么衣服,我都给你买。”
这还差不多。殷明麓心里哼了一口气,开始挑衣服,为了让自己立于不败之地,他故意道“你虽然是周少爷,我是小户出身,但我不贪你便宜,这件衣服不错,你还记得我给你买的那件浅灰色西服吗,有白金袖扣的那款,是不是跟这款很像?我们可以搭情侣套装哦!”
少年描述得很清楚,而且就是不久前的事情,周锦珩很快就想起来了,细长的眼睛中浮现笑意,他道“记得,你还说我穿上很英俊。”
妈的,我故意提那衣服,你倒是只记得评价了吗?殷明麓懒得翻白眼,于是假作挑衣服,继续笑着道“你看这件t恤,是不是跟我买给你的那件深紫色衬衫很像?”
“我前天给你买了五条内裤,我自己的却没有买,今天干脆买了吧。”殷明麓装作只是在回忆,实则一一细数下来,周锦珩才现少年竟然为自己买了那么多衣服。周家家大业大,他身为大少爷,衣柜里的服饰多不胜数,于是少年给他买了衣服后,除非是特别出挑昂贵,不然衣柜里到底多了几件,他一向没放在心上。而他自己给少年买了什么,他现自己伸出手指头,也按不下去一个。
而导购也已经默默地呆了,她原以为是包养,貌似是反过来的。看着出身不显的漂亮少年,对周公子的态度,更像是讨喜欢女人欢心的有钱少爷,而看周公子的表现,貌似还习以为常?
周锦珩越听越愧疚,他大手一挥,不等少年继续挑衣服,便道“这半场的衣服我全买了。”没理由少年对他那么好,他却什么都不付出,这样就跟被少年包养的软饭男人,有什么区别。
殷明麓听了,还假意拉扯了一下,用贤惠妻子的口气教训道“锦珩,你买那么多干嘛,我又穿不完,你还在事业上升期,以后还有用得着钱的地方,你这样做真是太浪费钱了!导购,你别听他乱说,这些我们都不要了。”
少年在真心实意地关心他,喊他节俭,周锦珩却听了有些不是滋味,他没想到自己长久以来不付出,却被少年以为是事业上有困难,甚至还喊导购把衣服放回去。一时间,男人的面子稍微落了下乘,考验少年归考验少年,他可不想别人觉得他周锦珩囊中羞涩,是吃软饭的,更不想少年看低了他,觉得他连这点小钱都出不起。
去他妈的考验!谁出的馊主意,他不奉陪了!周锦珩拦住导购道“跟你们经理说,另外半场的衣服,我也要了!”
周公子的脸色有些骇人,让导购迷迷瞪瞪地点了点头,“好、好的!”
在众人手忙脚乱收拾衣服的时候,少年却吹着自己的指甲,嘴角勾起一抹笑,这还远远不够。既然别人没凭没据就说原主是靠人养的金丝雀,那他肯定要贯彻到底咯,毕竟哪有自己倒贴钱养渣男孩子,白天洗衣做饭,晚上还陪睡的金丝雀?
原主做过的,他通通要这周公子连本带利还回来,连肉带骨头的,啃得一干二净。已改已改已改新新电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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