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整个枉死城内欣欣向荣,“哈利路亚”的声音不绝于耳。
如果这是在人间,这充其量就是一个地方的宗教狂热分子过多,但一不偷二不抢,互相进行心理慰藉罢了,并没有什么危险性。但问题是,这里可是冥府的枉死城啊,是东方神话中的冥府。对于掌管枉死城的卞城来说,那不就是等于西方直接送了个卧底进来,把他的大本营直接给他偷了吗!
卞城坚决受不了这委屈,他冲到第一殿去找秦广冥君:“今天你不解决这件事情,我就住在你的第一殿。”
怎么说呢,卞城在冥界的口碑,仅次于蟑螂在人间的口碑。
秦广冥君哪里肯干,他一听这话吓得手里的惊堂木都掉到了地上,着急慌忙地就组织着与西方的神明进行了联络,紧急商量着立刻把传教士在阳寿耗尽之前就引渡回去。谁知道,联络得都差不多了。传教士却说:“我不走,我还没有完成我的使命,我的圣经才讲解了一半。”
好家伙,只听说过请神容易送神难,没想到请人容易送人更难。
最终,冥府送了个投胎大礼包出去,废了好大力气跟西方的神打了商量,让传教士下辈子托生在圣庭之中。圣庭的事终于说动了传教士,让他万般不舍地同意了回到西方。
临走之前,传教士把一身的衣钵全都传给了他从血盆苦界捡来的孤魂——重瞳。包括了他的神父服、圣经、十字架还有那座教堂。他希望重瞳能够代替他,完成他未完成的使命,把剩下的那半本圣经讲完。
重瞳没有信仰,他甚至分辨不清楚是非对错,他很少有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大部分的时候,他只是在遵照着传教士离开的指示控制自己的行动。
不过,虽然重瞳坚持每天在教堂里接替着传教士继续讲解圣经,但不知道为什么前来做礼拜的人却越来越少。
信仰这种东西,悬之又悬,无法伪装。
有的人,只是为了亲眼见一见遥远土地上不知道开没开的花,就可以不远万里,跋山涉水而往;有的人,为了一生都没有听见过的所谓神的声音,就可以远渡重洋,哪怕客死异乡;更有的人,为了一个驱除鞑虏的愿望,可以舍生忘死,笑着说家国为先。
信仰,出于人的热爱。
信仰本身毫无意义,神也并不伟大,真正伟大的,是为了信仰和神可以不惜一切代价的人。唯有人,是这世间最渺小、最脆弱,也最坚强、最宏大。
总之,重瞳毫无热爱的告解,毫无灵魂。
信众们评价重瞳:“他赞美主的声音里听不出一丝一毫的感情,让人感觉像是正在看着一个躲在皮囊下假意称颂上帝的魔物。似乎下一秒,他就会把在场的所有人都吃掉,让人感到不寒而栗。”
时间一长,就没人愿意再往教堂来了。没人愿意做礼拜,教堂也就渐渐荒废了。
但重瞳不想把老师的心血就这么浪费掉,所以这么多年以来,他一直在想办法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他想知道如何才能变成一个像他的老师那样的鬼。他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办法,直到今天。
今天,他遇见了陆仁和一只本应没有感情,但却愿意主动保护陆仁的墟骸。
酆都客(十)
冥府的时间以月亮为计算方式,月缺到月满再到月缺为一个月时,一天有十二个月时。
陆仁和重瞳到达枉死城的时候恰好是其中一个月满之时。
月正中天,大风扬起一地的白沙,吹得一地的骨砾纷纷扬扬而起,如同一层飞舞的轻纱。
再这样苍凉的背景下,从蛮荒之地走来了两名远道而来的旅人。月光洒在两人的身上,又在沙漠上投射出了两道颀长的瘦影,这两名旅人的脚步虽然并不慢,但从远处看去,他们就像是两棵缓慢挪动的枯树一样,怪诞而奇异。
这个时间点,正好是枉死城的守城官老李给自己定下的,在城楼上站岗放哨的时间。
看到沙漠中的两人,他感到很诧异,因为血盆苦界及其周边乃是死地,自从上一任泰山府君故去之后,那地方便被嗜杀成性的恶鬼和巨大残暴的巨蟒所盘踞,他们怨鬼亦不敢步入分毫。
没想到今天竟然打那边来了两个勇士。
守城官感到诧异,但他还是打开了城门,因为枉死城建成之初便是用来容纳冥府里不可往生,又无处可去的灵魂的。到这里的魂魄,无有高低贵贱之分,枉死城一视同仁,一律开门迎之。
说起枉死城的守城官老李,也有一段故事,他原先只是城中的一名普通冤鬼而已。但后来与他一同进枉死城的冤鬼都在阳寿熬尽之后早早地赶去投胎了。只有他,非说有事要办,不愿意往生,死皮赖脸地在这枉死城里留了下来。
又因为他死得够早,死的时候还是隋唐末年呢,所以整个枉死城就他资历最老,所以在这枉死城中送走了一代又一代冤死鬼。
枉死城的主人第六殿冥君卞城,是个不太合格的城主,他不愿意管事,整天神龙见首不见尾,枉死城内又鱼龙混杂,故而终日纷争不断。
老李死前就是个老好人,村的老人小孩他都愿意帮衬,结果人都死了,还是也没能改掉这个习惯。他把枉死城看作半个家,于是便也终日在城里管东管西,帮帮这个,劝劝那个。时日一久,找不到卞城的枉死鬼们就开始习惯于找老李帮忙。
起初的时候老李还不是守城官,只是人们口中的冤鬼老李。后来只要枉死城里只要来了新鬼,老鬼们就会喊他们去找老李,他们说:“你有什么不懂就去找那个大冤种,他什么都愿意管。”
这话老李听在耳朵里,却也不生气,老李觉得他们也没什么恶意,枉死城穷山恶水,时间久了居民有些脾气很正常。
他会笑骂一声:“你不是冤种?咱们这一座城分明都是冤死鬼。”然后继续兢兢业业地帮衬着城里的人。
老李不图名不图利,他就是喜欢这座城。老李觉得虽然卞城冥君不靠谱,这座城里也都是些嘴臭的枉死鬼,但要是没有枉死城,他们这些阳寿未尽又无处可去的枉死鬼就需要整日在刀山火海中游荡,承受地狱酷刑,稍有不慎,还会被地狱里那些厉害的恶鬼吞噬,永不超生。所以啊,卞城冥君愿意建这么一座城给他们遮风挡雨,已经很不容易了,他们很是感恩戴德了。
这么多年过去了,老李已经把枉死城当成了自己的家。自己家里出了事情,哪有不管的道理。
后来有一天,他正在帮着一个新死的枉死鬼找他弄丢的脑袋呢,就遇见了坐在城墙上无所事事的卞城。
那时的卞城冥君正坐在城墙上看着远方的血盆苦界一个人发呆。卞城冥君的容貌一直是个谜团,他每隔几十年便会换一张脸用,谁也不知道他真正的容貌究竟是什么样的。不过虽然脸变了,他身上独属于卞城冥君的气息是不会变的,老李一眼就能认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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