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地上所有飞禽走兽都是领主的,而兰斯从来没有向崔栖潮要过东西,他觉得有点儿惊讶,“当然可以,你是想吃兔子吗?”
“不是。”兰斯摸了摸耳朵,“因为亚伦也想要一只兔子,但是我不舍得把这只兔子。”
“你很喜欢亚伦吗?”崔栖潮又问道,“我经常看到你们在一起玩,其他孩子你不喜欢吗?”
兰斯没想到自己私下玩耍老爷也知道,但下意识老实答道:“也没有,但我最喜欢亚伦,我们最要好,他善良又忠厚。”
“你也非常善良。”崔栖潮说道,贵族阶层的孩子通常是不会乐意和平民及以下阶层的孩子玩儿的,可能与兰斯出生后没有在那种环境下待多久就和他父亲到处流浪有关,后来又来了诺森伯兰,他属于有点儿歪的贵族阶层。
兰斯腼腆地笑了,然后拿着领主老爷送给他的兔子跑去找亚伦。
这只兔子还受了伤,他们给它包扎好,然后亚伦抱着它睡了三天。
第四天的时候,他们一起抱着兔子去找崔栖潮了。
“这只兔子我们还给您,阁下。”兰斯说道。
“这是怎么了?”
亚伦灰头土脸地道:“兔子身上有虫,我抱着它睡觉,虫子咬得我睡不着。我觉得,兔子还是熟了的比较可爱。”
“这一点我很认同。”崔栖潮说道,“这只兔子已经送给你们了,不用再还给我,去厨房烧了它吧。”
兰斯和亚伦面面相觑。
崔栖潮鼓励道:“去吧。”
俩小孩抓着兔子就往厨房跑,果然,玩偶兔子可爱是一回事,活野兔还是应该吃了!
厨娘把这只野兔做成了自己的拿手好菜,葱烧野兔,当然,她有悄悄参考老爷使用的方法,没有把兔肉挂到臭。
烹饪时也不是整只烧了,而是剁开,里头还加了不少胡萝卜和豆子,煮出来能有一大锅,兰斯尝了一口,兔肉丁入味极了,金黄色的外皮,咬开里头还嫩嫩的,吸满了汤汁,葱爆香气四溢。
要说厨娘在老爷那里学到最实用的手法,就是去腥了。因为平时吃的肉多是野味,腥膻味重,以前的烹饪方法要挂臭了来让肉变嫩不说,还非常粗暴地堆砌香料掩盖味道。
在老爷指导下,厨娘渐渐领悟了哪些香料配合起来只要使用适量的份,就能够完美去腥,且提味。
如此改良后的葱烧野兔,没有野兔独有的强烈的腥膻味,肉汁又细嫩有嚼劲,金黄色的肉丁与紫红色的胡萝卜、绿色的葱段,还非常符合中世纪的菜品审美,颜色鲜艳丰富。
厨娘切兔子时是连着骨头剁碎的——有赖贸易队换回来的大量器物,老爷特意让人给厨娘打了新的刀具,特别好用。肉丁上还挂着一些残骨,竟然也都吸满了香味,把肉用舌头剔下来,还能吮一吮骨头,兔子的骨头很细,咬碎了都行,有的部位是脆骨,咬起来咯吱咯吱的味道更好了。里头的胡萝卜和豆子也浸满了汤汁,软软香香的。
厨娘看他俩嚼得又香又脆,都有些羡慕了,因为常年吃硬得要死、还掺了许多杂质的面包,大人的牙齿基本磨损都比较厉害,没小孩牙口那么好。
“你们肯定吃不完,剩下的我给你们收起来,要吃就来厨房拿。”厨娘和蔼地道,亚伦是她儿子不必说,兰斯呢,虽然他父亲是讨人厌了一点儿,但孩子非常讨人喜欢。
兰斯想了想,对亚伦道:“不如我们把兔肉分给城堡的人吧。”
亚伦正在啃着脆骨,抓了抓后脑勺:“我听你的呀……”兔肉很香没错,但兔子本来就是兰斯抓来的,老爷会送给他也是因为兰斯。
“兰斯,你为什么要分了?”厨娘养了几个小孩,哪个不是猪崽一样,一见着吃的就吸光。
“我们已经吃得差不多了,领主老爷每次也都会把菜分给所有人,婶婶,每次大宴会,您做的菜剩下的,都能分到奴隶那儿。”兰斯说道,“食物都是老爷指定的,但是,老爷种蔬菜的时候,手掂一掂就知道壶里的水还够浇几株。”
厨娘一下子愣住了。
她给老爷做菜做了这么久,也看过老爷种菜,一丝不差,但她竟然从来没有想到这一点,难道是因为老爷种菜那一手展露得比较晚。
但不管怎么说,她觉得自己也太迟钝了。是啊,老爷手上的掌控能力分明精准到毫厘,但每次盯着她做菜,指定好的菜烧出来总会特别多。
城堡里的人觉得这是老爷的贵族习性,喜欢铺张、夸耀,看他举办的全糖宴知道了。但是,控制在让人都能吃饱,盘子里剩下一点儿,不就好了么?
再想想这其实很合理,因为平时老爷奖励也总是用食物,而非其他,就连做了糖,也要全村小孩一点儿……城堡里的人平均体重是眼看着增长上去了,这不可能是单纯的炫富吧?
厨娘突然觉得自己现在才现一个非常非常明显的事实,兰斯都一眼就现了。老爷并非大方到把剩下的分给大家吃,而是从一开始就算好了会剩多少。
虽然大家早就公认老爷是个好心人,她还是忍不住吸了吸鼻子,想起老爷做第一餐时,冷冷地让她吃一口,还说是要她记住这个味道。
有点儿感慨的厨娘,帮助兰斯和亚伦一起把兔肉分给了城堡里其他人,大家起初还以为是老爷又奖赏了。
城堡里的事当然瞒不过领主老爷本人,管家在一旁嘀咕这个风气就是老爷带起来的,语气中颇多无奈。兰斯这点动作,在老爷轮番轰炸下还没法让他动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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