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不成欢惨将别,别时茫茫江浸月。”
江浸月第一次注意到江别是因为这首诗,但江别不是,他高一便注意到她了,只不过是借着这句诗的由头,碰瓷。
硬让人家加深对自己的印象而已。
他早就喜欢她了,一眼,一见钟情。
那时候的江浸月,大美女!学霸!富家千金!
各种标签。是让所有人心生自卑,望而却步的存在。
她是学校里公认的女神,暗恋她的人从学校排到了法国。
虽然同一个姓,但江别只是普通家庭,成绩也很拉胯,在江浸月的众多暗恋者中,是排不上号的存在。
充其量就是他那张脸能加一点分,但总得来说,还是不得看的。
那时候流行一句心灵鸡汤。
颜值配上任何一项特长都是王炸,唯独单出是死牌。
故此,学习中插科打诨,成绩一般的江别突然就开窍了,开始发愤图强,悬梁刺股。
事实证明,他还是有一点读书的天赋的,两年时间,学习成绩一路狂飙。
直到一路飙到了全校前三,后来这个好成绩一直保持到毕业,没掉出过全校前十。
校长评价他:“建校以来最厉害的一匹黑马。”
他的事迹,校领导每次在全校师生大会上都必须宣传,用来鼓励全校同学向他学习。
“我们学校一个年级两千来个学生,他进校的时候排名一千九,吧啦吧啦……”
大家都说是他的天赋和努力,但江别更愿意把这归结于爱情的力量。
所以,在他神功大成,名利双收后(这个利是指各种奖学金),他鼓起勇气就开始追逐他最初的梦想了。
但道路十分坎坷,江浸月不喜欢他。
“我不喜欢你,我更不喜欢和我同姓的。”
“为什么?”
“原因不简单么?”江浸月觉得很好理解。别人知道了乍一听还以为是近亲。
“我恰好相反。”江别说,“我就喜欢同姓的。”
“为什么?”江浸月不解。
“原因不简单吗?”
江浸月觉得他不可理喻。
在江浸月的印象里,这是她对他说过的最客气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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