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便哪个弟弟继承黎明家业,好像都没有什么区别,反正两个都是有血缘关系的,又两个都不是亲生的。
她的野心不大,子子孙孙能靠着黎家大树,一辈子衣食无忧就行了。
最终,独属于黎熙瑞的别墅,还是买了。
听说为此向丽霞跟黎光大吵一架,逼得黎光在给私生子买房的同时,又给老婆和两个女儿各自买了套大平层,这事儿才算完。
当然,对于这些,秦悦和黎焰都没工夫去搭理,大房一家子除了二姐梦婷稍微好一点,其他人都不是省油的灯,暂时随他们一家子自己去折腾好了。
充满期待的日子,总是过得很慢,但日子一天一天的,还是到了金秋十月。
2号,是潘筱雅和龙万颐的婚礼,秦悦作为伴娘出席。
说来也真是巧,筱雅将手中手捧花高高往后丢去的时候,那束漂亮的雪山玫瑰不偏不倚的落入了秦悦怀中。
离秦悦的婚礼,只有短短三天时间了。
一开始,秦悦是想将婚礼办在自家的长城大酒店,但黎建忠觉得,婚礼在酒店办,实在没什么新意。
所以直接找到鹤鸣山的景区管理员,说好1o月6号这天,借景区办场婚礼。
如此隆重的一场中式户外婚礼,光是准备工作就得好几天,但黎家有钱啊,能用钱解决的问题,那都不叫问题。
鹤鸣山有个很漂亮的景点,名为聚仙阁,离黎家老宅大概三四百米的距离,以成片的银杏树和枫树而出名,十月,金黄的银杏树叶,火红的枫树叶,正是最美的时候。
黎焰和秦悦的婚礼,就安排在这里。
黎老爷子觉得寓意还挺好:聚仙阁聚仙阁,神仙聚会的地方,一对新人却是只羡鸳鸯不羡仙呐!
秦悦从3号晚上起,就回了清江别墅的家,秦正义,唐秀芝,秦曦秦耀张竣霄,也都一块儿陪她在这边住下了。
用秦正义的话来说:得让弟弟弟妹看着悦悦出嫁,毕竟这里是他们一家三口曾经生活的地方。
越是接近婚期,秦悦就越紧张,若不是姐姐有姐夫陪了,她都恨不得晚上抱个枕头去找姐姐聊天。
5号早上,一家人一块儿吃早餐的时候,坐在对面的张竣霄就现了:“悦悦,你怎么眼睛都肿了,眼圈儿也黑了啊?”
秦曦抬头一看:“悦悦你这……”脸上怎么还冒痘了?
秦悦抬手摸了摸自己的眼睛:“有这么明显吗?”
对面三人一头:有。
秦悦赶紧放下筷子去照镜子,这一刻,天都要塌了:“啊啊啊啊,明天就要举办婚礼了,我怎么变这么丑啊!”
喜欢婚礼上被绿,她转身嫁最帅的英雄请大家收藏:(91919191)婚礼上被绿,她转身嫁最帅的英雄更新度。
喜欢婚礼上被绿,她转身嫁最帅的英雄请大家收藏:(91919191)婚礼上被绿,她转身嫁最帅的英雄更新度。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我的大唐生活不可能那 御兽:开局觉醒双灵环 姐姐你打我吧!疯批总裁跪下请罚 【景零】蜂蜜陷阱就要下给幼驯染 星空战国风云录 投资重生女帝,她竟叫我相公 重生后,我断绝关系,你们哭什么 我们联合!! 党兴龙的异世界之旅 迟来的深情比草贱,我叛出宗门你哭啥 重生之我回到大学时光 欺负我可以欺负我儿子老婆【死】 都重生了谁还学习 豪门盛宠:偏执大佬的小撩精 盗墓:掉到这里我很抱歉 三觉三界 【偏执宠爱】 作精重生,大佬请放过 穿越六零顶包养反派 相思烟雨梦
她是风华绝代的大帝姬,却穿越成被迫替嫁又不受宠的疯批王妃,人人唾弃。刚穿越便被栽赃陷害拖出去喂狗,这谁能忍?摇身一变成为顶级天医,生白骨活死人,天资潋滟,倾城绝色。曾经辜负她真心的哥哥们纷纷后悔,排队求原谅。一心和离却没想到反被残王宠得无法无天。帝云寒,说好的和离呢?之前那是本王眼瞎。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替嫁后,残王的疯批王妃无法无天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替嫁后,残王的疯批王妃无法无天...
人们说冲锋陷阵才是勇敢,盾牌只是懦弱者的遮羞布人们说前人智慧超越后人,后来者最好虚心受教人们说种族的高贵或低贱,是天生而不可逾越人们说真理早已写在教条里,质疑者愚蠢又可笑人们错了。成见和偏见是世...
这是大宇宙时代,众多文明在大宇宙中竞争共存。这一天,太空中漂流的逃生舱被发现,最后的战兵利昂带着神秘诅咒走进大宇宙时代,想当年,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现如今,英雄无觅,新魂持刃求生。PS已完本巫师亚伯超凡大卫等书,品质保证,敬请收藏。...
帝路争锋,星空中,帝路上,神体尽出,而这个时代,却有两位凡体力压诸多天骄。我要不顾一切,用尽一切手段成帝!感情只是前往路上的束缚。没有什么能够打败我,一切的折磨只是变强道路上的磨练。徐长青穿越遮天世界,来到了狠人还未成帝的年代。他在这个世界经历了太多,见到了无数的人性险恶,和各种因为感情而做出的愚蠢选择。而大道是无情的,修士就相当于大道的儿子,而儿子竟然妄想逆伐父亲,这是大逆不道。他为了成帝,为了长生,仙三斩道,他斩了所谓的感情,创造了太上无情体质。证道器骨刀。不舔任何人坚信无敌打败狠人大帝...
...
一朝重生,最苦逼的真千金夏至就把假千金和自己未婚夫来了个捉奸在床!重生第一剑,先斩负心人。看她金蝉脱壳,去往边疆天高任鸟飞。夏至从第一次在火车上遇到周正安递给自己馒头开始,这个人就阴魂不散,每一次吃饭的时候都出现在自己周围,殷勤的又是给自己夹菜,又是给自己夹肉。什么好东西都要让自己先尝一口。夏至一边吃的美滋滋,一边警告自己,此人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最后见过世面的夏至变成了周正安的媳妇。周正安从小没有味觉的周正安在火车上遇到一个看着自己手里馒头流口水的姑娘,好心的姑娘把自己送的馒头直掰走了一半,从此周正安打开了味觉的新世界。每次吃饭的时候,夏至尝过的饭菜,他就能吃出来这饭菜的味道。他围着夏至团团转,什么夏至要嫁人?老子的媳妇儿谁敢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