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蛰历届女友都是大美女,而洛意连“美女”这俩字的边儿都沾不上。
她的五官寡淡,瞳色很浅,眼距较宽,显得疏离而淡漠。如果是模特,还能蹭个“高级脸”的叫法,问题是她的个子也不高,说破天了,不过是一盘清秀白净、平平无奇的小葱拌豆腐。
但是那双谈不上灵动狡黠的猫眼,死死盯着你时,你就会忍不住陷入她强烈的气场中。
她仿佛有能力把一切解构掉,再用她的话语、表情、眼神,重新构造出她周身奇特的力场,如宗教般的氛围能把人牢牢拽进去。
做摇滚歌手,多少需要点儿人格魅力,这也是许蛰当初在酒馆一眼就看中洛意的原因。
两个月前,乐队之前读大四的女主唱去考研了,许蛰必须在短时间内物色一位新的女主唱。
许蛰虽然是浪迹情场多年的花花公子,但在工作方面也是矜矜业业又极度较真。乐队成员都说他不像是个搞乐队的,更像是有一大家子要养活的中年基金经理。
Mmolly乐队算是他一手拉扯大的孩子——从最开始在购物广场免费表演,各个校园音乐节乱窜刷脸,发朋友圈求人来听……到今年终于混出点儿名堂,他可操碎了心。
鼓手叫花花,是个右胳膊纹着大花臂的大飒蜜,一手鼓敲得极其风骚,嘴损得更是想让人把她鼓槌给撅了。
花花点了根烟,说:“让许蛰去唱吧,这样贝斯手也能有事可做。我们乐队算不算是帮贝斯手定向就职第一人,不能各个都像凤凰传奇的曾毅一样闲着。”
“华思瑶你要是不想混了,现在就可以走。”
花花:“玩个梗而已,许老板我错了……”
但她也清楚,他们乐队的风格需要的是一位气场强大的女主唱。
花花同样是乐队元老,为了乐队也牺牲了很多——读大二时大好的公费交换生机会放弃了,硬是陪着前途渺茫的乐队成员们一起筚路蓝缕。
她也倒是能镇得住场子,但奈何她有一副被自己抽垮了的破烟嗓子,让她对着麦克风飙高音,杀伤力堪比在屠宰场旁放个大喇叭。
许蛰不在乎新来的女主唱音准不准,用他的话说,“摇滚最重要的是范儿正”。
所以当他陪着前女友去酒馆约会时,看到临时被拉上台唱歌的服务员洛意,那蔑视群雄、睥睨苍生的人渣样儿,就知道她天生属于舞台。
在乐队成员面前,洛意的话并不多,大家都听说她在学校也是个没几个朋友的边缘人。
所以最开始,大家只把她当成是一个“在台下蔫儿巴,却在台上光芒四射”的奇怪中学生……
后来许蛰想明白了,正是因为洛意不屑于跟大部分人说话,所以在她愿意跟你讲点儿什么体己话的时候,你更会感受到一种强烈的……偏爱。
仿佛自己是被她选中的人,会有种说出来很羞耻的窃喜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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