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涉及大义的情况下,打不过就加入,这没毛病。
可眼前的这个男人听完后明显愣了一下,就仿佛是听到了一个非常好笑的笑话。
他乐不可支地转头看向了身后的同伴,大声笑道:“哈哈哈哈,这小子说想要加入我们,真是太搞笑了。”
我不知道他在笑什么。
这样张扬的性格,放出来的却只是一只不到六十六级的寄生魂。想来身体里哪怕有藏着另外两只,也不怎么样。
那么,在如此近的距离里,我一刀就能要了他的命。
他都能加入,我又凭什么不能?
“别磨叽!赶紧抢完走人,我们只有十分钟的时间。”
他的同伴不耐烦的回应着,身旁那只魁梧的骷髅熊暴虐地一巴掌,扫在了挡在前方碍手碍脚,被吓的腿软而瘫坐在地的一名店员身上。
这个可怜的家伙和我一样,也没有三只满编的寄生魂。
按他的话来说,就是养不起。又不干什么,养三只纯粹是浪费。有一只就够了,省下来的钱还可以补贴家用。
岂不美哉?
所以被拍中之后,他的身上只闪过了一道微弱的保护性光华,随即破碎。那是他体内寄生魂还没放出来,便被击溃了的表现。
而后,他撞碎了店内的展台,吐着血像垃圾一样被扫出了门,生死不知。
死了吗?我的眼睛顿时一亮。
这是,杀人了?
恐怕连那个劫匪也没想到,瘫在地上的这位竟如此的不堪一击。
这感觉就跟抢劫时被人碰了瓷一样,如果重新来过,他一定不会让自己的骷髅熊手贱那么一下。而是会毕恭毕敬的,将地上的这位大爷请到一边去。
至于原因,这里是不夜城,的边缘地带。
可哪怕是边缘,那也是不夜城。
你可以在不夜城里光明正大地抢劫,也可以在不夜城里偷偷摸摸地杀人。
但你不能在不夜城里,光明正大抢劫的时候杀人。
那很蠢。
因为前两者不过是破坏了个别人的利益,而后者破坏的则就是不夜城的秩序了。
这是两码事,也是两个性质。
若只是抢劫一家魂卡店,十分钟的时间能逃掉,那便逃掉了。
等驻守在不夜城的官方组织安全保卫厅赶过来,多半也就是走个流程不了了之。
但这么嚣张的抢劫杀人,惊动的可就是不夜城的夜卫了。
夜卫,卫的就是秩序。
没有人愿意在不夜城面对夜卫,因为不夜城富的要命。
至于这些破坏秩序的人,任何人都可以杀之无罪。
真是一颗大好头颅呢,我舔了舔嘴唇。
我有病,病得不轻。
事实上,谁又没有病呢?每个人都有大病,只是又都喜欢将其藏起来而已。就像是植物将自己丑陋的根茎深埋在土下。你看不见,但你知道一定会有。
我的两只寄生魂其中之一,是一把刀。
一把短刀。
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就是很普通的一把金系刀兵。
普通到不需要拥有什么特别的名字,商店售卖的魂卡上写的就是短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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