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宅居动物,如非必要情况不出门,加上后面几天天气越发炎热,除了偶尔出门散散步、买点东西,他二十四小时基本上都蜗居在屋子里。
某天出门,他下楼碰到路云,见到他牵着跟上次一样的狗子。
柴犬养得肥肥滚滚,两人隔着一段路看了个对眼。
刘宇一加快速度走上去:“小狗子挺呆萌,我能摸摸不?”
“可以,布丁很温顺的。”
得到应允,刘宇一就蹲下来,轻轻揉着柴犬的肉脸。
手心一片舒适,毛绒绒的,揉在手里触感极佳。
“你家小狗子可真可爱。”刘宇一赞了句。
“这不是我家的。”
路云蹲下来,揉揉布丁的脑袋:“是邻居家的,每天下午帮他们遛一会儿。”
“哦。”
刘宇一看到路云修长手指陷在布丁澄黄的绒毛里,在路云左手抬起时,他注意到他食指粘着创可贴,问他:“你手怎么了?”
“今中午做饭,削土豆不小心弄伤了。”
“不要紧吧?”
“不要紧,只是破了一点皮。”
路云手松开,对上刘宇一看过来的眼睛。
两人蹲下来和布丁玩了一会儿,刘宇一问他:“你会做饭?我记得你小时候,电饭锅煲饭都不太会哎。”
“那是以前……”
路云一听他说起这个就有点发窘,小时候大人不让他进厨房,导致他厨艺技能几乎为零,第一次去刘宇一家蹭饭,刘宇一让他煲两人份的饭,他当时直接加了三大碗米。
那天的事他记得很深,刘宇一家的电饭锅都因此罢工报废。
“我现在会做饭了……”
路云十分坚定地对他,试图扳正一些以前的刻板印象:“我会炒一些基本的菜,我爸妈出门这几天,每一顿饭都是我亲手做的”
“哇哦。”
路云这么说,刘宇一都有些期待了:“我跟你相反,这几天我每顿都是外卖。”
刘宇一咋舌,一脸严肃地对他:
“你知道,外卖这玩意儿,吃多了不健康。”
“?”
路云有所预感,他接下来要说点什么。
刘宇一朝他凑近他一点,冲他眨动眼睛,眸子里绽放着期待:
“所以,我能来你家蹭饭吗?”
果然如此。
不等路云回复,刘宇一接着捞出回忆牌:“以前你吃过好多次我亲手做的饭,现在也让我尝尝你的手艺,食材我出,你主厨,可以不?”
“味道不敢保证……”
路云有点心愧,他对自己的厨艺不是很有信心:“我会的菜也只有几个……”
“没事儿。”
刘宇一并不介意,反问他一句:“吃不死人吧?”
“不至于……”
“那就对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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