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曼对古代的东西本身就有一定研究,所以乐多雅被夏曼给说服了。
“唔,既然你们都说这东西这么好,那我就勉为其难的收下来吧!”
“哼,得了便宜卖乖!要不是看在我表侄女这么可爱的面子上,我才不会把东西给你呢!”
“哟,怎么,你后悔了?哈哈,后悔也不行!现在东西已经到我手里那就是我的了,你送出去的东西,可不能再拿回来!不然这可有损你冷大总裁的颜面啊!”
乐多雅以为冷严是想把东西拿回去,赶紧护犊子的把玉佩戴到小肉丸的脖子上。
冷严余光瞥到她的动作,其实这东西本来就是要送给她跟小肉丸的,刚刚说那些话也不过是为了逗她罢了。
正如乐多雅说的那样,他送出去的东西怎么可能还收回来呢?
宁愿这东西她们扔掉,他也不会再回手的。
乐多雅知道这是个好东西之后,就不准备再还冷严了。
她摸着自己女儿脖子上的玉佩,笑的很精明。
冷严冷哼一声:“守财奴这个称呼还真的很适合你。”
之前乐多雅被人叫做守财奴不是一次两次了,所以她听到耳朵里,也没觉得有什么不舒服的,反而还笑的挺开心的道:“守财奴这个称呼挺好听的,我听着挺顺耳的啊!”
因为之前受了太多的苦,所以在没遇到席御臣之前,唯一可以给乐多雅安全感的,就是金钱。
因为那是最不会背叛她的东西。
但自从她跟席御臣认识之后,不知不觉的,她的性格就发生了改变。
在这世界上,有钱固然好,但如果自己身边空无一人,只有自己孤独寂寞,那就算你有金山银山,又能如何?
始终还是自己空荡荡一个人。
没有人关心你,也没有人让你关心。
夏曼拿起包里的手机,朝着小肉丸咔嚓拍了一张。
“你女儿小时候就长这么漂亮,等大了之后肯定是个倾国倾城的美人,到时候,你应该让她去影视界发展啊!”
“哈哈,她以后想做什么都可以,我不会特别阻拦她!”
生了孩子之后,乐多雅虽然看起来还是大大咧咧的,但很多细微的地方上,她却有了转变。
或许,这就是做母亲神奇的地方吧。
时间有时候走的非常慢,有时候又走的很快。
好像一眨眼的功夫,北城就到了春天。
将近四个月的严冬漫长,入春之后,天气的温度显然上升了不少。
本来枯萎的很多花花草草,又重新渐渐的有了复苏的生机。
一个月过去了。
再过两天,就是小肉丸的满月酒了。
吃过晚饭,席御臣抱着乐多雅坐在花园的秋千上,脚底下多了一只与多雅半个手臂那么大的白毛狗。
虽然才一个月,但小团子生长的速度却很快。
每天几乎是以眼可见的速度在长大。
但乐多雅倒一点都不担心他以后会长得很大很高,毕竟她h还是挺喜欢大狗狗的。
而他们口中刚刚的女主角小肉丸呢,此刻因为太晚了,被机器人鱼蛋抱到房间里哄着睡觉去了。
鱼蛋做每一件事都是慢条斯理的,很有章程,可以说,现在很多年轻人可能办事效率还没鱼蛋高。
但是也不得不说,除了做那些复杂的事情以外,鱼蛋作为一个机器人,讲故事的本事,也是一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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