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况我的剑术还不错,这可不是我吹嘘,那个士官老头亲自夸奖过我,说我们这一期学员里也就是我的剑术最出色了。
就是布雷森家那个小子也不是我的对手,虽然我一直很羡慕他有一个地方长官的老爸。如果我老爸也是地方上的长官的话,我也一定可以进警备队。
当然现在说这些都没有用,总之我的剑和我之间还隔着先前那具骷髅士兵。虽说它们不能奔跑,走路的度就和普通人走路的度差不多,动作有些生硬,但也仅仅比一个成年人慢上一线而已。
要在训练场上我打赌可以把它耍得团团转,可是在这种狭窄的地方我冲上去大约是要挨一剑的。
两具骷髅已经越来越近了,那‘咔咔咔’的脚步声就像是敲打在我心头一样,而我自己的心跳得像是打雷,怦怦直响。
我有点手足无措——卧室那具骷髅走了出来,它顿了一下,然后转身快步向我走来。我下意识地后退一步,背上磕上了一个硬东西。
我这才想起自己背后应当挂着一幅油画,这幅画是我祖父那一代传下来的,据说是传家宝,黑椒巷的那个跛子曾经说要用十个金币来买这幅画,但被我父亲拒绝了。
我父亲是个倔老头,但我和他可不一样,如果不是生这样的事情,我时常在想等我将来穷途末路了就把这幅画卖掉,然后买一匹漂亮的马,和对门那个作着商人梦的小姐一起去行游大陆去。
不过现在也管不了那么多了,现在这幅传家宝要救我一命了。我回身抓住那幅画的木质画框将它扯下来,这个时候我可没什么心情担心会不会弄坏它——要知道这东西可至少值十个金币,虽然我一度怀疑它值更多的钱,因为黑椒巷那个跛子是出了名的吝啬的。
十个金币可是一大笔财富,我从小到大见过最多的钱大约是十个银币。
我忍不住吸了一口气,感到自己的手一个劲地在抖。我想等一下我将这幅画向那具可怕的亡灵丢出去,乘它防备的时候从它身边溜走,然后拿到剑,凭借自己的剑术把这两个骷髅架子打成一地碎片。
当然我也可以如法炮制,不过是跑到街上去。但我不敢保证外面是不是也有跟这些鬼东西一样的玩意儿,赤手空拳冲出去完全是找死。因此我定了定心,觉得做人还是要勇敢一些比较好。
虽然这只是一个比较理想化的想法,说不定它会什么都不管地给我一剑,然后等会我就要去见玛莎大人了。
我忍不住想到,他们会不会给我立一块碑呢,上面写道——
“可怜的布兰多,他显然料错了——”
我打了一个冷战,赶忙甩甩头把这个幽灵一样阴冷地盘踞在我脑子里的可怕念头甩出去——呸呸呸,我才不会死呢。
然后我又看了看自己手上那幅灰扑扑的油画,说真的我看不出这东西有什么好的——这是十个金币?不知道这么丢出去那位黑椒巷的跛子会不会感到可惜?
可那具可怕的亡灵已经近在眼前了,我没时间为即将失去了的十个金币和与那个商人小姐一起行游大陆的机会而可惜,因为我已经下意识地将那张画框丢了出去。
我丢得奇准,那幅画几乎是以一条笔直的线飞向那具白森森的骨头架子,太好了,而那个蠢货果然意识地举起剑就是一记横劈,我看到那张灰蒙蒙的油画‘撕拉’一声在半空中分为两片。
好大的力道!不过还好士官长没有在关键性的问题上撒谎,这些骨头架子果然缺乏智慧。
我脑子里几乎才刚闪过这个问题,人就已经下意识地冲了出去。
我卧室门离我并不远,感谢玛莎大人,我只要再冲出去几步就能看到我的剑安安静静地躺在那里。
那柄剑也是我的传家宝之一,我祖父曾用它上过阵,据说他为一位骑士当过一段时间侍从,而这柄剑就是那位骑士老爷赏赐给他的——
那柄剑应当是三十二年制式的,剑上有常春藤的印记,是为了纪念戈兰—埃尔森高原之战的胜利。
我记得那一年陛下更改了骑兵长剑的制式,将剑长从原本的两臂长改到一臂半,而护手上的铜饰也被换成了一般的铁花,这是为了节约成本以适应越拖越长的‘十一月战争’。
没错,那正是一柄骑兵剑。
哼,只要等我拿到那柄剑——
“玛达拉的杂种们,就轮到你们倒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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