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这荒草地边上就有个小水坑,前几天刚下了雨,水积了不少,林荃淼跌跌撞撞的跑到水坑边,再也顾不得身上的袍子还是新换的和水坑里的水干不干净,扑通一下就跳了下去,水坑也只得齐腿深,林荃淼手忙脚乱的在里面扑腾了许久,这才上岸来,嘴里直嚷嚷:“这也太厉害了,潮水般的一片直往人身上爬。”完了后又得意洋洋的一指他刚刚找的地方:“那可真多,某还没见过这么多的,往常能见着一点就不错了。”
“走,瞧瞧去。”其实王况出来并没报多大希望,他带大家来找的便是白蚁,当然了,他要的不是白蚁本身,而是白蚁卵,白蚁虽然也能吃,并且后世许多吃过的人都说味道不错,但王况总觉得有点不习惯,相对来说,白蚁卵就好多了,而且还是高蛋白,营养丰富,可以炒来吃,也可以炸来吃,还可以摊饼吃,总之,爱怎么吃就怎么吃,要是口味独特的,喜欢就那么生吃也未尝不可。
其实白蚁的攻击力远不如黑蚂蚁,尤其是那种米粒大小的黑蚂蚁,攻击力惊人,不要说一大窝,随便来几只咬上你几口,那注入人体内的蚁酸就能让你疼上好多天。白蚁或许也有蚁酸,或许没有,王况不是学生物的,没研究过,但是曾经被白蚁叮过,没什么大不了的,即便叮上一两百口,也只是轻微的疼,隔天就没事了。
没想到这荒草地里竟然有如此一大窝的白蚁,看着那潮水般从被林荃淼刚才破坏了的缺口涌出来的白蚁群,王况是吃惊了,以前见到的白蚁,一窝顶天了也就十几万只,蚁窝直径也不过二三十公分,可眼前光涌出来的怕就不下几十万,由此可见,地下的窝该有多大。
“有口福了,有口福了。”徐国绪两眼放光的盯着那些白蚁,忙不迭的解下身上的袍子铺在地上,双手连连的刨着,连土带白蚁全刨到袍子里去,看他那熟练的模样,应该是没少吃,至少是进宫前肯定是常吃的。当王况敢肯定,徐国绪肯定没吃过白蚁卵,盖因一般的白蚁窝都不大,所以卵也就不多,而且白蚁卵也只不过米粒般大小,一小窝白蚁的卵拢共只有一捧左右,自然是没有白蚁多,因此上很容易被人忽视。而眼前这么大的一个窝,搞个不好能有上千万只的白蚁,那么卵就能得好几斤了。
程处默见徐国绪忙起来,他也赶紧的吆喝着学着徐国绪忙起来,一边还冲着边上发呆的尉迟保琳喊:“小黑碳你莫非傻了,赶紧的,莫要让它们都跑了。”这还是王况第一次听到程处默叫尉迟保琳为小黑碳,但尉迟保琳并没那么黑,就不知道这外号从何而来了,难道是从他老爹那继承来的?
除了王况和王冼外,其他人都忙了起来,王冼在建安的时候,就尝过蚂蚁卵的味道,自然对这些白蚁看不上眼,王况则是等他们把白蚁清差不多了才会动手来掏白蚁卵。可他们不知道啊,对王况束手不管也没丁点的埋怨,在他们看来,但凡是大厨,许多事情是不用动手的,那精力得放到烹食上去,这些个体力活,自然更轮不到王况来动手;至于王冼么,还是个孩子嘛,小孩子帮忙反而碍手碍脚的,王冼不来帮忙还更中他们下怀。
王况在建安给王五整蚂蚁粉的时候并不在建安,虽然后来听说王五是吃蚂蚁把病给调理好了的,但自己也没尝过蚂蚁的味道,更别说蚂蚁卵了,见大家都在忙,他当然是不会落后的,而且几人里,就数他的战果最大,不一会工夫就刨了满满的,在徐国绪的指点下,找到另一个干净的水坑,把整件袍子裹着的连土带白蚁全倒了下去,土沉下水,白蚁就漂浮在水面上了,然后再用袍子兜起来,把水沥干后,袍子里就是白花花的一团白蚁了。他这一次就有足足两大捧,约摸着有一斤多快两斤了。随后,徐国绪、程处默他们也都刨完了一兜,洗好后和黄大刨得的一合并起来,竟然足足有一面盆那么多。白蚁进水后,大多都不会动弹了,但也有不少还在爬,徐国绪就从腰上解下了个葫芦,拧开嘴,把葫芦里的酒洒到白蚁上,不一会儿工夫,所有的白蚁就不再乱爬了,见到葫芦,程处默不由得冲王况挤了挤眉毛:“二郎你瞧,某说他是吃货没说错吧?随身都带着酒。”
“继续,继续。再搞些来,娘咧,某还从没见过这么大窝的,这会可要好好的让二郎整治整治,变着法的吃。”徐国绪一边嘟嘟囔囔,一边顺手就从白蚁堆里抄起一把往嘴里塞,含糊不清的说着:“这生吃味道就不错了,若要是搞熟了,加些料,那还真是如二郎说的,是极品美食了。唔,可惜了,这要是用流水洗的,就没土腥味了。”
要说生吃白蚁味道好,王况并不是很认同,人在吃东西上都有个味觉惯性,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吃惯了嘴,长年下来,人的食物来源基本上都已经固定了下来,瓜果菜蔬和熟的鱼肉,冷不丁的突然吃下一个完全迥异味道的东西,肯定不习惯。所以很多人在第一次吃到生鱼片的时候都不会觉得有多好吃,往往要吃过几次后,才会慢慢的习惯,就是这个道理。因此,当程处默和尉迟保琳也学了徐国绪的样子抄一把白蚁丢嘴里嚼两下就愁眉苦脸的样子,王况也就不奇怪了,不说别的,就说白蚁头部的外壳,要是用油炸了就酥脆酥脆的,口感应该不错,但生吃起来肯定是渣渣的,再加上从没生吃过昆虫的心理因素一起,感觉能好才怪。
不过程处默他们都还相信王况的手艺,心想,生吃不好吃,并不代表熟了就不好吃啊,否则王二郎也不会带他们来刨了,更不会说出是极品美食的话来,王二郎敢夸口这么说,那就必定是好吃的,得,继续努力刨吧。
只有黄大,学了徐国绪的样子生吃后,反而是眉毛一扬,有点兴高采烈起来,吃了一次还决得意犹未尽,又抄了一把进嘴,见黄大吃得这么津津有味,徐国绪顿时觉得跟他亲近了许多,要不是常饿肚子的人,断断是不会习惯生吃虫子的。他冲黄大笑呵呵的:“黄大郎看来也是常吃的。”
“嗯,某跟小东家之前,常年在外帮行商跑腿,有时候没吃的了,又没山林草地好猎鼠兔之类的,就逮着什么吃什么,莫说这白蚁了,便是连蚂蚱也常吃的。”
“呀,蚂蚱可是好东西,烤来吃,香。”徐国绪一说起吃的就来劲,眉色飞舞的。
“切,油炸才好吃。”王况站在旁边,背着手看他们忙乎,冷不丁的插嘴鄙视了徐国绪一把:“油炸了,洒上胡椒和辣椒及盐碾成的粉末,那才叫个香。”这个王况小时候吃过,小时候家里困难,一个月都难得见到一次肉,所以特别的馋嘴,好在阿哥经常去钓鱼来吃,也能解解馋,但那年头,河里的鱼几乎都被会钓会捕的捞得差不多了,每次钓的鱼也不过是手指头那么大的几条而已,一家四口人,每人分得的就那么一条,顶不了什么事,阿哥那时候是个乡村教师,很得村里人的尊敬,村里人见王况家困难,便会三天两头的让阿哥去山上砍一棵成材的树去换些东西,王况记得小时候,每每吃饭时,阿姐总要细心的把王况碗里的掺在米饭中的番薯丝给挑了,王况自己也常常去村边的小溪里抓小鱼小虾吃,但几乎都是非常小的鱼虾,也不能解馋。有一次阿哥的一个学生偷偷摸摸的给王况送来一包纸包着的东西,金黄金黄的,煞是好看,等王况吃完了才告诉他说这是油炸蚂蚱腿,害得王况差点就当场吐了起来,后来长大了,就难得再吃到了,心里反而怀念起来,事实上,王况怀念的不是那个味道,而是那里面的一种很淳朴很平淡的,如水一般纯净的感情。所以在一听说徐国绪说起蚂蚱,压在心最底里的记忆就如同潮水般涌了上来,脱口而出就说到油炸蚂蚱了。王冼在旁边听了眨巴眨巴眼,自己从小就跟着二哥一起下河摸鱼上树掏鸟窝,怎么就没吃过呢?
看徐国绪他们掏得差不多了,王况这才撸起袍袖,把程处默靴子上插着的匕首给抢了过来,开始挖白蚁窝,挖不到多深,就见里面白花花的全是米粒般大小晶莹剔透的白蚁卵分布在大大小小的“房间”里,王况这才停下手:“喏,这才是某要找的极品美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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