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的清晨,冯迟早早的醒来,怎么都睡不着了。他翻出自己一年以前添置的全套跑步装备,发现运动手环很久没用,已经坏掉了。
之前冯迟和莫铭城相约每天晨跑,结果他每天早上都起不来,莫铭城却每天坚持着。后来他觉得马路上空气污染太严重,就跑去公司附近的健身房办了张年卡,最后只去了一次就送给了公司新来的实习生。
冯迟盯着镜子里自己瘦弱的胳膊,叹了口气,“我觉得这样也挺好的,干嘛非得人人都练成肌肉男呢,对吧。”
冯迟总是能给自己的懒惰找到借口,而且还以此为骄傲,莫铭城最佩服冯迟的一点,就是他超级好的心态,很迅速调整情绪的能力,说白了,就是心大。
上大学时,莫铭城就是个学习很勤奋,对自己要求很严格的人,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图书馆的雕像、自习室的幽灵、追寻知识的灵魂”。
冯迟却不一样,他每次都是临时抱佛脚,考前一周才开始疯狂复习,但最后的结果也不差,事实证明,脑子好用的人,临时抱佛脚从来就不会被踢。
他们两个都算是大学里的神人,当然由于学习习惯完全不同,他们对彼此也是非常佩服的。
冯迟抬起头,发现自己鬼使神差的跑到了欧家所在的小区,想进去找她,却被保安拦在了外面。
“我是来找朋友的,真的。”
保安说什么都不放他进去,他只好拨通了欧明雪的电话。
“你有病啊,这么早给我打电话!”
电话的另一端传来欧明雪的怒吼,振得冯迟的耳朵嗡嗡嗡地想了很久。
欧明雪下楼时,还带着满满的起床气,“你这么早来我家干什么?”说着还打了个哈欠。
冯迟看着随便穿了身运动服的欧明雪,忍不住说了一句,“气质真的是什么衣服都挡不住啊?”
“你说什么?”欧明雪没听清楚,“我刚下来没来急带隐形眼镜,所以耳朵不太好使。”
“我夸你好看呢!”冯迟故意凑到她耳边大声说,结果后背就落下了重重的一拳。
“真的是嚣张!”欧明雪看了看时间,“对不起,我的偶像包袱还没醒来,所以现在我是一个暴力少女。”
虽然靠近海边,榕城的夏天还是有些闷热的,两人出了小区,沿着环海路一直跑,吹着海风倒也很舒服。
他们在行政广场前停下脚步,大妈们正扎堆跳着广场舞,提着鸟笼遛鸟的大爷从他们身边经过,叽叽喳喳的鸟叫声隔出很远还能清楚的听到。
“我有时候觉得,这种生活气息也挺好的。”欧明雪擦擦额头的汗,“可我爸非要把我培养成得不识人间烟火,好像这样才符合我的身份,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
冯迟越来越觉得有趣,第一次吃饭就选了个普普通通的小面馆,后来又拉着他去夜市吃夜宵,今天又说出这样的话,好像面前的这个姑娘和在莫铭城面前那个时时保持着优雅和骄矜的富家女不是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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