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急,时间早着呢!”耿秀铃还特意看看车春旺,“你太脏!人穷水也贵?”
“说什么呢?走啦!”耿仲礼挥挥手。
一直浮想联翩,且瑟缩发挥的王格扬,浮想联翩,时不时狂扇自己,骂自己蠢,蠢得象猪,这一冲动,窗下塌天大祸,狗日的曹真善咋他妈跟灯草似,这么不禁打?他死了吗?太他妈冲动了,完全是沈冬秋那狗日蛊惑的,要本来好好的,穷就穷一点儿,可以没有女人,但至少是自由的,这下好了,要是曹死了,他一准被枪毙,太冤了,苟活几十岁,还没尝过女人嘞,就这么死了,憋不憋屈?想到这,他潸然泪下,不是怕死,而是死得不值。
“你他妈怎么嚎上了?出来,给我滚!”叮叮当当,开门的声音,狱警开锁。
“我哭我的,关你什么事?”惊魂甫定的王格扬一下子懵圈了,竟突然听不懂人话了,极度恐惧,让他害怕,他深知:曹真善不是一般人,许多人和他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尤其是他深爱的女人古淑华,道姑仙风,云一样飘逸,古铃又是古淑华的女儿,嫁了沈冬秋,不管处于什么目的,只要曹氏咽下那口鲜气,他必死无疑,且死不足惜,他一个穷困潦倒的光棍汉,死了就死,他咽不下这口气,他憋屈:他念念不忘姚翠萍,就这么便宜了旁人?心有不甘,这是他一生的遗憾,好象姚氏笃定非他不嫁了!
“滚出去!纯粹浪费粮食!”狱警老鹰拎小鸡一样,把他扔到外面,又叮当锁了门,头也不回就走。
“哎!哎哎!你把我扔这儿,我晚上睡哪儿?”
“憨熊一个!你他妈的被放了,还不赶紧回家,吃你憨娘几口奶!脑袋让门挤了!”有个胡子邋遢的四十岁上下的看着凶悍的男人,靠在门上,舌头在嘴里搅动着。
“那么说,我没事了?”他哆哆嗦嗦站起来,摸着头,拍拍脑门,有些跌跌撞撞,往外走,阳光遥远,要穿过长长的走廊,才能走到阳光里,那不是阳光,而是金烂烂的金子,他甚至能听到风里的叮当声。
老天饿不死瞎家雀,他重获自由了,这些天他长吁短叹,抓耳挠腮,风,穿堂风象女人的手,牵着他,拽着他,摇着他,他手足舞蹈旋转着,跟风,比风快,“哈哈哈……”喉咙深处流淌出浪花一样欢快的激情,妈妈的,老子逆走鬼门关,又活了回来,那些象青苔一样长在心里的欲望,又酥痒难搔,象把柔软的小毛刷,在他心缝里,来回剔刷,他不自觉象军人那样:竖起右掌,“我保证:毫不利己,专门利人!”
在那样的节奏和气韵,他穿着破旧的球鞋,一只脚的大姆趾顶破鞋头,象春笋钻出来,他浑然不知,全然不顾,沿着弯曲、高低不平的小路,一路握紧双拳,象参加军训一样,甚至自我喊出,“一、二、三;一、二、三、四!”的口号来,难怪古人说:夫战,勇气也。一鼓作气,再……贵为匹夫,极剧的悲,极剧的喜,从绝望到冉冉而升,僻如朝阳,新生似我意,他怎能不欢呼雀跃?从低谷迈向巅峰,一个过惯最悲微的生活的人,从死恢看到了复燃的可能,要么死得凄惨,要么活得光鲜,他这一次回去,必然迎来人生高光时刻,没什么的,他可以甩甩一头草一样肮脏的长发,耸耸鸡架一样干瘦的双肩: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沈冬秋,你要兑现你的承诺:副队长!叫我王副队长!嗯哼!王格扬这会儿有些疯癫,他甚至大喊,“我胡汉三又回来了!”接着又说,“借我麸子,必须还我大米!分我糟糠,必须还我黑豆!”他双手扎煞着,伸向空中。
自我膨胀的火,烧得他四肢不着地,像腾云驾雾一样,一路狂奔。
太阳疲了,跌落在地平线上,风软了,贴着地面沟沟壑壑栽筋斗云。不远处袅袅的炊烟,柔若无骨,在雾一样的霞影里飘散,再而衰,的确,迈在乡间小路上,王格扬两腿酸软,象喝醉酒一样,慢慢清醒,随着家的临近,就象汽球掉在葛针上,他的少有的英雄气概,象支离破碎的瓦片,散落在泥土里,那诱人的灰黑,跟泥土一家,除过半天一声羊咩咩咩,就是笨拙的老黄牛半天一声哞---哞---哞----,他已经能够闻见鸡鸭鹅屎味,鼻子起二节,嫌弃连同鼻涕一同弹到地上,妈妈的,任凭你是孙悟空,只要双脚一踏进这片土地上,就如同泥牛入海,就算你使尽浑身解术,最终如石沉大海,几千年的默守陈规,陋习已经如同青苔,从渗漏的地方,长满心缝,心就一下悲哀起来,他已经是即将奔五的人了,人生日头还有多长?曾经的荒唐,结出了寂寞的苦瓜,这就是社会主义?他算是鳏寡孤独中的一份子,他没有过爱情?哪怕是稍纵即逝的一瞬?没有!确实没有,他悲哀地想哭!三而竭,他颓废想坐在地上,妈妈的,他是绝缘体?哪怕是哑巴、腿脚残疾,甚至是楞子,只要是母的,也能给他传宗接代,就这也没用!难道漂亮的、烧人的如同他妈火一样旺旺的姚翠萍不待见自己,他就是阿猫阿狗,用来让人嫌弃的!
苗启才队长是听到什么风声了,还是出于同情?亦或是良心发现?在傍晚时分,穿着破旧的衣裳,腋下夹瓶老白干,悄不惊声走进那个平时人鬼不沾破败的院落,那天晚上,月色朦胧,星星爆米花一样散落,他的行为很难解释,算是鬼使神差,除了一瓶酒,就是一包他吃剩下的花生米,说它剩下都不太准确,是吃过,但剩得太多,足足装了王格扬家的蓝边大碗一碗,难怪王格扬感激涕零。
渠西生产队队不大,大约三百多人,没有哪一个人亲自登门,安抚一下他受伤的心,包括他的堂兄弟王格非在内,他要死要活,与人家无关,人家老婆孩子热炕头,哪里抽得出时间来?就住王格扬家附近,超不过三家人,王格非甚至:
“乖乖个隆得咚,老娘要吃鸡蛋炒大葱……”王格扬兴奋起来,拿着三个豁豁牙牙的碗,上面滴着水,往灶台上一放,这碗恐怕有历史了,也算是王格扬继承的一小毛遗产,三个碗三个样。
“你咋不吃狗蛋炒大葱呢?”苗启才实在是不敢恭维,一口气刚缓过来,就乐上了。
“苗大队长,辛苦你倒下菜,我去尿个尿,顺道刷一下筷子,腾出地方盛酒,苗大队长是好人呐,好人终归会有好报:你就等着儿孙满堂,官运亨通吧!”王格扬火烧饭烫一样,手足舞蹈,这距离他公牛一样嚎丧,不到一个小时,他在象鞋靠子(做鞋用浆子一层粘的布),板硬的衣服上擦两下手,把衣服上的脏气,擦到手上,走出门,又挥一下手,“还有花开富贵!”,随手把长短不齐、粗细不一的筷子,热缸底。
“我今天脑袋是让驴踢了!”苗启才摇摇头。
当王格扬盘腿大坐在床上时,花生米已经被苗启才抖落在碗里,两个咸鸭蛋在灶台上,苗启才就坐在一条只有三条腿的板凳上,当端起碗那一刻,王格扬鼻子一酸,“苗大队长,我谢谢你,是你让我找回重新做人的尊严,来,我敬你,一切都在酒里!”
“来!在酒里!”
两只破碗磕击出清脆的响声。
“不瞒你说:苗大队长,这些年,我活瞎了,也往坠落里活,有谁看得起我?”筷子夹起一粒花生米,往嘴跟送,手一抖,却掉在床上,“妈妈地,连你也欺负老子?”“叭!”筷子猛地拍在灶台上,“我日你亲亲妈,就算你跑到天涯海角,老子也要吃了你!”一个趔趄,差点儿跌倒,一只脚踩在破鞋里,另一只脚叉在床,床象秋千摇晃起来,弯下腰,拾起地上花生米,扔嘴里,“妈妈的,有点香,它跑不掉的!”
“你坐下!”
“一定的!苗大队长,今后我必以你马首是瞻,酒象汽油,只一点点,就窜出妖艳的火苗,来!我再敬你!”不等人喝,他倒喝了一大口。
“兄弟,姚翠萍是好,可她身后一大串油葫芦,没点儿真本事,你还就真养不活她们,即使跟了你,也会鸡飞狗跳,弄不好,再给你戴顶绿帽子,得不偿失呀!”
“我听你这口气,咋是来给田家兴当说客了?这碗里的猫尿,不会是他送的吧?”
“如果是这样,就倒了它!”苗启才把粗糙的手,伸到他面前,端起他的碗,“志士不饮盗泉之水;廉者不受嗟来之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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