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小若计划成败的两个关键:金易和宋元。
金易,是引诱黑风门诸人进入圈套的关键。
宋元,则是收紧圈套,彻底的完全的消灭黑风门的关键。
红杏轩,床榻上,三公子,发觉了金祥木的异样,随后接收到黑风门总部被灭的消息,当即暴怒,黑风门的失败几乎等同于他角逐大位的失败,
这一点,极可惜。
在青石城在百符城,无论是暗月宗还是五刀会,他的大哥、二哥都遭遇到了失败。
那么他,三公子,南方一玉,便迎来了历史性的极佳机遇,一旦黑风门诛杀宋元吞并千雷宗,如此成功,父亲自然对他青睐有加,那么下一任极凶门的大位便是非他莫属了。
所以,三公子不惜一切代价,哪怕是魔化,哪怕是变成了这种人不人、魔不魔的怪物,他也要因此获得超强战力,他要清除。
在三公子的眼里,宋元乃是他走向大位的最大的障碍。
障碍,必须清除。
抬手一拳,一股黑色的煞气轰然而出,瞬间凝实,形成了一团黑色的硕大拳头,下一息便距离宋元不足一丈之远了。
迅疾,退后,与此同时,宋元运行飓风诀化生风旋盾、运行雷霆诀化生雷盾,防御身前。
轰然爆响,威能对撞。
风旋盾、雷盾就好似两面纸糊的墙壁一般,瞬息撕裂,爆碎四散……威能略减,依然凶悍的煞气巨拳,直直轰在宋元的胸前。
幸好,宋元有雷灵护甲,董大器利用雷神重铠、暴雷锤的残片,倾力打造的护甲。
即便如此,莫大威能,打得宋元腾身而起摔落到数丈开外,浑身酸疼倒是没有内伤,不过,竟然,护甲之上条条蛛网般的裂纹延展开来。
董大器信誓旦旦地认为,绝对可以防御分念期大修士的攻击,如此,显然,魔化之后的三公子的攻击威能超越了分念期大修士。
宋元骇然大惊。
他心中隐隐有不妙之感,三公子的突变似乎有那么一点点,超出了千小若的计划。
不敢有丝毫怠慢,赶紧启动火宝葫芦,噗,一声轻响,一团灰色火焰喷薄而出,骤然爆开,瞬息而至,化为一蓬灰色雾团笼罩而下……
好似一阵风吹过,宋元喷出的阴火自三公子的身前吹过,从他的身后透出,灰色焰雾浑然消散,如此,一阵风吹过也就吹过了。
完毕。
三公子体内的煞气竟然就这样,被阴火消融分解了大约一半左右,煞气之于他就相当于真元之于宋元,忽忽间,其实力大损。
没完。
宋元继续激发火宝葫芦,喷出一星,烈火,好似油灯的火焰就那么一点点,悠悠飘忽,忽而消失,下一息,便出现在三公子的身前,诡异莫测。
以致恶魔般的三公子也本能的退后一步,右手拍去,煞气狂涌,他想驱散这小小的一星烈火。
只是,烈火,没入其巨大的、黑色的、五指尖锐的掌心间。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奇人之上 你被我附身了 提灯贞观,冒充天人混大唐 金丹大宗师 我在身体养条龙 全家穿越,我绑定淘店系统去逃荒 末日求生,我能复制异能 天庭红包群 天符战神 妾本贤良 无敌修仙奶爸 取骨换皮?这逆天凰命你配吗 一脚悲催穿越古代,努力搞钱 盗墓开局超神兽不死鸟血脉 大唐第一公主 我可能没有演技 战神,从五秒不死开始 身为律师凡人,居然能与众仙为友 那个废柴超凶哒 清名路
她是风华绝代的大帝姬,却穿越成被迫替嫁又不受宠的疯批王妃,人人唾弃。刚穿越便被栽赃陷害拖出去喂狗,这谁能忍?摇身一变成为顶级天医,生白骨活死人,天资潋滟,倾城绝色。曾经辜负她真心的哥哥们纷纷后悔,排队求原谅。一心和离却没想到反被残王宠得无法无天。帝云寒,说好的和离呢?之前那是本王眼瞎。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替嫁后,残王的疯批王妃无法无天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替嫁后,残王的疯批王妃无法无天...
人们说冲锋陷阵才是勇敢,盾牌只是懦弱者的遮羞布人们说前人智慧超越后人,后来者最好虚心受教人们说种族的高贵或低贱,是天生而不可逾越人们说真理早已写在教条里,质疑者愚蠢又可笑人们错了。成见和偏见是世...
这是大宇宙时代,众多文明在大宇宙中竞争共存。这一天,太空中漂流的逃生舱被发现,最后的战兵利昂带着神秘诅咒走进大宇宙时代,想当年,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现如今,英雄无觅,新魂持刃求生。PS已完本巫师亚伯超凡大卫等书,品质保证,敬请收藏。...
帝路争锋,星空中,帝路上,神体尽出,而这个时代,却有两位凡体力压诸多天骄。我要不顾一切,用尽一切手段成帝!感情只是前往路上的束缚。没有什么能够打败我,一切的折磨只是变强道路上的磨练。徐长青穿越遮天世界,来到了狠人还未成帝的年代。他在这个世界经历了太多,见到了无数的人性险恶,和各种因为感情而做出的愚蠢选择。而大道是无情的,修士就相当于大道的儿子,而儿子竟然妄想逆伐父亲,这是大逆不道。他为了成帝,为了长生,仙三斩道,他斩了所谓的感情,创造了太上无情体质。证道器骨刀。不舔任何人坚信无敌打败狠人大帝...
...
一朝重生,最苦逼的真千金夏至就把假千金和自己未婚夫来了个捉奸在床!重生第一剑,先斩负心人。看她金蝉脱壳,去往边疆天高任鸟飞。夏至从第一次在火车上遇到周正安递给自己馒头开始,这个人就阴魂不散,每一次吃饭的时候都出现在自己周围,殷勤的又是给自己夹菜,又是给自己夹肉。什么好东西都要让自己先尝一口。夏至一边吃的美滋滋,一边警告自己,此人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最后见过世面的夏至变成了周正安的媳妇。周正安从小没有味觉的周正安在火车上遇到一个看着自己手里馒头流口水的姑娘,好心的姑娘把自己送的馒头直掰走了一半,从此周正安打开了味觉的新世界。每次吃饭的时候,夏至尝过的饭菜,他就能吃出来这饭菜的味道。他围着夏至团团转,什么夏至要嫁人?老子的媳妇儿谁敢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