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往里走,昼夜温差越小,中午也热得不行,她今天把剩下的半只烧鸡吃了,又担心肉包子时间长了恐得糟蹋,一口气把剩下的肉包子全给吃了,现在撑得直想吐,为了不让自己打嗝,她是强忍着的。她知道众人怀疑,不过她可是成了精的,想抓住她,不是那么容易。为了避免曝露,她聪明得把烧鸡剔了骨头只剩下肉,吃剩的油纸包绝不乱丢,每隔半个时辰就把车窗打开透气。这招偷吃的办法也是长时间的实践反复锻炼出来的,想当初她老妈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找了几个凶神恶煞的老太婆,成天跟着她,走路得身姿柔媚,微笑得顾盼生姿,日间读书,晚上下棋,空了就听经,连吃个饭都管得贼严,一说怕她胖了,二说姑娘家吃饭要斯文,她那吃相,像哪儿来的叫花子。翠薇往厨房拿了好吃的过来,就藏在她屋里,什么时候想吃什么时候取,从没被发现过。毕竟谁也想不到,大家闺秀的衣橱里,通常藏着的都是鸡腿儿、鸭脚什么的。今日午后她开始认得路,这里距离京城约莫六百里,照他们这样的前进速度,不出两日便可回京。车里的干粮足够她吃几天的,一到京城,就算没钱也饿不死她。俗话说,备周则意怠,人算不如天算。过度自信往往自取其辱,丁思若再一次证明了这一铁的定律。隔天她去湖边找地方“方便”,走了很远,和一大群沉默寡言的男人为伍,既少了嚼舌根子的是非,又可以趁方便的机会扔掉马车上剩下的垃圾,神不知鬼不觉。回来的时候众人都已经走远,只有车夫还在等她,见她回来,拼命招手。这些人,生怕回去迟一会儿,京城就会飞了似的,那么不喜欢带着她,不如就在这里把她扔掉好了。哪有想得那么容易。她来不及多想,上车就锁好门,困得不行,裹上毯子倒头就睡。睡醒车子还在一直往前走,饥肠辘辘的她习惯性地将手探到行李后面去,结果,所有吃的都不翼而飞!仔细看过才发现自己实在太大意了,行李虽然还都在原来的位置,但整体又向后退了一截,她怎么就没发现呢?“该死!”她拍了一下车窗,拉开门问车夫,“谁进来过?”“姑娘刚走王爷就上去了,说是找本书。”车夫有些害怕地看着她,“莫不是丢了什么?”“没有。”她瞪着正前方骑着高头大马的乐风,如此体面的人物,怎么不是抢就是偷?当着车把式的面儿,她总不能说他拿走了她的余粮。“进去吧,姑娘。”车夫笑道,“尘太大,仔细脏了您的衣裳。”虎落平阳被犬欺,她都快被他踩进土里了,只有车夫还当她是娇贵的姑娘。得寸进尺就是这么来的。“给我个馒头。”她见他行囊鼓鼓的。“不行啊。”车夫一脸为难,“王爷刚刚交待了,没有他的允许,不能给姑娘吃的。”“他有没有说为什么?”她扫了一眼老实巴交的车夫。“没有。”车夫摇摇头。“那是因为我病得很重,这趟就是进京找大夫的。”她转头憋住气,直到憋了一脸通红然后转过来,可怜兮兮地看着车夫,“大夫说不让我随便吃东西。我知道王爷是为了我好,可车夫大哥你想想,我都是要死的人了,难道连吃顿饱饭都不行吗?倘若今天就这么死了,还得饿着肚子。”编了个谎话,不但得了两个大白馒头,还得了些鹿肉干,她就着凉水吃馒头嚼肉干果腹,生活从天上直接掉到了地下,硬邦邦的鹿肉干咸得要命,冷冰冰的馒头跟树根似的,嚼着都费劲,早知道会被这样洗劫一空,还不如全吃了!可惜了她那壶等桂花酿!一口没尝过,亏她一直怕酒味太大会被闻出来。这该死的混球!他的人生已经无聊到这种地步了吗?是不是做那些国家大事做傻了?胭脂野菜粥,鹿肉干。他坐下了,吃得慢条斯理。她走过去,端起大碗,站在他身后,呼啦啦地大声喝着碗里的粥,她喝完一碗,用力将碗往桌上一放,用袖子擦嘴,瞥见他才吃了两三口。盘子里鹿肉干有限,她右手抓起一块塞进嘴里,左手又拿了一块。他放下碗。“不喝了吗?”她舔了舔嘴,贪婪地看着他面前剩下的大半碗粥。他盯着黏在她脸颊上菜叶,一脸嫌恶。“你喝不下那我就喝了?”她挑眉一笑,不等他做出反应,便伸手端起他面前的碗,一口气喝光里面的粥,笑吟吟地看着他,又将空碗慢慢地放回他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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