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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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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爱丽丝长大啦~

好久不见的男主明天也要再次出现啦~

第17章chapter17

总而言之,是否要在满十七岁时成为未来之神的信徒,完全不在爱丽丝需要考虑的事项列表里。现在他们师徒计划中最重要的一步,就是要让爱丽丝以红发艾伦的身份单独参加一场战斗,赢取胜利之后,顺利晋升为特级佣兵。

最近半年以来,不死罗姆的手边有好几个比较特别的任务邀请。他权衡过后,最终决定让爱丽丝赶往摩尔斯城,帮助那里的城主击退龙堡伯爵的进攻。

龙堡与摩尔斯城相邻,龙堡伯爵和摩尔斯城主之间的仇恨从三代以前就开始了。最近几年局势愈发紧张,大战一触即发。从各方面来看,这两家的实力基本上势均力敌,因此都在想方设法网罗出名的骑士和佣兵,力图借此增长己方的实力,提振士气。

龙堡伯爵手下有战术精英加尔骑士,听说这一次又雇佣了银盔德维特。银盔德维特也是三级佣兵,名声与红发艾伦一样响亮。这样一来,摩尔斯城主似乎就显得处在劣势。因此他早早就向佣兵公会去信,要求不死罗姆师徒前往相助。

以这场战争的规模和对手的实力来看,如果爱丽丝能在这场战斗中击败银盔德维特,帮助摩尔斯城主取得胜利,她就一定能晋升为特级佣兵。不过银盔德维特不是好对付的,他若是听说红发艾伦要来摩尔斯城,肯定也会打起一百二十分的精神。对于那些不打算参与这场战斗,只准备看热闹的佣兵们来说,与其说这是龙堡伯爵和摩尔斯城主之间的战争,还不如说是两个三级佣兵之间的争斗,谁要是赢了,谁就能当上特级佣兵,输了的话,大概就只能成为臭水沟里的一堆烂肉,被死之眷属拎去做稀奇古怪的实验。

不过爱丽丝若想继续在这行里干下去,就不能害怕这些。

罗姆替爱丽丝选定了这个任务之后,给她讲起了他所知的情报:

“银盔德维特从做初级佣兵时起,到现在已经有了八年的经验。他年纪比你大两岁,身材很高大,走得是刚猛的路子。据说他特别害怕头部受伤,总是戴着一个银盔——这也是他绰号的由来。虽然一般来说普遍认为银盔德维特战斗力很强,但我曾经见过他,感觉他的能力还够不上特级佣兵。他的弱点是不太灵活,你要是对上他,胜率应该不低。无论如何,总比你对上一个真正的特级佣兵要好。”

爱丽丝还算挺有信心,虽然她尚且未曾单独出过任务,但也曾对上过不少强者。只要她还想继续当佣兵,这就是必不可少的过程。

龙堡伯爵发动攻击的那一天,恰好是爱丽丝的十七岁生日。她带着摩尔斯城主雇佣的佣兵队伍出战,只觉精神百倍。

出名的佣兵在打仗时是很占便宜的,虽说佣兵们都有死在战场上的觉悟,却不会轻易向高等级的佣兵发起挑战。毕竟佣兵们都很珍惜自己的生命,明知打不过,就不会过去送死。正因为这个缘故,一个出名的佣兵几乎可以抵得上一整支佣兵队伍,所到之处,凡是看见她那显眼红发的人,大多直接转弯往别的方向去,不想和她正面对上。

当然,她也遇上了几个与她等级相同的佣兵,那些佣兵都是听说了她在这里之后,特意加入了对方的军队,要来与她交手。那些人没有她名声响亮,也没有像不死罗姆那样的一个好师父,虽然同为三级佣兵,但与她交手几回合就会溃败。

爱丽丝就这样且战且进,不久就看到了银盔德维特。

银盔德维特像红发艾伦一样,只要一眼就能认出来。他头上总带着一顶银盔,头盔上面飘着蓝色的帽缨。他的头盔把脸挡得严严实实,看不清他的相貌,不过这都无所谓,只要知道确实是他就好。

战场上相见,用不着寒暄客套,两人拔剑相向,双剑刚一交锋,爱丽丝就明白他并不像她想象得那么容易对付。

爱丽丝本来就是女孩,走得一向是轻盈的路子,银盔德维特的体力远胜于她。他用一柄非常沉重的巨剑,爱丽丝的剑与他的碰了一次之后,就开始尽量避免与他的剑相碰,害怕自己的细剑会折断。银盔德维特身上的甲胄相当齐全,爱丽丝的细剑根本不可能穿透,只能想办法从关节连接处下手,而这就要求她的手格外地稳,难度很大。

尽管如此,她还是想方设法找机会刺中了德维特的右肩,德维特闷哼一声,鲜血顺着剑锋淌了过来,爱丽丝精神一振:

这下可好了!他右肩受伤,用起剑来就不会那么灵活。

然而德维特只是将剑换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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