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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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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呀……”爱丽丝叹了口气,“你说得对。”

“你怎么了?”瑟西里安问,“居然在意这种事,这不像你。”

“确实有点。”爱丽丝承认,“最近和菲洛骑士在一起待得太久,多少有点受了他的影响。”

“菲洛是个很把骑士守则当回事的人。”瑟西里安说,“说来好笑,那些真正信奉贝尔特契和光明神的人反而没那么讲究。”

“我现在已经是骑士了。”她说,“我该按照他的去做吗?”

神明的回答一如往常:

“没有什么应不应该,一切都只在于你自己的选择。”

爱丽丝没再说别的,第二天上场比赛的时候,仍是骑着由瑟西里安变化的马去了。

瑟西里安变化的黑马,有着任何良驹都无法匹敌的优点。它与她心灵相通,能感知她的情绪。

谁也不知道爱丽丝从哪里弄来这么一匹马,那些卸掉“别扭”钉子的骑士嫉妒得要死,当他们再度冒着风险,趁着没人时潜入马厩,却发现那匹引人注目的黑马并不在那里,只得悻悻地回去了。

与此同时,爱丽丝在比赛中势如破竹。

她虽然是第一次参加马上比武,但她出色的反应力让她迅速找到了节奏,当她赛到第四场时,她的能力几乎达到巅峰,以极为出色的敏捷和少见的膂力,在第一个回合就把对手戳下马去。

四场赛完,她又一次进入了决赛。

肯特却没有她这样的好运,进入六强之后,他遭遇了流浪骑士贝内特。

流浪骑士贝内特是整场比赛中最闪亮的黑马,他在斗剑比赛中排在第二名,射箭成绩也相当不俗。虽说他所在的小组中,另两位流浪骑士并没能取得什么像样的成绩,但他本人目前的总分正以微弱的优势领先爱丽丝,位于排行榜第一。能够想象得到,等到比赛结束,他一定会成为各地领主竞相争夺的对象。

不过到目前为止,他应当还没确定要效忠的主人,他穿的还是商人赞助的铠甲,上面绘制着食品店的广告,他的马老到掉了牙,又瘦骨嶙峋,简直像是从屠夫那里救出来的。但这一点也不妨碍他比赛时表现得非常迅猛,就连那匹老马也有一股疯劲儿,拼了命地冲刺,光凭那气势也能把对手吓住。每当他赢了比赛,都跑去村里的酒馆,喝一杯淡麦酒庆祝胜利。他喜欢在酒馆里高谈阔论,还要举着酒杯感谢赞助他铠甲的食品商,笑称他为“我的主君”。

肯特与贝内特差不多打了了平手。三个回合比完,每个人都戳中了对方两次,谁也没能把谁打落下马。最后他们只能依据长矛的损坏程度判断输赢。贝内特的长矛损坏得更厉害,因此得以被判胜利,得到了参加决赛的资格。

“你是个厉害的小伙子。”贝内特真心评价,“如果你年纪和我一样,这一场肯定就赢了。”

贝内特很少这么评价对手,不过肯特还沉浸在“如果再努力一点应该就能打赢他了”的懊恼中,一句话也没有跟贝内特讲。

进入决赛的另一个人是菲洛骑士。

老骑士从第三场比赛开始加入,他的病刚好,脸色还挺苍白,爱丽丝和肯特两个人一起帮他穿铠甲,老骑士的铠甲是家传的,重量是现在新打造铠甲的二倍,如果没人帮忙,他简直上不去马。爱丽丝和肯特架着他,帮助他上马,能听到他的呼吸有些粗重。

他的状态非常让人担心,看见他策马奔驰,爱丽丝和肯特都要捏一把汗。可他居然还是把两场比赛都打赢了。

菲洛骑士骑在马上,腰身拔得笔直,用头盔遮住面孔,让人一点看不出他的虚弱。虽然他的力气有些不足,但他所拥有的经验和技巧让他足以在两个回合以内击败对手。病弱的雄狮依然是雄狮,有些骑士只是看见他,心中就已经怯了,根本没法与他对敌。老骑士出招准确,只要出手就必然击中,甚至还打落了一个骑士的头盔,一次性得到两分。

所有的观众都在为这位勇猛的老将鼓掌欢呼,村口的个人分数预测榜上,老骑士的名字高高地排在第一位。

过去的传奇未曾完全失色,即使只是一轮夕阳,也能释放出金色的光辉。

虽然菲洛骑士和爱丽丝同属一组,但按照比赛的要求,两人仍要进行对决,分出个胜负来。爱丽丝在抽签中抽中了前两场,这意味着她要先与贝内特比赛,然后再与菲洛骑士交手。

贝内特是她遇到过的最强劲的对手,爱丽丝没想到,这一次她又要与他交手了。

马上比武选手的准备区域位于赛场两侧,按说在赛前见不到面。但贝内特特意提前来了爱丽丝这一侧的帐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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