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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天的晚饭送来之后,雷切尔伯爵终于亲自来了。
他打开窗洞露出面容,烛火刺得爱丽丝眼睛疼。
“我的主人想要见你。”雷切尔伯爵这话不是问她的意见,只是个通知。说完这一句之后,他就转身离开,只留爱丽丝独自疑惑。
主人?一个伯爵为什么会有主人?通常来讲,贵族们要向国王宣誓效忠,国王可以被称为是他们的主人。但在此时的语境之中,雷切尔伯爵所提到的人绝对不可能是国王。
爱丽丝把之前打听过的有关雷切尔伯爵的事在脑子里梳理了一遍,骤然想起一个她原本没怎么当回事的奇怪传闻。
那传闻说,雷切尔伯爵虽然明面上执掌着佣兵公会,是一位手握大权堪比国王的男人,但实际上,佣兵公会并非他所有。他虽然掌控着一切财富的钥匙,却只是一个看门人。
他名义上效忠国王,实际上却在侍奉着另外的主人。
国王陛下也知道这件事,他虽然想方设法派出过许多密探,始终未能摸清那位主人的身份。有人推测雷切尔伯爵的主人是北地最大的贵族格雷厄姆侯爵,但这只是闲人毫无根据的瞎猜,毕竟如果真的是他,国王陛下没道理查不出来。
就连国王陛下都查不出来的事,靠着爱丽丝临时抱佛脚做的这点功课,实在不足以猜到雷切尔伯爵“主人”的真实身份,爱丽丝认为那位“主人”一定是个非常特别的人物,不过像这样的猜测毫无意义,一点价值都没有。
管他呢,反正她只是想要珠冠,如果能见到雷切尔伯爵的“主人”,说不定事情还会迎来新的转机。
虽然雷切尔伯爵说要让她去见他的主人,却没人过来押送爱丽丝。爱丽丝也不着急,吃过晚饭之后觉得格外困倦,很快窝在稻草上睡着了。
就在她睡着的这段时间,雷切尔伯爵的侍卫们来开了地牢的门锁,给她换了个地方。
这事儿说起来也够丢人的,雷切尔伯爵手下的侍卫们有些怕她,也担心路上有闪失,所以给她的晚饭里下了些能让人昏睡的迷药,这才放心大胆地把她送走。于是等爱丽丝睡醒,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她发现这里已经不是地牢,自己正睡在一张柔软的大床上。
这床真是舒服,爱丽丝还从来没睡过这么舒服的床。这种体验让她觉得挺新鲜,滚了两下,一时半会不想起来。
她跟着师父那会儿,经常能以低廉的价格蹭到旅店的高级套房住。不过那些旅店平常的房客不过是些佣兵,至多也就是些失去主人潦倒了的骑士,所谓“高级套房”也不过就是房间大一点,更何况罗姆可没有什么尊老爱幼的观念,就算住高级套房,爱丽丝睡得也是外间给跟班住的床,并不比一般客房的床强多少。
之前在黑暗的地方待了三天,虽然这间卧室里的光线实际上非常昏暗,爱丽丝还是花了一点时间适应。她在床上蹭了又蹭,花了好长时间才坐起来。
她先按照通常的习惯把自己从上到下检查了一遍,很好,没有受伤。甚至那把匕首也被放在床头柜上,没有被拿走。不过她之前穿着的破衣烂衫已经被人剥去,换上了一件白棉布晨衣。她的身上并没有锁链之类的东西,倒是显得很自由。不过这个房间也没有窗子,只有一扇门。
难不成这里也是一间地牢?
这大概不太可能,毕竟没人会在地牢里放这么舒服的大床。
爱丽丝走到门口,推一推门。
门没锁,一推就开了。门口等着个女仆打扮的姑娘,见她出来,向她行个礼。
爱丽丝开口问她:
“雷切尔伯爵呢?”问完,又停了一停,“还有,我的衣服呢?”
“伯爵把您送来之后就回去了。”那女仆这样回答,“您的衣服已经破了,扔在洗衣房那里……您还要吗?”
爱丽丝一怔,摇摇头:
“如果有得换,就不要了。”
那件衣服买来的时候就是二手破烂货,她穿着它参加了三次伯爵的宴会,打了一场架,又在地牢的稻草堆里滚了几天,大概早就没法穿了。
女仆点头:
“主人会在早餐之后与你见面,请您不要着急,在这里稍等片刻,我去替您拿早餐、取换的衣服来。”
女仆说完话就走了,看起来并不打算限制她的自由。爱丽丝站在门口往走廊里看看,目之所及没看见一扇窗户。这里若不是一座完全没建窗户的大宅,就仍是什么地方的地下室。大概整座建筑只有一个出口,笃定了她跑不掉,所以也不用找人看着。
当然,爱丽丝也不想跑。她已经撑到了这时候,若是现在再逃走,未免过于亏本。无论如何,总要先见了雷切尔的“主人”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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