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啊!那竟然是一个哨兵!”
“那可是只靠一个人就可以将我们全部杀死的哨兵!”
“太可怕了!上将竟然将这样的武器带来……上帝啊,阿门!”
“好险,好险!我们交出了凶手……”
林辞身后的人群中发出了一串惊恐的低语。
那个高大的哨兵没有向这边施舍半个眼神,机器人似的,径直走向加长汽车的后门,深深地躬身,为里面的人打开车门,右手五指并拢作掌状,抵在低矮的车框上,充当肉垫。
挺着肥硕啤酒肚的中年男子黑着脸,下了车。
这个人就是史密斯了。他是个向导。
林辞紧盯着中年男人手中那把染着血迹和泥土的手枪——是他逃跑途中丢弃的那把,本属于上将儿子的枪。
史密斯推开士兵,带着他的哨兵,向林辞走来,并给手中的枪上了膛。
砰砰,砰砰。
林辞的心跳变得极快。
当死亡近在眼前时,他还是害怕的。
“就是你,杀了我的儿子。”
史密斯阴森的话语随着冰冷的枪管,贴上了林辞的眉心。
“就是你……”
“恶魔!滚开!”
稚嫩的童声伴着一块混着泥水的砖块飞来。却不是砸向林辞。
史密斯笔直的西服被泥水打湿弄脏。
“你抢走了我家所有的东西!你害死了爸爸,害死了妈妈!奶奶也在昨天因为没有水,没有吃的,死掉了……”
“英雄哥哥!你杀死了恶魔的儿子!杀得好!杀得好!就该让这个恶魔尝尝生不如死的滋味!你是大英雄,你是我们的大英雄!”
贴在林辞眉心的枪口动了。
不!
林辞不认识说话的女孩,但或许是在火焰帮带孩子带久了,他对这些小崽子们总会格外心软……
顾不得对着自己的数十枪口,他飞速转身,后扑。
砰!
晚了。
林辞被史密斯的哨兵单手抓回。
“啊!——”
他的肩膀被捏到骨裂。
但那声痛苦的惨叫,却不知是为了伤痛,还是为了那满脸泥污,摔倒在血水中的小女孩。
“生不如死的滋味?”
满眼血红的中年男人喘着粗气:“是,是生不如死的滋味……”
他瞪着眼,扫视着已经被完全吓懵的贫民区百姓,一脸愤怒的各众帮派成员,最后直勾勾地看向林辞,对自己的哨兵道:“带回去关起来。”
“我要让他,生不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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