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婶,别难受了,你这样子陈叔他在天上看见了也肯定是难受了。”
杨烨峰马上安慰着她。
陈婶终于点点头,用纸帕擦了一下眼泪,然后又和杨烨峰絮絮叨叨地说起些陈年往事来。
两人聊了一会儿,杨烨峰又一句没一句地问起关于陈叔案子的事情,说是现在他要调查陈叔的案子,陈婶也一边想一边回答着。
等到杨烨峰和谭文诺两人从陈家出来,已经过了好几个小时,谭文诺坐上车子的副驾驶席,一边回忆着刚才陈婶说过的话,一边说:“按照陈婶所说,陈叔死前一段时间,似乎的确是发生了什么事情,整日惶恐不安、战战兢兢的。”
“恩,而且他死的那天收到了一封信,信上没有署名,只写了一个时间和地点,似乎是相约他去那个地方。而且到最后,他尸体发现的地方,也距离信上的地点十分接近。”
杨烨峰淡淡地开口说道,“如果陈叔尸体发现的地点就是第一案发地的话,那么,那里肯定留下了不少的线索。”
谭文诺点点头,对杨烨峰的话表示赞同。
两人此时的目的地,正是陈叔尸体被发现的地方,那是一个人烟极其稀少小村子的外缘,周围树木茂密,很少有人经过,十分容易隐藏,
当时陈叔的尸体也正是在树林之中被发现的,地上隐约还可以看见黑色的血迹干涸的痕迹。见到谭文诺沉默着四处观察,杨烨峰不由得问他:“发现什么了吗?”
“我在想是什么野兽把陈叔咬死的,根据尸体来看,那种动物似乎体型庞大,爪牙极其锋利,似乎只用它的爪子就能撕破人的身体。你看,这里留下了几个脚印,六个脚趾,类似于狼犬,但是又没有那个狼犬的品种是这种脚印,看起来倒像是什么新品种。”
谭文诺正盯着那几个脚印看,耳边突然传来小狗“汪汪”的叫声。
他顺着声音的方向看去,只见到一只白色的小狗从树的背后跑了出来,睁着一双黑亮亮圆鼓鼓的眼睛看着谭文诺,然后冲着他欢快地叫了两声,还摇了摇短短的小尾巴。
谭文诺忍不住伸出手摸了一下小狗柔软的毛,小狗也亲密地蹭了蹭他,似乎把他当做了自己的主人。
“欢欢,原来你在这里。”
一个扎着马尾辫看起来只有十七八岁的女生跑了过来,见到地下的小狗,马上抱了起来,又笑着对谭文诺说道,“这是我家的小狗欢欢,它总爱乱跑,见了谁都亲切得很。”
“很可爱的小狗。”
谭文诺看了一眼那个女生怀中的小狗,又微微笑道,“你们这一带很多人喜欢养狗吗,刚才路过的时候似乎看见不少。”
“对的。我们村里的人都很喜欢狗,我家也是养了不少狗,我也很喜欢和狗做朋友。”
马尾辫女孩笑得甜甜的,声音充满了阳光的味道,“狗是人类最忠诚的动物,是我们的好朋友。”
“那你们这里的狗会伤人吗?”
女孩马上摇了摇头:“就会吓唬吓唬来狗东西的贼,应该不算伤人吧。”
“那你可曾见过一种身形高大,六个脚趾的狗?”
谭文诺开口问。
“六个脚趾?”
女孩倒是愣了一下。
谭文诺指了指刚才发现的脚印给女孩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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