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晚上,有人来领主府接我。
我本来打算去那里,但他们似乎特意来接我。
我心中有些遗憾,但又不能放过这份意,于是我上了马车,前往领主府。
餐桌上,斯特凡和米拉欢迎我们。
我感觉自己已经很久没有吃过这样的饭了。我以前当老师的时候就在这里吃过饭,我想可以肯定地说这里的食物尝起来就像是在家里做的。
不,要说第一个吃到的,我觉得是要塞里的卡斯特先生第一个吃到的。
嗯,它确实很好吃,所以这是一个小问题。
该隐等人也对食物赞不绝口,斯特凡等人也面露微笑。
我不知道我是不是有点担心莫多先生呢?
我们一起吃饭,但没有真正说话,只是时不时地看看对方,就吃完了。
他是有话要说,还是因失败而感到沮丧?不管怎样,如果你有什么话要说,我希望你说清楚。
我问过斯特凡,但他说可以让他一个人呆着,所以我决定这么做。
我希望我不要永远成为一个麻烦的抱怨者。
“你觉得怎么样,爱丽丝?这之后你想喝一杯吗?”
“呃呃呃,我不会这么做的。”
“真的吗?太可惜了。”
饭后,斯特凡先生邀请我喝酒,但我拒绝了。
晚餐时有酒,但我不太擅长喝酒。
嗯,考虑到爱丽丝的设定,她并没有那么弱,但就爱丽丝的情况来说,当她喝醉的时候,她会用一种很麻烦的方式。
这就是说,接吻某人并不重要。
以前和稻叶同学交换位置的时候就已经做过了,一想到要自己做,就想稍微犹豫一下。
事实上,如果对方是斯特凡的话,那就真的很危险了。
即便只是这样,斯特凡在爱丽丝眼里也算帅哥了。在这种状态下,如果亲吻恶魔被激活,那绝对是一场灾难。
当她发现我不能去时,她邀请ca代替我,所以我没有发脾气,但一时有点紧张。
“这是一个不错的小镇。”
“是啊,大家看起来都好热闹啊。”
回到旅馆休息的时候,听到小天狼星和小樱在谈论这件事。
当然,我认为这也是一个不错的小镇。
我并不是说赫斯提亚王国不好,只是我感觉那里每天都在发生战斗。
当然,有些普通人没有那种进步的欲望,但也有很多坚强的人每天努力学习,永不停息地试图达到顶峰。
当你处于这样一个国家的最高层时,你会感到有义务尽力而为。
当然,就算你不努力,以你现在的水平,也很可能过不了。玩家和本地人之间的差距一直很大,现在我已经120级了,我想除了玩家之外没有人能超越我。
但是,如果我偷懒了,我就无法证明自己是上级,再加上不知道什么时候会被抓伤的紧张感,我又不能偷懒。
不断努力变强固然令人钦佩,但却令人窒息。
相比之下,这个小镇就没有那种压抑的感觉了。
确实,所有的战士都在努力变强,但与其像赫斯提亚那样碾压上级,步步高升,不如大家一起努力,一起变强,我觉得就是这样的想法。
还有,当我需要喘口气时,我可以好好喘口气,如果我不绷紧肩膀或肘部,没有人会责怪我。
我喜欢这种轻松的感觉。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哆啦a梦:这个世界有点不对劲 我的精灵怎么全是问题儿童? 克拉达尔的日常生活 咸鱼翻身胖头鱼(重生之养肥你) 明日方舟:我就是要当白兔子的狗 即日起,全人类随我反攻凶兽! 逆噬诸天 这是用臣换来的江山(重生) 纯情萌妻太撩人 逆凡尘 搞定清冷穿越女,她带全家致富了 娱乐:开局砸了综艺无人机 崛起美洲1620 神魔在世,我提刀弑神 黄金渔场 重开:13次成为魔法世界创世神 婚宠之枭妻霸爱 高武:开局大成圣体!你成武圣了 凤凰台 偷走他的心
社畜李白衣意外穿越到一个男尊女卑的大坤王朝,意外成了镇国将军的儿子,李白衣那就一个兴奋,当场就要励志当一辈子的败家子,没事逛逛楼和里面才华横溢的女子探讨人生,学学英语。。。奈何总有人不想让李白衣学英语。也罢!既然不让我学,那就别怪小爷不客气了!...
烽火生,狼烟起,策马扬鞭保家国。犯我天威,虽远必诛!造宝船,扬风帆,乘风破浪惊万邦。堂堂中华,四方来贺!文治武功,缺一不可开疆拓土,千古一帝。大顺皇朝,由朕开创新的篇章!...
预收文我在民国当校长求收藏!作为一个颜正,又前途光明的八十年代大学生,除了没钱,狄思科再无其他烦恼。直到他发现自己生活在一本名叫粉红大亨之爱情难逃我手的书里。书中女主是未来娱乐业女大亨,...
穿越到二战末尾时期的火影世界,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为二尾人柱力,更巧合的是,舍人发现自己的舌头上居然有着舌祸根绝之印雷之国还是火之国地狱难度的开启模式二尾,你说,大漂亮和小傲娇,这两个名字哪个好...
三十而立的中年老处男萧腾风,意外在梦境中穿越,成了自带Bug的穿越人士。从此妈妈再也不用担心我修仙了。。。功法不懂?没事!咱睡一觉其义自见!炼丹,炼器没有时间?不怕!咱一梦百年,有啥问题咱梦里解决!啥叫全能?全能就是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咱做不到的!好不容易穿越一回,要是没有点能耐出门好意思和别人打招呼么?新建书友群902033032有兴趣的朋友可以一起聊聊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带着梦境去修真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她曾经历了长平之战,鉴证了数十万人的坑杀。她曾率领大秦铁骑,与六国逐鹿天下。她见过天下三分,山河破碎。也听过那袅袅的隆中琴音。贞观盛世她曾一醉今朝,那千古女帝又是如何芳华?她鲜衣怒马过,也曾羽扇纶巾。做过田舍农,也为过教书生。却没人知道,这么一个人,活了两千年。嘛,比较轻松悠哉的历史文吧,因为个人原因可能并不能做到完全符合历史,经得起考证。但我会尽力查全资料来写的。第一次写这种文章,我还是希望写的有趣一些,哈哈。最后,变身慎入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