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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浩骞不说什么,指着那尾草鱼问老板价钱。
鱼买好了,一共两条,带鱼和草鱼,分开两个塑料袋装,湿湿嗒嗒的滴着水,温浩骞把袋子拎在手里,丝毫没觉得脏。
走了一会儿,池晗光说,“我来拿吧。”
温浩骞脚步却转向另一边干货摊位去,买了生姜、辣椒,接下去还买了鸡蛋,酸菜、葱这些配菜以及一大堆瓶瓶罐罐的调料,买好了这些,又买了几把蔬菜,都是池晗光自己选的,东西差不多买齐,最后才在门口的米店买了袋米。
东西有点多,池晗光从他手里取过装菜的袋子,“菜我拿,你拿米袋。”
温浩骞把米袋扛在肩膀上,一路走在前面,步子又稳又大。
已是五月天,天气闷热,灼烫的太阳光晒在头顶,地面白花花一片。他着一件短T,肌肉线条贲张,从衣料中透出来,有力的臂膀,宽厚的背脊,很可以依靠的样子。
池晗光心头涌上一股感激。
姑妈不在了,在她最无助最伤心最落寞的时候,温浩骞一直站在她的后面,仿佛强有力的屏障,给她支持给她依靠。有时候她会想是不是自己太卑劣了,他这样无私帮助她,自己却还对这样一个善良的人怀有不道德的心思,可是她就是控制不住自己,每当他在身边,控制不住地想挨他近一点,再近一点。
她知道现在还不是时候,但是她一定会说的,不论他怀着怎么样的心情,不论他们是否会因此疏远,她一定会告诉他,她喜欢他,从很久很久以前就很喜欢很喜欢他了。
在她心里,温浩骞早就不是叔叔了。
所以,她决定,无论他是否接受,都要告诉把真实的想法告诉他。
暗恋,真是一件既卑微又煎熬的事啊。
池晗光的印象中,温浩骞向来无所不能,一个女人对男人莫名的崇拜便是爱恋的开端,即使他的缺点也能忽略不计,甚至换个角度当成优点看待。
这便就是情人眼里出西施。
他站在开着的油烟机下面,手里拿着锅铲,一条洗净剖好的鱼躺在滋滋冒着热气的油里,惊讶自己今天居然有心情站在这里做菜。
做鱼是温浩骞最拿手的,最早开始学因为在池家生活,这一大家子人都喜欢吃鱼,红烧的,水煮的,糖醋的,油煎的,只要是鱼,无一不欢,唯独老爷子池新沅嘴巴挑的很,珠城的鑫源大酒店以前有位名厨,以做鱼出名,和池新沅关系不赖,又十分喜欢池宅幽静的环境,时常住在池家,一住便是小半个月,为了回报,翻着花样做鱼给池新沅吃,每回那位名厨来家住的那几天,池新沅都喜上眉梢。
温浩骞便趁此便捷和那名厨套近乎,每当那厨子做鱼,他便在旁看,时间久了,自然而然地把做鱼的本事偷学到了手。
以后不论什么鱼到他手上都能翻出花样来,只要吃过一回的人都记忆尤深,鲜美的味道三四日萦绕在舌尖徘徊不去。只不过温浩骞不常下厨倒是真的,尤其是近年来一个人,更懒得弄,外面打发一餐便是一餐,生活对于他来说宛如复制粘贴,毫无惊喜,波澜不惊。
就像孔严对他的总结,全部的精神支柱就是抓住鹰头,毁掉他,为羽婷报仇,这之后的人生呢,他确实没有去规划过。然而现在,就在不久前在晗光身上发生的不幸的事让他突然又有了新的规划——他要保护好晗光,安顿好她,陪着她渡过这段最难捱的时光。
生活似乎又有了盼头和意义。
仿佛一场新生。
吃过饭,两人把碗筷收拾好,池晗光开了水,按两下洗洁精的头上的按压器,白色的泡沫伴着冲下的水积起厚厚一层,“我来洗碗,你出去吧。”
温浩骞插手站在旁边,低头看她,眼里有惊讶,“你还会洗碗?”
池晗光真想翻个大白眼给他,“看不起人。姑妈以前老是出门,按你的说法,我既不会烧饭又不会洗碗,不得饿死啊。”
“行了,知道你能干,”温浩骞伸手捏住碗口一端,又从她手里抽过碗刷,“我来洗,你去看书。”
池晗光一愣,手下意识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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