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霄的呼吸立刻就重了起来。这个人是楚奕,是温文尔雅光芒四射的时尚总设,是成熟稳重雷厉风行的商场精英,是他深深喜欢着,也深深喜欢着他的男人。不管负距离结合了多少次,他都疯狂迷恋着对方的身体,谁上谁下都好,总之要这样紧密地结合在一起。
“哥,哥……”陆霄一声声地叫着他,每叫一声,下身挺送的力道就重一分。“你明明知道我最怕什么,哥……”
楚奕在意识被撞得支离破碎的前一秒,终于听清楚他在说什么,也反应过来他晚上那些话是真的吓到他了。他抬起手去摸他的脸,在他持续不断的大力冲撞中喘着粗气道歉:“哥错了,对不起。”
陆霄侧头亲吻他的手指和掌心,语气里带着点不易察觉的委屈:“那你说,是要我快点,还是慢点?”
“……你高兴就好,怎么干都行。”反正这孩子就是有本事利用他的心疼让他把底线一再降低。
所以他到底是跟谁学得这么坏的?
第五十四章
为了求得恋人的原谅,楚总被翻来覆去折腾了一个晚上,闹钟响时恨不得把手机砸到对面的墙上。然而在他伸出手之前,另一只手先拿到了手机,摁掉闹钟,关机,扔回床头柜,几个动作一气呵成,然后再钻回他怀里,胳膊一伸,搂住他的腰,长腿一跨,搭上他的腿,跟只八爪鱼似的将他抱了个严严实实,迷迷糊糊一句话从他心脏的位置传出来:“再睡会儿。”
于是腰酸背痛的楚总心安理得地又睡了过去,好几个小时之后才再次清醒过来。
厨房传来勾人食指的米香,陆霄已经不在床上。经过这段时间地不懈努力,陆霄已经能把粥熬得像模像样,所以楚总一点都不担心他会把自己精心装潢的厨房烧起来。
身上的酸痛经过长时间的睡眠已经缓解不少,倒是一晚上舒服至极的性爱让他神清气爽。起床捞过被关掉的手机打开,几条来电提醒叮叮当当响起,其中居然有两个来电都是夏女士打的。
楚奕略微有点诧异,摁下了回拨,把电话放到耳边听那首他已经很熟悉的苏格兰女歌手柔美温暖的歌声。这是夏青禾十分喜欢的一首歌,虽然并不出名,但夏青禾无意间在一次写生旅途中听到了她的歌,就被深深迷住了,从此设为彩铃,势必要让每个打她电话的人都记住这个歌声,而且一直沿用至今,专情程度可见一斑。
楚奕觉得从这一点来讲,自己肯定是夏青禾亲生的没错。他高中时期非常喜欢的一张CD,愣是带到英国,陪伴了他十年,现在还依然收藏在他的书房里。
喜欢的东西就要留在身边,一辈子。比如此刻正在厨房替他做早餐(午餐?)的那位小帅哥。
楚奕唇边不自觉的带着心满意足的微笑,第二句歌词还没唱完,电话就被接了起来。
“儿子,我记得你的电话从不关机。”
“昨天睡得太晚,早上闹钟响的时候起不来,顺手就关了。”楚奕懒洋洋地靠在床头,摸了摸自己饿得有点瘪的肚子,心想什么时候才能吃饭?
夏青禾大概知道他所谓的睡太晚是什么意思,也没再问缘由,只说了句:“小陆在你身边吗?”
“他在做饭。”楚奕从不打算向父母隐瞒他和陆霄一起生活的细节。
夏青禾那边稍微顿了两秒,才重新开口:“昨天去参加一个慈善晚宴,遇到了明轩的舅舅,他告诉我你之前去警局让他帮忙查过一个卷宗。”
楚奕皱了皱眉,并没立刻接话,而夏青禾似乎也没打算让他接话,继续说道:“你从小到大,做任何决定,我和你父亲都没有干涉过,因为我们知道你会做出最好的选择。但关于小陆的过去,你是否应该给我们一个交代?”
夏青禾的语气并没有明显的不悦,但楚奕知道关于陆霄抢劫伤人的罪名她一定是知道了,并且很介意,不然一向给予他最大自由的母亲不会一大早连续打了两个电话找他。
电话刚刚挂断,陆霄就出现在了门口,看到他坐在床边有点意外:“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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