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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警察们怀疑他将抢来的东西藏在了身上,所以一拥而上脱光了他的衣服。
街上倾盆大雨。
裸体的十七岁少年,皮肤洁白剔透得宛如浸于湖水之中。
警察们很快扫兴地发现那具单薄的身体什么也没有,而少年的眼神纯净无辜楚楚可怜,似乎也没有迹象将他与那群抢劫犯归于一伙。解气般地拳打脚踢一阵,乌拉乌拉着警笛,撤了。衣物被离去的警察们踩踏得满是泥浆,赤身露体的殷之纯蹲在地上,穿自己那双因为身体不断发育而有点偏小硌脚的靴子。脚趾挤在一起,长满红肿的水泡。
“嗨,陌生人。”一个没有离开的年轻警察走上前来与他说话,开了一个无伤大雅的玩笑,“朝靴子里吐口唾沫再穿上,它们就再不会硌疼你的脚。”随后他用坚定的声音祛除少年的恐惧,他说,你放心,我会告诉上头,严惩那群混蛋。
从杂货店里取出一条毛巾毯,温柔裹住了那削瘦的肩膀。
肩膀上的重量让少年不由自主地轻轻一颤,仰起脸,难以自拔地长久凝视起那双无比温柔的眼睛。任何赞颂都显得词不达意,显得肤浅和没有价值。无法遣词造句来描绘那双眼睛以及透过它们所感受到的温度,他想起了一个死在妓女家中的诗人:在你还没有消失……转动着的你的目光,曙光把它捧入蓝天……
一番欲言又止的挣扎,吞吞吐吐的音节粘上了嘴唇,他用同样的口吻向对方打招呼,“嗨,陌生人。”
“你叫什么名字?我们是不是哪里见过?”夏左泉笑了笑,想了想后自问自答,“没准我们相见于彼此小的时候——我竟觉得与你似曾相识。”
一道日光驱逐了密布的乌云,徘徊天际的几株光线像花盘硕大的葵花,随同黄昏将至的重轭接连倒伏向地面。周遭的一切都渲染着猛烈而温暖的金黄。
含在口中的话像在他的舌尖打了几个回旋,当时还没有终日化着粗黑眼线戴着金色隐形眼镜的少年最后说,“我叫殷之纯,我很糟糕。十岁时被邻居男人鸡奸,十五岁时诱奸了他六岁的女儿作为报复。”
“这不算什么,”雨中,仍是不灭不熄、暖如篝火的一个笑,“我也做过一些很糟的事。”
“比如?”
“曾以为衣服上那种彩色的扣子是糖果,扯下来吞下去后,差点自我谋杀。”
这句话说完,年轻警察径自大笑起来,侧过湿透的身体去与同样湿透的少年抵头相靠。
“我会告诉你那些抢劫犯都住在哪里。”笔直注视起对方的温暖眼睛,一个极淡极美的微笑在这张稚气未脱的脸孔上涅槃重生,神态既天真又冷酷,分不出天使还是魔鬼,“我想看你受到嘉奖。”
※※※
抢劫杂货店的那些劣质青年最终被一网打尽,他们穷凶极恶地瞪视殷之纯,并扬言出狱后要给予他狠狠的报复。这个名叫夏左泉的警察,勇敢、聪明而且善良。他因为轻而易举逮获了抢劫犯而受到表彰与嘉奖,也因此得到了自己的爱情。一些人嫉恨他那在娱乐圈崭露头角的恋人是如此光芒万丈,而一些人为他的性取向感到恶心,以与这样的警队败类为伍而深感耻辱,不遗余力诋毁他的清白。
夏左泉死于一场街头械斗。有说是抢劫犯的亲属们对其的打击报复,也有说是小混混们的殴斗伤及无辜,但更多的人相信,这个前途无量的年轻警察是死于自己人的手里。
英勇就义的警察当日并不是一个人外出执行任务,与他同行的伙伴少说有半打。他们的同伴就在不远处遭遇一群狂徒的暴打,铁棍像雨点一般落在年轻警察的头部和脸面——所有在场的人都听见了被歹徒围攻的夏左泉发出请求支援的呼喊,然而他们终究选择背过身去。头碰头挨在一起,一边大笑一边聊天,聊男人与女人,聊阳具与阴道。其间有一个男人因不忍卒听那声声凄厉的喊叫而用手捂上了耳朵,但是他身旁的另一个男人却用手拨开他捂耳的手,淡然地说,只是一条垂死的狗在吠。
直至男人的呼救声越来越弱,渐渐化为一片死寂。
获悉噩耗的殷之纯中断演出,匆匆赶至医院,走进了停尸房——尸体的面孔像只被捅烂的蜂窝,早已面目全非。半张着嘴,似乎正向那些冷漠的同伴发出最后的求救。嘴里的牙齿几乎统统掉光,一颗一颗卡在喉咙之中。谁也辨别不出这具惨不忍睹的尸首就是原来那个清俊文气前途无量的警察。
观者无不唏嘘,因为这实在是个太过令人恻惋的场面。那个早已是万人偶像的漂亮男人俯下身,饱含深情地低头吻了吻尸体露出大半块龈肉的嘴唇——如果那还能称之为,嘴唇。
※※※
“我对此深表遗憾,”听到这里的谢罗彬耸了耸肩,轻描淡写地说,“然后他就变成现在这样,和尸床上的人偶一般冷血残酷?”
“那倒不是,夏左泉活着的时候,他就是个不折不扣的王八蛋!”郝透提及那段过往,没表现出一点“圣母弱受”的恻隐之心,反倒显出了完全相反的义愤填膺——夏左泉枉死街头已成注定,可这个混蛋居然又搭进去一个被吃干抹净然后扫地出门的殉难者!
郝透喜欢同性,而这个美丽得能令女人也汗颜的男人似乎对他也颇有好感,彼此间的关系开展得理所应当。但被好事的小报记者拍下了二人亲昵的照片前来敲诈,娱乐公司的老板毫不犹豫地决定捧一个弃一个,将他们所在的偶像组合强行解散——结果就是一拍两散后郝透星途不顺,而殷之纯则彻底红得都快烂了。
可恨的是,这男人的态度比六月的天气更变幻莫测。当郝透示意可以不为人知地继续二人的关系时,殷之纯勾出一个冷笑说,作为一条丧家之犬,你凭什么还来乞求我的爱情?
“难以想象当时的殷之纯是如何以超乎人类的毅力,抑止自己不掉出一滴眼泪。他从那堆砸得稀烂的脸上捡起一块骨头,我记得……应该是头骨。”男孩从兀自愤怒的状态中平复过来,继续说道,“他找了一条细致的铂金链子,将那块头骨挂在了脖子上,再未离身。”
“呃……还真是感天动地。”
“他甚至为夏左泉写了一首歌。如果你看过他的演唱会,你就会发现他的一个习惯动作——每次他在演唱会上唱起这首歌,总是朝天空作出一个‘飞吻’的手势,一双眼眸仿似充盈泪光。对了,那首歌你听过吗?穿过头骨抚摸你。”接着郝透自说自话地唱了起来,待那千奇百怪的音调一刹放开,谢罗彬赶忙走上前搂住恋人的脖子说,“Wow!亲爱的,我们说重点就好。”
这家伙一唱歌,死了多久的鬼魂都能被吓得还阳。
“干嘛。”郝透闷闷地小声嘀咕,“这首歌真的挺不错的。”
虱子不断繁殖,候鸟迁徙不了;
乌鸦盘旋不散,叼着半截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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