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了?”她呆呆的看着他,“不记得了?”
任怀苏点了点头,神色端庄自然,毫无欺骗之意。
她以一千个一万个古怪的眼神看着他,“你——”
他一身白衣,端然宁静,无暇无垢的看着她,宽容她的惊诧。
而她惊诧得快要疯了——这人——这人竟然根本就不知道,他已不是人,他是个活生生的尸魅啊!
尸魅,人所化,与鬼不同的是,尸魅是不死之鬼,它是尚未感觉死亡就已经死去的人身所化,即使是见鬼多矣的孤光,也只在族人的传说中听说过这种妖物的存在。
尸魅……鬼中之妖,它形成的条件极其苛刻,必须是人身未受半点伤害而突然遭遇到超越死亡的痛苦,来不及死亡就已经死去。她没见过尸魅,不知尸魅是否会将生前的一切全部忘记,但任怀苏似乎是当真不记得了。
他非但不知道自己是尸魅,甚至还多年虔心礼佛,修行深厚。
她终于知道他身上的鬼气和佛气是如何融合的——他虽有尸魅之身,却有佛心,他的师父以大量镇邪之物压住他的鬼气,加上寺庙多年净化之力,将他的鬼气降到最低。但她身上鬼气浓重,任怀苏与她相处日久,渐渐受到影响,那尸魅之气才一点一滴的显露出来。
但无论如何,尸魅都是一种凶性强大,极端残忍的妖物,在传说之中,凡是有全村暴毙,或是某处连续不断发生极端残忍的凶案之处,若找寻不到凶手,多半就与尸魅有关。而像任怀苏这样宛若活人,神智清醒,还礼佛多年的尸魅,她真是闻所未闻。
但他的人虽然不记得,他的身体却显然是记得的,每逢遇到血腥气,他身体中嗜杀暴虐的凶性就会爆发,并且在他遭遇变故成为尸魅之前,他一定是一个超乎寻常的武学高手,看他出手剑气杀死蛇怪的气势就知道,他绝不可能从未杀生,也绝不可能这一生只在寺庙之中念佛。
任怀苏非但不是一个圣人,竟是一只尸魅。
她手握血流霞,要收服任怀苏也并不是没有可能,但此时此刻却浑然没有收服任怀苏的念头,而是兴起一个极可怕的念头——她是不是应该——为世除恶,杀了这只尚未觉醒的尸魅?
月光当头,众鬼依然狂舞,任怀苏在手腕上划下第四刀——尸魅之血极少,所含鬼气是人血百倍,得食尸血的众鬼鬼气暴涨,至少数月不必再次喂食。她看着他一刀刀往自己手臂割下,心头微微一软,“时辰过了,你把你的手臂包起来吧。”
月过中天,她收回众鬼,篝火旁一片平静,仿若什么都不曾发生。
他的脸色略显苍白,她瞧了他几眼,不想告诉他尸魅无法自行产血,血液失去一滴便是一滴,永远不可能恢复,虽然失去所有的血液尸魅也不会死,但是无血的尸魅凶性将更为炽烈。它们会本能的追求血液,但喝下再多的血,它们的身体中也不可能再存得住血液。
尸魅身体中的血,或许是让它们更像“人”的因素之一,任怀苏之所以宛若活人,说不定便是因为他从未失血。
但他的血,却是为了她而失的。
“孤光?”他的话向来不多,常常一开口就是唤的“孤光”、“孤光”,她其实很少被人这么唤着,刚听的时候并不习惯,此时听来却觉得他唤得分外绵软,她心里一烦,一把把他推开,“任怀苏,你不要以为替我饲鬼就了不起,今晚的事就算了,我不和你计较,下一次你再随便插手我的私事,你我的约定一笔勾销!”如果任怀苏是个人,想娶她还勉强有些道理,但他却是尸魅,她活到这么大,见过的听过的鬼闻千千万万,还从来没听说过一只尸魅想要娶妻的。
尸魅只会杀人,没有感情,要如何娶妻?
她冷着脸看了一眼任怀苏,看着他满眼的端然慈和,这个人——不管眼神有多温柔所作所为有多体贴,他也不过是个杀人的僵尸而已,根本没有丝毫感情。
所谓的温暖和柔和,都只是一种假象。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无色血(十五司狐祭系列) 福祸朝夕(杜撰组异闻录之一) 惊梦大唐II:锦瑟潇潇(下)(出书版) 格子间女人(又名:令我像花一样盛开 开门见夫 结发(十五司狐祭系列) 迷迭 陪你到时光尽头 小姑娘撞上大皇子 清水雅然 惊梦大唐II:锦瑟潇潇(上)(出书版) 名刀狻猊(杜撰组异闻录之二) 两地烟火(暗恋) 我有多爱你,时光它知道(出书版) 善变 极端优雅的少年 亲爱的对方辩友 她之罪 夜间刑事档案 你愿意宠爱什么都好
...
谢依晴做梦也没想到,她刚买了一大袋零食,还没来得及吃上一口,就一不留神被撞进了古代。小小的姑娘,有一点点可爱,有一点点甜,有一点点迷糊,还有一点点暴力倾向还好,家里爷爷奶奶慈祥,爹娘宠溺,...
设计成为吸血鬼的血神之后,主角发现,自己不仅拥有了不死的能力,还拥有了比托尼斯塔克更加丰厚的身家!...
他,音乐界的泥石流!综艺界的正经人!影视界插刀狂魔!娱乐圈的万恶之源!他,把小岳岳培养成娱乐圈第一硬汉。本书QQ群1140483373...
洪荒无限流,大家一听应该就有想法了吧,嘿嘿。...
从末世重生的男人韩烈,在路边捡回了白胖宠物小包子一枚。又因为原本打算当宠物养的包子有了空间,于是便打算培养小包子战斗,好长长久久的养下去。某从异世穿越而来的包子表示,养父大人很强大,丧尸怪物们很丑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