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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也奇怪,男欢女爱是很自然的事情,却有一堆道貌岸然的男人只敢做不敢说,更有的人喜欢到外头去做,做到连家人都不谅解,做到鬼迷心窍,上官老板,我相信你绝对不是这种人渣……呃,欸欸欸,不好意思,请原谅小女子一时心直口陕,你不是人渣,应该说是好色之徒比较恰当,对吧?”
先不管他究竟是人渣还是好色之徒,上官鸣玉倒是对眼前的姑娘另眼相看。即使有些男人要说这种事,也会躲起来偷偷大放厥词,可不曾见过有男人和她一样大方地和其他人讨论,更遑论她还是姑娘,而这个“其他人”却是个大男人。
他俩毫不熟识,话题会不会太百无禁忌了一点?
她恬淡的浅笑让人感到舒适,但说出口的话略带几分杀伤力,而且似是针对他,嗯……应该不至于吧,他与她可是头一次见面,彼此毫无过节才是。
“姑娘说得是。”不管如何,客人最大,他也同意她的论点。
“上官老板真是好人,我决定请你喝杯酒。”
喝酒?“不了,我不喝酒。”
“上官老板,别这样,小女子难得想请人喝酒,正巧我的酒馆第一天开张营业,您就当捧个人场,好吗?”
酒馆第一天开张,那不就是……上官鸣玉瞪着她。
女子笑靥如娇花,“小女子正是您的对门邻居,上官老板,往后请多多指教了。”
原来她就是“女儿红酒馆”的老板。
真年轻,也很貌美。
她的美貌让酒馆内日日座无虚席,即使有招呼客人的姑娘以及女客穿梭其中,半个月下来,也未曾听过酒馆出过事情。
“女儿红酒馆”只卖一种自酿的酒,名为“女儿红”。
据说是“女儿红”的酒醇而不醉,让人即使连灌一大坛,依然能健步如飞。
没有醉意的酒喝来怎会有乐趣?有不少人会如此认为,可等他们品尝过后,统统成了酒馆的常客,一来可天天喝酒,二来又不会醉,让许多文人雅士也十分喜欢上门,不过说来说去,醉翁之意仍不在酒,而是为了更令人迷醉的那位女老板——傅璎珞。
全镇几乎无论男女老幼都曾光顾过“女儿红酒馆”,偏偏上官鸣玉还没品尝过,那天他也没有去她的酒馆,不是他不懂做人道理,实在是因为他不能喝酒。
“上官老板,你一定要去喝喝看,‘女儿红’的酒实在是……”前些时候还气愤不已,现在却是酒馆忠实客人的徐公子不禁竖起大拇指称赞,“棒!有着美酒的醇香,喝再多却一点都不会醉,难得有如此佳酿,你一定要去尝尝,要不然此生就白活了!”
徐公子爱美人胜过美酒,这话的真实性……嗯,不高。
“徐兄,我不喝酒。”上官鸣玉婉拒。
他小时候身体不佳,一喝酒便会全身起酒疹,不舒服个十天半个月,直到大夫诊断他的病全是因酒引起后,便要他不能喝酒,打从那天起,他再也没碰过一滴酒。
他的个性便是如此,要做就会做到,绝不会有任何借口半途而废。
徐公子露出满脸感叹,外加一点期盼。“也是,你不能喝真可惜了,‘女儿红’确实不错。而且这位傅老板也实在了得,凭一己之力,便能开了间酒馆,真不简单,让我十分佩服!”
“徐公子,记得您上回还很生气呢!”一旁的成德哪壶不开提哪壶。
徐公子沉下脸,瞪着那个没事找事做的伙计。
上官鸣五连忙开口打圆场,“我相信徐公子定是体会到傅老板的辛苦才会不予计较,真是心胸宽大。成德,要学学徐公子的包容心,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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