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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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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默默地将筷子又伸到她的小碗里,将枣泥糕给夹了回来,放在口边,轻轻咬了一小口,倒是又香又糯的,枣子味道很重,慢慢的倒把大半块吃了下去。

她赞许地托着腮看我:“蝶舞真是懂事,姐姐一点便都明白了。”

“姐姐,你也吃点。”筷点才伸出,我犹疑了,莺歌夫人,她喜欢吃的口味又是哪种,我在这关键的时候,居然给忘记了,虾卷看着漂亮,可万一她不爱吃虾呢,烧卖里头裹着的馅子,一时右看不明白,结果一只手停在半空不上不下的。

“这道杏仁酥是王爷最爱的。”她才说完半句,我已经夹起一个递传给她,“我一直不爱吃杏仁,妹妹想必也还记得。”糟糕,我的动作是不是稍微快了一点,她说的每句话,每个字,我怎么觉得都是陷阱来的,“后来,跟着王爷多吃些,倒是慢慢喜欢上杏仁那微苦的味道,而且太医也说,杏仁补身,对身子骨是大好的。”

我看着她慢条斯理地吃下小块的杏仁酥,后背上觉得凉飕飕的,才过招这么几句话,差一点,差一点就露出破绽来了。

好险。

第25章爱妾

“夫人,王爷回来了。”这个叫铃儿的丫鬟急匆匆地跑进屋子,凑到莺歌夫人的耳畔低语道,低语是一种习惯,倒并非是为了避着我,至少我还是每个字都清清楚楚地听进耳朵里去,“正在前头更衣,夫人要不要理一理妆容。”

“好。”莺歌夫人缓缓起身,在我手背上一抚而过,“妹妹,你慢慢吃,我换件衣裳再过来陪你。”

我是一口食物正半咽在喉,说不出话来,她倒是风姿摇曳地走了,留下我,还有两个面生的丫鬟木头人似的站着,这要是王爷先过来,瞧见个陌生人坐在爱妾房里,还不知是什么反应呢。

爱妾。

取掉爱字,只有一个妾。

好听的称谓,莺歌夫人,不过是因为她不是王爷的大房,再宠再喜欢,她的身份永远是比正室矮下一个头的小老婆。

不过,她比寻常人幸运一点,清平王爷的正王妃已经去世好几年,上头没有大的压着,虽然名分上不太好听,其他的也就都差不多了。

不过,有件事儿很明显,正牌的王妃绝对不会因为王爷下朝归府而要去特意换一身衣衫,画一个更美的妆,她还是走的以色侍人的老路子,而我呢,便是她世间唯一的亲人,因为父母都不在了,选择投奔亲姐而来,开始寄人篱下的日子。

在总捕司的最后一日,我想起要紧的问题,赶到顾连山面前,直言道:“顾大人要我冒充的便是花蝶舞对不对。”

他从满桌的案卷中,抬起头来,静静望着我,像是早就猜测到,我会来问。

“如果,我能冒充花蝶舞,那她本人又在哪里?”

顾连山将手中的毛笔搁置下来,沉声道:“我以为你早该想到答案的,不是吗。”

我脑中轰地一声,其实开口问之前,我已经隐隐了解,想听的不过是个确切的答案,他没有给我答案,却给了我一个落实。

我安静地从他办公的屋子退了出来,不需要再问得更加详尽,问得太多,难受的怕是只有我一个人而已,白苏岸其实一直站在门口,看着我进去,又看着我退出来:“小莫又才抄好几张,我念给你听听,那么多的材料,想要囫囵吞枣地全部背下去怕是来不及了,能多看一分是一分。”

他站的是风口处,宽大的衣衫被风吹得猎猎作响,显得他整个人更加瘦。

“怎么站在风大的地方。”忍不住想伸手去拉他一把,手却被他反握住,两个人的手都是冷冰冰的,“你光会说我,自己不还是站在此处,风大有风大的好处,墨迹干得快些。”

我想挣脱开他的手,他握得有些紧:“你不记得小莫说的,要我们两个仔细别给风吹走,其实有个法子能行得通,你看,我们两个要是拉在一起,就吹不走了,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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