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杰的眼神越收越紧,两束光几乎合二为一揪着她的眉心,“我只是想夸你一句,躲得很好。十年了,今天突然有兴趣想跟你说话。”他微微垂下头来,“你后悔吗?”
丛昕眉头高蹙,“我不明白你想问什么。”
“那枚丝巾扣,我看见你送给庄思雅做生日礼物了。”
“有什么问题吗?”丛昕一头雾水。
林杰双手插袋,“问题就是,我以后可能还会看见。”
“那我也管不着。”丛昕低首垂眸,声音很轻。
他也会说十年了。十年了,他的厌恶丝毫未减,连她送朋友礼物也会惹他不悦。纵然如此,丛昕唯一能做的,也就只有见面就躲,若这样也无法消除他的愤怒,她也无能力。
林杰嘴角浅扬,身后一道车头灯光正好照在他脸上,将他眼梢的不屑照得分明,“丛昕,你就一点也不担心,我哪天一个心情不好,把我们的关系说漏嘴吗?”
丛昕只反问道:“我们有什么关系?”
“很好。”
林杰眼睛里全是敌意,恶意满满瞪着她。可丛昕不知道什么答案能叫他满意。
那件事之后,她就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和林杰之间的关系。
初恋吗?他肯定觉得膈应。朋友吗?他们从不曾交过心。
如果不是他那么决绝,如果他心底对她有过一丝爱意,丛昕便会坦然承认:她曾经把他当作生命里的光。
林杰是她的第一个爱人,更是她的第一个朋友。至少曾经丛昕是这样认为的。在她受尽孤立,暗无天日的生命里,林杰是第一个向她伸出手的人。
食堂里,当一群人恶作剧后,对着她被经血染红的裤子拍照时,林杰将自己的碗碟放进了她的餐盘里。
丛昕被半道上突然发生的奇景吓愣住,他却欢欣这招成功让她脚步停了下来。
林杰把自己的餐具全部放进丛昕的托盘里,而后自然地揽上她的肩,亲昵地推着她往餐具回收处走,与她一同成为食堂看客们的笑柄。
他那时的笑容,如同清风,吹散了她的烦絮。他的胸膛,就是堡垒,回击了对她的所有攻击,她第一次体会到了有朋友撑腰是什么奇妙感觉。林杰让她活得像个正常人一样。从此,有人等她下课,有人陪她吃饭,有人给她打电话,有人带她出去玩……
下雨天,假如不在学校,他会收买十个以上的同学满校给她挡雨。有段时间,丛昕爱上吃驴打滚,林杰就每天去买新出炉的给她吃。是林杰教会她什么叫爱,也是他一手摧毁了幻觉。
丛昕一回忆起来,胃里都会隐隐发痛,“不管以前是什么关系,一旦结束了,就是没有关系。我跟你之间不会再有任何牵扯,留着过去的关系,也没有任何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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