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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沉香一向信任哈大叔,因此略点了点头,可不知为什么心里总是有些不安,于是道:“好,既然她在聚窟洲,明天我就亲自去抓她,倒看看她要怎么跑!”
白沉香这边咬牙切齿,虫虫却还在热火朝天的进行着创业大计,不知道她的钱早就被人惦记上了。
而已经到了流洲的花四海,正独自坐在悬崖峭壁之上,俯视着脚下深不见底的山谷。
夜空像一匹没有尽头的深蓝色绸缎,远远的铺展了开,大片大片的撞进人的眼睛,白晃晃的月光衬得星光黯淡,却大方地洒了那个孤独的男人一头一身,映得他周身似乎散发着淡淡的银色光晕。
他如岩,不动分毫,无视身后半山坡上的点点火光。
那是跟随他而来的魔道教众,在马小甲的安排下安营扎寨,整个营地布阵合理、进退有度,别人都道魔道中人是好勇斗狠、不服管教之辈,可他手下的魔军却比北山王的铁军还要军纪严明、铁骑沧然。
他略低下头,连绵起伏的山脉峰峦凌厉,像一把把突然伸出的利刃,把夜空割成一块块的。
只不过角度略有不同,宁静的夜色就全变了,就连月光也冷了起来,淡漠的照耀着他脚下绝谷,满目再没有旖旎春色,反倒是充满了肃杀的凶气。
魔道共三十六天罡、七十二地煞,占据聚窟洲和流洲两处苦寒之地。
但自从他统一三十六天罡,世人就只知聚窟洲而不知流洲。
他初初统一魔道,只收服了三十六天罡,因为他不屑七十二地煞的行事风格和微弱武力,可是当通天塔没有建成,他决定走另一条艰险之路时,所有的助力他都需要,哪怕低微到只能做踏脚石。
流洲多山,易守难攻,如果熟悉地形的人深藏进崇山峻岭,外人是很难找到的。
他不想杀戮本道中人,也不想浪费时间,所以一踏入此地就发出了魔王令,给了七十二地煞两条路。
第一,放弃本门派,归并进魔道一宗。
第二,死!
没做魔王之前的他,只是游离于魔道各门派外的一个普通修魔人,没有任何威信和声望,所以要一刀一剑打回他的天下。
曾经,血战十数日、不眠不休、只杀得天空和大地都一片血红;曾经,以一人之力独下九幽,生死相搏、剿灭叛军;曾经,以武力服人、压得悍不畏死的蛮横之徒抬不起头来。
而如今,不需要了。
他的名子就是最震慑人心的武器,违背他就意味着死到魂魄无存,连入鬼道修行的机会也没有,比之冥王更可怕。
所以魔王令一出,七十二地煞就归降了五十一个,还剩下二十一派冥顽不灵之辈,被他带领的手下逼进了这似乎无尽绵延的荒山野岭。
以为利用这些地底相通的山脉就可以躲避吗?
笑话,他花四海要做的事,没有一件是做不成的!
这些人真是损了魔道的颜面,既然不归降,不如死战,这样他多少还看得起他们些,居然像老鼠一样躲在地洞之中窜来窜去。
这回他带得人很少,没有出动魔军,一来不想打草惊蛇,二来在多山之地,人数的优势也不明显。
但他已经发了密令给凤凰,只要她一到,这些已经失了血性又不明智的魔门中人就会全部无所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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