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滢圈出来这四人,其中两人已经死在战乱中,还有一个于大海还整齐活着,住在东街。剩下一个,却是个落了个残废,还是个瘫子,躺了有十来年了吧。
林滢听得眼皮轻轻一跳。
余老头所说的这个瘫子叫江兴,今年也有五十六了。
江兴!这个名字是第一次出现在林滢面前。
“要说兴哥当年,也是为人豪爽,又大方又威风。那时他是陈家侍卫统领。那时他才四十来岁,功夫好,又会做人。他本来是个武官,靠着陈家还升得快,后来他腿受了点伤,才辞官回陈家当护卫。其实说是腿受伤,我却瞧不出来,我看他走路也没什么问题。”
“至于为什么会回去?可能也是想提携儿子,让亲儿子在陈家面前露脸。他们家一直都是侍奉陈家,算是颇得信任了。”
“可怜天下父母心,谁不为自家生的崽操碎了心,那可都是操心到了骨子里了。他那儿子却不省心,年轻时候不肯乖乖娶了正经妻子,反倒娶了个胡女,怪发怪眼,瞧着奇奇怪怪。”
林滢蓦然杏眼一亮,喃喃说道:“胡女?”
胡女,怪眼怪发的胡女?
余老头并不明白林滢心中所想,只在那儿感慨:“不错,娶个正正经经的大胤女子不好吗?至少做官也体面。好在兴哥那儿子年轻时候虽然荒唐,老了倒是个孝子。他现在动不得了,儿孙还将他好好侍候,他还挺到现在呢!总算是个有福气的。据说那胡女也已经死了,如今他也已经娶上了正经妻子。”
林滢却想这个江兴的儿子娶了余老头所说怪眼怪发胡女这件事。
她忍不住想到了案发现场发现的那两根发根发黄染过色的头发。
其实胡人外貌特征明显,哪怕染过头发,挺鼻深目加上眼珠子颜色不同,也是一眼能看出是异族。如此一来,染发就没意思了。
可是混血儿就不一样,可能他们轮廓会柔和一些,眼珠也不会带颜色。毕竟眼珠颜色遵循深颜色对浅颜色是显性基因原则。
但是可能他们后代,头发里还会夹杂一些异色发丝,但只要染染,就看不出来了。
当年的杀人凶手老了、废了,可是他却是可以培养出一个新的杀手,可以替这个凶残的恶徒继续施展暴行!
然后他可以拥有同样的兵器,并且知晓案发现场的细节,甚至割下了受害者的一络头发。因为真正的凶手告诉了他这一切,使得他可以清楚的按照这一切行事。
林滢慢慢的珉紧了唇瓣。
对了,还有江兴姓江。
她忍不住问:“江兴那个娶了胡女的儿子,是不是叫江铉?江铉是不是有个女儿叫江蓉?那胡女除了为他生一个女儿,是不是还为他生了一个儿子?”
余老头笑着说道:“我知道他儿子确实是江铉不假,至于江大人女儿名字叫什么,我就不知晓了。儿子也有一个,不过据说不成才,整日里不爱出门。这副性子,倒好似他亲爹。江大人为人老实本分,似也不愿意升官,如今也不过是个录事参军,做些衙门散碎事,倒也安然自得。若他肯好好巴结陈家,绝不止这个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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