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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第2页)

钟念月眼睛馋着,肚皮却不允许。

她没吃几口,便吃不下了。

她放下勺子,愁道:“饱了。”

孟公公失笑:“可不是么?原本是要呈给老爷的。这食量自然不一样。”

孟公公正要伸手去接:“小人拿去倒……”

钱昌轻咳一声:“又不是什么富贵人家,正值冬日里,该珍惜粮食才是。”

庄子里的人还盯着呢。

只当他们是有几分银钱,但是在外头做生意亏损了,这才灰溜溜一大家子迁回来的人。

“是、是……”孟公公一应声,平日里伶俐的人,这会儿却有点犯愁。

这钟姑娘吃剩下的,他做奴婢的接过来吃了便是,没那样多讲究。再说钟姑娘的年纪都算得是他的女儿了。

只是这碗是陛下御用的食具,做奴婢的怎能拿来用呢?

孟公公发愁着呢。

却见晋朔帝将手收了回去,连同那只碗。他的手臂依旧晃也不晃。

他道:“取勺子来。”

孟公公忙去取了,递过去,随后便惊骇地看着晋朔帝慢条斯理地,将碗中剩下的也吃了。

晋朔帝一抬眸:“你们也用饭吧,不得浪费。”

众人一听,背上的皮都紧了,自然万分遵从。

陛下尚且如此,他们又哪里有浪费的道理呢?

庄子里的人见状,忍不住暗暗嘀咕。

心说这人可真是生了个好皮相啊,哪怕是吃碗肉粥呢,也跟享受什么山珍海味似的,坐那儿就像个贵人。

要他说啊,哪里该回清水县来嘛?在外头寻个丰绅大户,凭这皮相给人入赘做女婿去,岂不是更好?

啧,叫人想不明白。

这人心道。

钟念月吃了粥,便有些困倦了。她撑着下巴,忍不住转了头去看晋朔帝。

他倒好像的确是个厉害的君王。

此时火光跃动着,映在钟念月的面庞上,便好似为她添了几点绯色,实在是美得有几分惊人。

晋朔帝蓦地想起来,那日孟胜向他一字一句学了惠妃都说了些什么,钟念月又说了什么。

随后又将里外传闻,说是钟家姑娘要嫁给太子的话,都一一说了。

太子是不可能娶钟念月的。

纵使惠妃想上千万遍,他也不会点这个头。

钟家这个女儿,袭承了钟家与万家的宠爱于一身。

万老将军数次为大晋上战场,到老时,因旧疾不治而亡。

钟老太爷曾入内阁,鞠躬尽瘁,儿子方才一擢升侍郎,他便急流勇退,告老致仕,是个聪明人。

晋朔帝喜欢这样的人家,也不吝于善待这样的人家。

因而钟家的女孩儿可以嫁给伯侯,嫁给世子,又或是郡王,又或是同为高门世家的嫡公子都好。

却不能嫁给任一个皇子。

没有人比晋朔帝更清楚这一点。

因而他听过,便也就让孟胜不必再提了,只是转过身下了道口谕,叫惠妃这半个月里,都陪着太后抄经去。

眼下,晋朔帝却突然好奇起了,钟念月自己又怎么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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