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拉玛家族。
夫妻两人从杰弥诺迁来,据说祖上有点贵族血统。他们曾经在葡萄领拥有一家生意不错的珠宝店,夫妻俩乐善好施,人缘非常好。
弗拉玛家中有四个孩子——家中出事时,他们的大儿子刚到二十岁,二女儿即将成年。那位二儿子准备过七岁生日,最小的女儿两岁左右。
弗拉玛家族毁灭的那一夜,人们在火光中看到了那位“七岁的邪.教徒()”。一双苍老的手死死按在那孩子的肩膀上,让他看着他的家人们燃烧。
那个年幼的孩子只是看着,没有尖叫、崩溃,甚至连泪水都没有。他看着家人的发丝化作飞灰,他看着他们的眼球从眼眶中流出。
他只是安静地看着,仿佛一切与己无关。
被邪神选中的孩子,供奉邪神的家族,就此消失于葡萄领。
这是老婆婆的说法。奇妙极了,她想不起其中任何一位的名字,却牢牢记得他们的年纪。
他们的大儿子刚选上生命神殿的骑士,女儿准备成年后继承店铺。那两个孩子,他们还那样小,我记得很清楚……()”
“那孩子小小年纪就被邪.教选中,他不是神仆,就是神选……”
老婆婆漠然解释,“没人再提他们的名字,提起邪.教徒的名字会带来厄运,大家都这么说……没人提,自然也就没人再记得……”
“而你不信神。”克里姆森掂量着手中的金线团,他总有种微妙的既视感。
“世上的人并非都是信徒。”
老婆婆低头纺线,“除了那个大儿子,弗拉玛一家人原本也不是信徒……”
都是些没营养的话,克里姆森继续注视着手中的金线团。
这不是真正的金线,而是用魔法染上金色的植物纤维,又细又韧。它们在阳光下闪闪发光,让他忍不住想到……疯修士。
等等,疯修士是什么时候开始出现的?
仔细想想,疯修士第一桩有记录的案子,正是在711年的8月被发现。前脚不朽教堂毁灭,神选者名义上死在了火灾里。一个月后,强悍而神秘的疯修士便出现在了公众视野。
【溯着命运之河,身影回归葡萄丰收的土地。】
自己回到过去前,疯修士刚好与乐土一同在葡萄领附近亮相。回到过去后,唯一的知情者在售卖金线团。这会不会太巧了点?
不不,说得通。
疯修士一直在狩猎永恒教会高层,没有对永恒教会的了解,他做不到这样天衣无缝。他的家人被生命神殿展示给民众,于是他也把那些装饰过的尸体展示给生命神殿。
……这样确实说得通!
克里姆森攥紧那个金线团,这一定是神的启示,他的主赠予他阿里阿德涅之线。那个少年……地牢里那个奇怪的少年如果是疯修士的话……
带回神选者的任务,他可做可不做。但那要是少年时期的疯修士,意义可就完全不一样了——
()每个“恶魔”玩家都拥有同一个系统任务。只要有人成功捕获疯修士,等待他的将是海量经验值,以及全世界仅此一件的珍稀装备套装。
他得回去。
克里姆森将线团郑重地放入口袋。
他必须回去,在那个少年身上留下自己的魔法标识。自己回归了未来,只需要一次小小的占卜,他就能确定疯修士的位置。
到时候,他既能够带回神选者,又能完成疯修士的任务。天啊,神可真是深深眷顾着他。等他拿到奖励,一定要把那位“黄金剑”彼利献祭给神。
算算时间,离不朽教堂的火灾还有段时日,一切都来得及。
……
诺尔注视着近在咫尺的忒斯特,忒斯特刚巧也在瞧他,脸上还挂着“爆米花吃完了,现在我们可以离场了吗”的表情。
忒斯特还是那副与己无关的态度,诺尔在心中叹息,看来这并不是他想让自己看的东西。
忒斯特看不见的角落,诺尔的手指抓紧袍角。
残存的遗迹、旁人的转述,它们算不得强烈直接,却像是肉里的刺那样越扎越深,让他忍不住去在意。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皇后完美无缺 我靠开医馆闻名全世界 贾贵妃日常 秦皇汉武看我校历史作业评选 在柯学世界精分后 自古沙雕克反派 我能听见凶器的声音[九零] 恋爱脑女主的小姨妈躺平了[八零] 七零养娃躺平吃瓜 校园文男主的豪门反派后妈 万人迷穿成炮灰后他们火葬场了(快穿) 穿成女儿奴大佬早夭的闺女 小师弟 全京城都蹭我瓜吃 我在八零养熊猫 天宫前辈今天打网球了吗?不,在捡人 七零之冷情知青的佛系妻 女装招惹龙傲天后 历史副本从崖山海战开始 望族嫡女
这大中小三千世界,九州七域四海二岛一境,凡人修士几十亿,谁人不想成仙时闲我时家老祖宗并上一干子孙怒视时闲我修还不成吗就是脸有点疼。修仙这条路,一旦踏上就是不归途。本文无男主,走天才升...
...
穿书后宁晚晚曾以为自己拿的是团宠剧本直到一天她意识觉醒,她才惊觉,原来自己只是一本白月光修罗场文学里的替身女配待白月光归来,她这个替身就会被当做备用血库,一剑穿心。意识觉醒以后宁晚晚不干了替身谁...
方诚被砍下脑袋。方诚被刺穿了心脏。方诚被塞了满嘴大蒜。方诚被拉到阳光下暴晒。方诚被愤怒的仇敌碎尸万段。方诚复活了,对仇敌们摊开双手其实我不是吸血鬼众人怒吼我信你个鬼!...
文案汐汐做了一场梦,梦见她是小说里女主的堂妹,她的爸爸是个喜怒无常,不时会发疯的反派。小说里,汐汐小时候不小心被妈妈弄丢了。回去之后,因为憎恨妈妈偏心,所以欺负性格懦弱,看起来不聪明的弟弟。因为讨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