亏得有楼大奶妈嘴碎,京城里发生的大小事,每次回来他都能如数家珍,闻芊点了下头,“有所耳闻,听说是个脑子里头坑不小的人,模仿白莲教想干出一场惊天地泣鬼神的大事,结果画虎不成反类犬,不到一年就被朝廷灭了个干干净净。好像带头的那个现在还在边疆修城墙?”
他盯着车前零碎的小石子,“殷方新,这个人我认识。”
“他家中是京城有名的望族,祖父曾随太祖南征北战,立下赫赫战功,母亲又是当今皇后的妹妹,一家子可谓如日中天。
“方新大我八岁,那会儿已有官职在身。
“在我成日里不务正业,只泡在金水河畔拣石子打水漂的时候,他突然找上了我。”
杨晋信手扬了一鞭子,打得不疼不痒,那马也意思意思加快了点脚步。
“我也不知他是从哪儿打听到我的事,原以为这人又会和旁人一样扯出一段长篇大论,谁知并非如此,他当时只问了我一句话——
“为什么他们会认为,你大哥比你更优秀?”
说完,他先转头看向闻芊:“你觉得呢?”
她不以为意:“我又不认识你大哥。”随后便懒洋洋地歪在车门边,“而且,我不喜欢小白脸。”
说不清是因为她那句“不喜欢小白脸”还是因为别的什么,杨晋淡笑了下方才收回视线,“他说——如果没有我做对比,他们又怎会发觉大哥的好处?”
“这世上,有好人,有坏人,有平庸之人,也有卓越之人。倘若人人天赋异禀,那就不存在天赋异禀了;同样的道理,倘若人人都富有,也就意味着,人人皆贫穷……所以,我的存在其实才是最重要的。”
很意外,闻芊听了这段话居然无从反驳。
“你是不是也认为说得没错?”
杨晋将她的反应尽收眼底,仿佛在预料之中,“我最初的想法和你一样。毕竟在所有人都对我嗤之以鼻时,他是唯一一个认同我的,再加上大家皆为次子,一来二去,很快就混熟了。”
少年人心思单纯,往往结为生死知己的理由不是“志同道合”,而是“同病相怜”。
“我家从小教的都是圣贤书,从没听过那些‘人性本恶’的理论,便感觉很有意思。”
闻芊支着下巴笑了声,“真幼稚。”
他并不解释,大大方方的承认,“是啊,就是幼稚。”
“其实开始只是感觉新奇有趣,但听久了多少有点潜移默化,近墨者黑,不知不觉就向往起做坏人来。”
闻芊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对这种事她倒也深有体会。十几岁的小年轻总是比较容易被人带歪,而且多数气盛轻狂,比方说楼大奶妈。
尽管如今在人前是一副谦谦君子,温文尔雅的模样,然而他十四五岁时也照样狂妄得没边。
“从那时起,方新每回与我吃酒,都会向我引荐新的‘志同道合’之人,最初只有一两个,此后人数越来越多,到几十甚至上百。文人们附庸风雅,总要有个朗朗上口的名字……他便选了‘红莲’二字,取‘浴火重生’之意。”
闻芊听着可笑:“真能给自己脸上贴金,说白了就是一群人给自己做坏事找个冠冕堂皇的理由而已。”
杨晋不置可否地笑叹:“我年纪尚小,对这些从未深想过。他让我入教,我就入了,要钱给钱,要人给人,觉得大家意气相投即是有缘,谁承想红莲教最后竟会壮大到这种地步。
“你也知道的吧。”
他握着缰绳,将手轻轻搭在膝上,“不分善恶,滥杀无辜,男女老幼皆无幸免。
“但凡入教者,头一件事便是取五颗人头,用血水下酒。”
闻芊秀眉微不可见地皱了皱,“你也杀了?”
杨晋摇头,“因为我来得早,没赶上这个规矩,故而平时听了也就左耳进右耳出,并无感触。可直到有一次,殷方新领我到红莲教的水牢……
“实话讲,我在锦衣狱里这么多年,至今仍是没忘记那个水牢的样子……我还记得他亲手递了把剑,让我补上入教的那五颗人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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