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接下来的事完全超出了阿瑟的预料。
他十六岁的时候谈过一个女朋友,对方的名字已经模糊不清了,只记得是很典型的法国甜心的长相,双颊和鼻尖有几颗满天星似的雀斑。
阿瑟有过很多恋情,大多数是和粉丝。
不是日后那种工作意义上的粉丝,他十六时还混迹在街头酒吧,锁骨上涂着亮片,手里拖着吉他,在或刺眼或黯淡的光线中握住麦克风声嘶力竭地吼。
他唱别人的歌,也唱自己随手写的原创。唱国语,也唱英文。汗水从他脸颊滚滚滑下,视野灿白一片,四面八方都是狂舞的影子。
一下台,衣领、裤子口袋甚至兜帽里都装满写了联系方式的纸条。他和爱他的人约会,彼此从不吵架,每一任都不向他索求时间与礼物,因为恋人们奉献的是粉丝式的爱。
这样的爱像一场歌迷见面会,瞬时燃烧瞬时熄灭,自然不会长久。
着迷阿瑟的除了女人,还有男人。他对约会对象的性别没有要求,但男人天生比不上女人,大多数的男人是狂妄、自卑、强进攻性以及神经敏感的矛盾综合体。阿瑟是其中的一朵奇葩,一枝独秀,他自认天下第一,比起很容易冒犯到他的同性追求者,当然还是甜蜜又包容的女性更值得交往。
和那位同龄法国女孩儿的交往结束于第一次约会。
他们一起在酒吧喝了酒,阿瑟单独为她唱了首歌,然后他们醉醺醺地进了酒吧对面的廉价旅馆。
阿瑟清醒的时候绝不会踏足这种地方,这里阴暗,潮湿,空气里散发着蘑菇的味道。铁架床坐上去摇摇晃晃吱呀乱响,米黄的墙纸渗透着灰色的霉菌。
女孩拉着他坐下,用胸衣捂住他的眼睛,系带在脑后打结。
阿瑟双颊酡红,鼻尖渗着汗珠,今天喝的酒是新品,酒保请了他们俩作为约会祝贺。他的酒量一般,不知道这杯酒会这么烈,上涌的后劲让他喉头如同火烧,他觉得非常渴,于是舔了舔嘴唇。
过了一会儿,也可能是过了很久,女孩儿的嗓音传递过来,好像推开层层海浪似的,很缓慢模糊地进入他的耳廓。
好了。阿瑟慢半拍反应过来,解下了脑后的系带。
接着他转过去,看见对方送他的“礼物”。女孩未着寸缕,脖颈、手腕和脚踝很专业地绑了黑色的束缚带,这些束缚带让她的肢体呈现出一种古怪而性感的姿态,含着口枷的嘴唇张成了圆形,咽呜着向他求爱。
阿瑟木愣愣的,看清楚之后吓坏了,连脑袋也清醒一些,从廉价旅馆逃走。
黑色的泊油路上只有他一个人,左耳戴着很夸张的耳钉,肩膀上画着张扬的孔雀油彩。看起来是个英俊非凡的浪荡子,实际上只会用一个姿势做爱。
第二天他们就分手了。
这是他十六岁时候发生的事,十六岁发生的其他事情都记不太清了,关于这一夜的记忆却如此清晰,因为阿瑟认为被深深冒犯,这种冲击感刻进了大脑神经。
——直到今天为止。
到今天,他被不可思议地以双手背在后腰的姿势摁上墙壁,双腿与肩膀都由身后的男人用躯体镇压。耳垂纳入对方湿热的口腔,搅出令人焦躁的声响。
阿瑟不敢置信自己毫无还手之力,但事实就是这样,如果他能多了解江质眠一点,就可以知道他在健身房把自己的肌肉练得漂漂亮亮的时候对方正在军营打拳。
江质眠的齿尖咬住了小小的耳塞,这势必会刮疼阿瑟的耳垂。不过这时候他还在剧烈生气,没有叫痛,所以江质眠心安理得把耳塞咬出来,接着用舌头抵着耳钉的后半部分把它推离了阿瑟的耳洞。
尖锐的耳钉刺破舌头,一股铁锈味。
沾着唾液和血的耳塞吐到地上,江质眠含着耳钉,对阿瑟说:“你戴着这个很好看,但我不喜欢有其他东西在你身体里面。”
由于一直被吸着耳朵,阿瑟过了两秒才感觉到耳钉没了,又过两秒,反应过来他在说什么,顿时大叫。
“江质眠!你是不是有神经病!”
怒气,以及强烈的羞窘感冲上脑门,让阿瑟的眼皮、双颊乃至脖颈都迅速泛红,浓密的睫毛颤抖着,他不信邪地挣扎,双手手腕却被江质眠牢牢攥着,鞋底踩到耳塞在地板摩擦出吱呀的声响。
“好了。”
江质眠低低笑了声,含糊地说:“同你开玩笑。”
阿瑟却没觉得好笑,因为对方就那么含着他的耳钉,沿着脸廓一路向下吮吻。嘴唇是柔软的,舌头是热的,金属材质的耳钉却坚硬,有棱有角地刮在皮肤上,让他从侧脸到脖子都开始发痒。
像天牛的足肢爬过,他控制不住想挠,然而双手动弹不得。上身徒劳地晃动,被江质眠用一边膝盖抵进大腿间,更用力地压在了墙上。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穿成abo贵族学院的女配 假千金她直接摆烂发疯啦! 给我乖 盗墓:鬼背加身,天选卸岭力士 永日之崖 你我本无缘,全靠我算得准 穿成铁匠夫郎 绅士法则 隐藏赘婿 LOL:那年十七,世界第一 霍格沃兹的渡鸦使者 遗界魂典 神龙冲浪里 归义非唐 斗罗:我不是唐三 轰杀系制书大师 霍先生,太偏执 浓夜难渡[破镜重圆] 猎物的千层套路[无限] 重回1980去享福
日更,每晚23点前更新季礼不明白为什么会有人喜欢沈言曦,从小哭起来又丑又傻,麻烦闹腾事情多,自己还必须得照顾她沈言曦想不通什么会有人喜欢季礼,嘴带刀片说话把人千刀万剐,自私蛮横,自己还必须得听他...
全民领主的时代,每个人都有一座独立的领主世界。招募兵种,掠夺资源。当条件达成,即可将领地铸于无尽虚空,成就位面领主,那便会迎来数不尽的危险与机缘。文易穿越而来,只想本本分分做一名普普通通的位面领主,谁想到因为穿越他似乎得到了某种不得了的东西。之后他就可以无限强化了。。。初始是垃圾特性丰收和兵魂?没事!强化开启!丰收→天气之子→。。。→?????兵魂→百战兵王→。。。→?????开局鱼人部落?也没事!强化开启!鱼人部落→鱼人殿堂→。。。→?????而在文易因缘巧合之下成为强大而又稀少的的东方系职业练气士之后,他的崛起更是一发不可收拾!。。。。。。。。。自此无尽虚空中多了一座不朽的领地,也多了一位不朽的领主!...
林夜意外穿越迪迦世界,发现自己竟然穿成了超古代怪兽哥尔赞?而且还是刚拆完金字塔,被迪迦打跑的状态!这特么怎么办?跟原剧情一样,找个火山吸收能量强化自己,然后被迪迦干掉?还是说,想办法去夺取力量,一点一点进化至巅峰!...
萧然穿越了,成了一个古董店的小老板本想像很多重生者一样实现他几十个小目标可奇异的铜扣,让他听到了古董的说话声意外的邂逅,让他发现自己原来身处综墓世界,他要和各种铁三角一起上天入地,收集神器,这才是他向往的生活!捎带手,把能填的坑都给他填了!可事实,到底能不能尽随他意?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盗墓之我能听见古董说话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李先生,您有好几段感情经历,能谈谈您对感情的看法吗?比如呢?比如您觉得男女朋友在一起AA制会不会影响感情?比如不懂浪漫的男生会不会很掉分?哦,我不知道,都是她们倒贴的,我对她们其实并不满意。重生到大学时期,李远给自己定了一个目标。不当舔狗,专心搞钱!...
叶蓁与灵主交易,穿到三千世界,通过完成任务获取灵愿来兑换物品。不过,这些身份怎么都那么惨。被挖肾,被替身,被换亲算了,为了养活一家老小,再惨也得迎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