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屋

第16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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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那早已握成拳的双手止不住地颤抖,而后我听见自己咬牙切齿地说:“陈家,他们是谁?!现在在哪?!”

这问题让陈米怔愣了一会,片刻过后,他咧起嘴对着我笑,眼里的水汽溢出来两滴落在了眼尾:“那男的死了,得病死的。那女的跟男人跑了,其他的大概都被抓了吧?我也不太清楚,反正我终于得到了自由。”

“不过警官,”陈米还在笑,“你有些失态了吧?我讲我的故事,你这么激动做什么?”

“陈米!你!”

我意识到自己的失礼,一旁的老孔也正侧着头看我,我冲他笑笑表示自己没事,他用胳膊肘碰了我一下,说:“这里有监控,你注意下自己的情绪,要不换我来主审?”

“不用。”我拒绝了他的请求,“我尽量克制,实在不行就让你来。”

老孔点点头。

我快速调整好自身状态,接着问陈米:“那之后你又发生了些什么?”

陈米如释重负般地呼出一口气:“也没什么了,就是去黑煤窑结果碰上了塌方,老板跑了,我呢?好不容易捡回一条命,钱却再要不回来了。过后,我又跑去饭店给人洗碗,本来干得挺好的,一个月还有一百来块钱,自己省着点花还算够用。我还抽空去以前的福利院看过,院长妈妈说福利院要拆了,还说阿弟来找过我好几回,也是那时起,我决定存钱给阿弟。但是好景不长,我们隔壁开了一间很大很大的酒楼,我听老板说那酒楼要把我们店买过去,钱给了很多,他准备要卖了,然后我就又没活干了。

再之后我就去捡别人不要的垃圾拿去卖,也不知道是不是人走多了霉运就会有好运,我被那些志愿者们安排去当了环卫工人,我不怕累又不爱和别人说话,所以总是打扫得很麻利。而且这份工作很稳定,从我开始干的第一个月就有两百块钱,还能包我一顿饭,但因为要给阿弟存钱,我反而更省了。我去改了名字和户籍地,陈家人想让我赚金山银山,就给我叫陈金山,但事实上我连吃一顿饱饭都很艰难。我想吃饱饭,想吃很多很多的饭,我问改名的警察能不能把我的名字改成陈饭,她说可以就是不太好听,要不然叫陈米吧?就这样,我有了自己的新名字,我很喜欢它。

1998年4月20日,我遇到了我的阿弟,在大街上。他变化好大啊,我差点没认出来他就是那个跟在我身后跑来跑去的奶娃娃。他长得好高,比我还要高半个头,身体也很健壮,人还变得特别好看,像是街边贴着的海报上的明星。他跟我去了我在西田村的家里,还一起喝了我从超市里买的,虽然辣嘴但是便宜的烧刀子酒。他坐在那里,不停地叫我哥,我也不停地应他,他和我讲了他这些年的生活,他说李家爸妈对他很好,经常带他出去玩,说他的名字叫李折,说他读完小学还读了初中、高中,还说他再过一两个月就要大学毕业。我就这么听着,他笑我就跟着笑,他不说话我也不说话,最后他问我在陈家那边过得好不好,我看着他的眼睛,说我过得很好。那一年,我二十八岁。

从那以后,阿弟就经常来找我,不过每次都是等到很晚才来。他还会给我带各种各样的东西,什么自行车啊,收音机啊还有那台电风扇,都是他拿来给我的。有一次他看到我那本捡回去的作业本,问我是不是想识字,我很不好意思,只说剩这么多纸太浪费了,可阿弟却突然说,哥,你的名字和你本人都很像一首诗,那首诗叫《悯农》,你要听听吗?我说好。

1999年10月13号,那晚的天气很闷很热,阿弟住在我这里过夜,我们吹着风扇,听着收音机里放的歌,我还记得那个节目放的是邓丽君的歌,很好听。阿弟觉得一直坐着很无聊,问我要不要跳舞?我不明白那是什么,怎么跳,阿弟只说包在他身上。警官,我真的很笨,笨到连简单的跳几步舞都老是踩到我阿弟的脚,但是阿弟不生气,他只是笑,所以我也笑。

那个晚上,我们都很累。阿弟抱着我,我不觉得害怕,他想要我就愿意给他,他问我疼不疼,我说不疼。我知道,阿弟是这个世界上对我最温柔的人,就连做那种事的时候他也一样很温柔。我说不疼,就是真的不疼。那一年,我二十九岁,阿弟二十四岁。

到了1999年年末,就是我上次和你们说的我买了两块钱一包的雄狮烟,阿弟后来又给我买了南洋红双喜。”

陈米的手紧紧捏在一起,眼睛却望着我桌子上那包还没来得及拆封的南洋红双喜香烟,我察觉到他的目光,利索地拆开包袋薄膜,起身走到他面前递了一根烟给他,还没等他拜托点火的话说出口,我就从裤兜里掏出个打火机帮他点上了火。

“谢谢你,警官。”陈米说。

我没搭腔,重新坐回原来的位置,摆摆手让他继续说下去。

陈米用力嘬了口烟,没什么肉的两颊瞬间凹陷下去,随着烟雾的吐出才又缓缓恢复如初:“买给我南洋红双喜的那次,是我最后一次见到我心目中活着的阿弟。那一晚阿弟心情很不好,话非常少,我不知道怎么开解他,就把我自己给了他。可能是发泄过后他的心情好了一点,我问他是不是工作不顺心,他说不是,只是犯病了。我很担心他,就问是什么病,他说是躁郁症。然后他就跟我讲了他读初中时被同学欺负的事,说他们拽着他的头发往墙上撞,怕被发现就用烟头烫阿弟的后背,在他上厕所的时候锁门用水泼他……就是那五个人害他得了病,也是那五个人把我围在供销社里。警官,你说这算不算冤家路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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