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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丽丝又想翻白眼:主人不像个样子,仆人肯定不会拿主人当一回事,没准就拿着主人的钱出去花天酒地了。
“你滚去睡觉吧。乔治今晚会留下,”男仆乔治吃惊脸。“明天不要出去喝酒了,我和威廉·贝克福德先生住在国王旅馆里,你明天一早过来跟我们一起吃早餐。”
她用马鞭的末梢轻拍一下拜伦脸庞,“听到没有?”
“知道啦。”
“乔治,早上6点就把他叫起来,他要是不肯起床,就给他脸上来一杯冷水。”又吩咐男仆。
*
次日一早,乔治·拜伦精精神神的出现在国王旅馆的餐厅里。
爱丽丝让雅各布给了男仆乔治5先令的小费,打发走男仆。
拜伦恭敬的对贝克福德先生行礼,又跟苏珊、爱丽丝行礼。
规规矩矩的吃过早餐,拜伦陪着他们三人在剑桥大学校区里转悠了1个多小时。贝克福德对剑桥大学的兴趣不大,觉得大学教育只能教出来平庸之才,真正聪慧的人不需要进大学学习,真正的天才少之又少,不能浪费时间在大学里。
拜伦即兴做了一首诗,说的是昨晚爱丽丝去小酒馆找他这件事。贝克福德说他在作诗上小有天分,但得少喝一点酒,并对他说了苦艾酒的好处,一杯抵八杯。
爱丽丝说他喝酒喝得太多,轻则酒精肝,重则酒精肾。
苏珊问什么是“酒精肝”。
爱丽丝便回答:“你用酒泡一块猪肉或是牛肉,泡它个十来天,这块肉能都当蜡烛点燃了,更何况你整天喝酒呢?喝酒太多的人,内脏都会坏掉。”
苏珊觉得有点道理,但可能还需要实验来证明。又问“酒精肾”是什么?
贝克福德便打断了她们的对话,说不用知道的太多。
拜伦虽然也不知道什么是“酒精肾”,但酒多伤身从他父亲身上就知道了,他父亲被称为“疯狂的杰克MadJack”,有钱喝酒没钱吃的好一点,35岁就死于肺结核。
他悄悄问爱丽丝,是不是不喜欢他喝酒。又惨遭嫌弃:“喝太多酒就会吐,臭死了。”
他便有点讪讪,毕竟在一位淑女面前喝多了大肆呕吐可真是太没有形象了!
虽然吧,爱丽丝跟他相差不到两岁,少年时期在一起玩了那么久,他什么狼狈样子她都见过了,可还真没有见过他喝醉。他就是再洒脱,这种没教养的事情也不适合让小伙伴看见。
便小声说:“那我以后不喝酒了,不过可能没法一下子戒掉,总之,会少喝一点。”
“苦艾酒也别喝的太多。”
“好。”论起苦艾酒这种文学男青年的必需品,他也早就喝过了。苦艾酒也讲究品质,好的苦艾酒确实很不错,能很快达到让人飘飘欲仙的地步,还不上头,不会有太难过的宿醉。
作者有话要说:
*苦艾酒就是《全蚀狂爱》里兰波和魏尔伦喝的那种会变绿的酒,苦艾酒据说有致幻作用,所以在19世纪文艺青年圈里很受欢迎。
*19世纪初期已经开始流行现代长裤了,就是裤长到脚踝的这种,不过流行范围还不太广,时髦的人才穿。
第66章戴安娜
“说说看,你在剑桥还学会了什么?”爱丽丝今天没有穿昨晚的男装和长裤,穿了一条淡绿色的细棉布裙子,矢车菊蓝翻领呢子长大衣,脚下是一双翻毛小羊皮短筒靴。
“学会了——嗯,就那些呗。”
“有好好上课吗?”
拜伦笑了笑:贝克福德刚刚才说过天才用不着上大学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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