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鞭炮声隆隆,炮竹碎屑满天飞,还请来舞龙舞狮助长气势,看得出这间酒馆非常重视开幕日,老板更出手阔绰,只要围观的人统统送一个红包,金额多少不重要,重要的是沾个喜气、讨个吉利。
早在开幕之前,镇民早早便注意这间神秘的店面,因为没有一个人能探查到买下这间店的究竟是谁,这间店又究竟要做什么,他们只知道今天开幕,于是街上聚集不少人,当招牌挂上去后,众人才明白了——原来是酒馆。
“来来来!请各位客官上座,今日的酒钱对折优待!保证喝过一次‘女儿红’后,让您再也忘不了我们‘女儿红’的醇美滋味。”
小姑娘甜甜的笑容加上热情招呼,个头虽不高,吆喝声却能盖过漫天震响。
“即使不喝酒,我们也有特制的香茗、点心。这位美丽的姑娘!快进来尝尝吧!我们特制的桂花凝香茶,可以让你的肌肤看起来更水嫩白皙呢!”
小姑娘字字肺腑,脸上挂着甜美的笑容,诚意感人,打动了原本只是打算来看看的姑娘们,一个、两个都跨进酒馆内品尝可以让皮肤更白皙的香茶。
谁没喝过酒?
即使是最贵的酒也有人尝过,“女儿红酒馆”的酒又会有多奇特?不少人就是冲着这点上门;另一些人则是在听见酒钱对折,随即脚步一跨,要去捡便宜。
一时之间,酒馆门口挤得水泄不通,堵住了一条街,让两边想要通过的人不是得绕道就是不小心也被挤入酒馆。
总之,就是一场大混乱——对其他商家而言,店门口被人潮堵住,客人进不来也出不去,自然会影响到生意。
唯一不动如山的则是正好在酒馆对门的“卧龙书肆”。
锣鼓喧天,热闹不已,上官鸣玉好奇地站在门口向外张望。
对滴酒不沾的他而言,酒馆自然没什么吸引力,他感兴趣的是那个店名——女儿红。
“一定是位姑娘。”
“老板,什么姑娘?”正在一旁将飘进来的炮竹碎屑扫出去的成德,听见老板的话,好奇地转头看了看,相较于此刻外头人声鼎沸,平时客人来往频繁的书肆内现在只有一名女客人,不过老板好像不是在说店内的客人。
“我说开这间‘女儿红酒馆’的店主应该是一名姑娘。”
“是因为店名‘女儿红’的关系吗?那如果叫‘大汉子’呢?”他晓得老板很厉害,可如果只凭着店名就猜测酒馆的老板是女人就有些偏颇了。
“不但聘请姑娘来招呼客人,还让女客人入内,如果是男人开店,你想他会让姑娘家进店里吗?”
成德点点头,老板说得没错。男人一旦喝醉了是什么糟糕模样,谁会比男人更清楚?一喝醉便丑态百出,若酒品再不好一点,不是动手打架就是调戏姑娘,实在很难看,任清醒时修养再好的人,喝醉了也没几个能控制得住自己的本性,若店内有姑娘,麻烦事肯定不少。
“因此我说,只有姑娘才会如此莽撞。一旦酒馆内有姑娘进出,的确会让人醉翁之意不在酒,真是乱来!不过……”
上官鸣玉话没说完,一名经常来书肆买书的徐公子便从门外走入。
“是啊!女人开什么店,更遑论是开一间酒馆,真是乱来!女人就该待在家里相夫教子,出来抛头露面像话吗?以为有钱就了不得吗?我保证她这间酒馆肯定不出半个月就关门大吉!”
成德记得他,因为酒馆那块地本来是徐公子的囊中之物,哪知不知从何处杀来的酒馆老板一口价就压过徐公子,让徐公子含恨不已。
“徐兄,你也猜对门的老板是位姑娘啊?”
徐公子啪地一声收了扇,忿忿地对上官鸣玉诉说自己的不满。
“不用猜!卖地的江老头早跟我说了,买他地的是个女人。”对方出手阔绰,开口就是一千两,毫不手软,而他还在争执那几十两,害得他失了面子,这火当然要出在那女人身上。“待会儿我就上门踢馆,让她做不成生意。”
上官鸣玉拍拍他的肩膀,“徐兄,你又何必如此?对方是姑娘家,让一让才能显示你的器量。”
“上官老板,你应该也不赞同女人在外抛头露面吧?女人就该待在家里好好持家,让男人无后顾之忧。”徐公子不接受上官鸣玉的安抚,仍为了上回买地的事情不爽快。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爱情有点酸 马德堡的日光(同人的妄想世界之四) 乱爱颓废(日光城系列) 棉花巧克力之吻(神啊!请别让我穿越之四) 冷大姐的男人 为卿狂(祥龙镇之嫁系列之四) 城堡里没有公主 旧情人(伤痕系列之四) 盛先生的女人 画魔,点睛(奢求系列之一) 搁浅 开始懂了(伤痕系列之三) 城堡里没有国王 管家条款(女上男下之三) 百无一用是总裁(神啊!请别让我穿越之一) 坏印象(干柴烈火之二) 关小姐的硬汉 成精,贪乐(奢求系列之三) 还魂,诉情(奢求系列之二) 皇冠上的蜻蜓(wolf集团系列)
科技图书馆科学的至高境,就是神学一次意外的救人,让陈默获得收藏着无尽科技技术的科技图书馆,故事从此开始...
四九城大杂院,孩子老婆热炕头。大锅菜小锅台,煎炒烹炸煮炖焖。何雨穿越成为了何雨柱,从一个工厂食堂的厨子,成为四九城的厨神。与老婆文丽,风风雨雨走过五十年的四季变换。...
无CP吓死一个少一个,全死?我封神扑街网文作者苏酥被卷入一场无限生存游戏中。副本里蕴含了无数因怨念而衍生出来的‘怪物’,杀机四伏。最初,许多玩家都被苏酥人畜无害的外表给诓骗了,以为她纯良可欺。但当苏酥面不改色的解决掉这些‘怪物’后,腹黑属性暴露的她,彻底在游戏世界杀疯了。直到后来,游戏世界里流传着这样一句话惹谁都别惹萝莉。请一定要相信它!这绝对不是妄言!...
穿越到书中,成了炮灰女配,秋珑月只想静静,天赋高,却是炉鼎体质,容貌倾城却觊觎男主,不断作死,条件那么好都会混的那么惨,还有男主大人,离我远点。...
...
她曾经历了长平之战,鉴证了数十万人的坑杀。她曾率领大秦铁骑,与六国逐鹿天下。她见过天下三分,山河破碎。也听过那袅袅的隆中琴音。贞观盛世她曾一醉今朝,那千古女帝又是如何芳华?她鲜衣怒马过,也曾羽扇纶巾。做过田舍农,也为过教书生。却没人知道,这么一个人,活了两千年。嘛,比较轻松悠哉的历史文吧,因为个人原因可能并不能做到完全符合历史,经得起考证。但我会尽力查全资料来写的。第一次写这种文章,我还是希望写的有趣一些,哈哈。最后,变身慎入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