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不住姜旭旸的软磨硬泡,安瑾曦也有些动心了。
按照沈蓉的想法,买个大别墅最好了,而且江城的别墅不算贵,一套别墅可能都没有黄浦江边的三室两厅来得贵,算上装修勉强会超过些,性价比和舒适度都很高,可以说是不二选择。
虽然现在的别墅基本上都建在偏远郊的地方,离市中心远,不过两人平日里都是开车出行,所以也不会有什么影响。
唯一比较麻烦就是打扫问题,毕竟两人住大别墅,打扫起来多少有点吃力。
他们驱车来到姜旭旸父母选的第一个售楼处,这里是一个住宅区,里面有花园洋房、小高层和大高层,外加一个别墅区,很多开发商都喜欢这么搞,不过别墅区的客户和其他客户是分开的,别墅区也不能随意进入。
这里的别墅是联排别墅,外观是欧式,样板间内装修奢华,说是轻奢风,颇有几分高奢的风范。
“小安教授,你感觉这里怎么样?”
“妈,两个人住会不会太大了啊?”
“小安教授,你和旸旸要是以后有孩子,那就是三个人,平时亲家或者我们要是来的话,怎么不得三个房间,要是再来个客人呢,对吧,一般到后面你们至少是需要四居室的。”
这件事上,姜渊绝对支持沈蓉,他们当年就是买了个小房子,想着俩人一块住,结果到后来有了姜旭旸,发现两居室不够用,又买了三居室,再后来呢,三居室好像也不太够。
明明买一个大房子就能搞定的事情,他们搬了三次家,想想都觉得麻烦,虽然现在姜旭旸在外面上大学,家里的屋子有多余的,但这么多年下来,家里的东西也多了,小房子根本放不下那么多东西,可有很多物件都是有特殊意义和情感在的,又舍不得扔,大房子还能放得下。
像年轻人买房子买小户型,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经济能力承担不了大房子,在能承担大房子的情况下,大多数人都会选择大房子。
“小安教授,这个我媳妇说得对,买小了到时候你们还得考虑搬家换房子,挺折腾的,大房子不一定能让你们一劳永逸,但至少很长一段时间你们可以安定下来。”
安瑾曦点点头,姜旭旸的父母说得挺有道理的,不过这座别墅她确实没看中。
姜旭旸亦是如此,“爸妈,我插一句嘴哈,客观来说,这个白色的外观挺丑的,而且刮风下雨时间久了,看着就脏,就算是别墅,也不能指望物业天天给刷漆啊。”
“你这孩子,让你选美来了?”姜渊踢了姜旭旸一脚,有他什么事。
安瑾曦拉着姜旭旸,解释了一句:“爸,其实我也不太喜欢。”
“你也不喜欢啊,没事,咱们换一个看看。”
看到父亲态度急转弯,姜旭旸忍不住翻了个白眼,真是驰名双标啊,他不喜欢不能说,安教授不喜欢,那就换一个,什么道理嘛?
然而姜旭旸虽然不满意,却没什么话语权,他只能跟在三人身后来到另一个别墅区。
这个别墅是独栋别墅,同样外观是欧式风格,但这个外观看起来就很好看,没有地下车库,是一个架空层的设计,用来停车很方便,不占用空间,看起来也大气。
最重要的是这个别墅的位置很好,距城市中心不算太远,离江城大学也挺近的,可谓是两全其美。
别墅区的景色更是颇有一种苏式园林风的感觉,连小区的树木景观都是从其他地方移过来的,价格想必也非常昂贵。
“小安教授,咱们到里面看看。”
开发商手里曾做出过很多知名别墅项目,在装修这也非常擅长,尤其是豪装,这个样板间就是一个豪装,一层是一个大客厅,做了落地窗设计,可以直接看到自家小院,就像loft复式的一楼一样。
二楼分别设有客房、儿童房、娱乐室和书房,三楼则是主人间,按照置业顾问的意思,还可以设置健身房、家庭影院、游戏室等等,这个就因人而异了,可以到时候问问设计师。
姜旭旸一眼就看中了相对靠边的位置,那里进出相对方便,再加上别墅区人少,房屋隔音做得也好,虽然离门口近,每天会有很多进出车辆,但并不会吵。
“我觉得这套不错。”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超级医道高手 穿越成无敌的明朝皇帝 红警士兵:为我打工 直播和男神同居的日子 十倍返现,神豪姐姐在线打赏 时光请善待我的她 大明孤狼 赌妃在上,王爷在下 星际:混沌召唤师 倾世桃花:王爷,细作难当 快穿之反派又黑化了 诸天:完蛋!我被逆徒包围了! 从不奢望你爱我 柯南:画风不同请不要强行融入 神傲巅峰 异界男科妙手 热血:用拳头称霸世界 英雄联盟之神之领域 开封府小饭桌 我是狠人大帝的同乡
科技图书馆科学的至高境,就是神学一次意外的救人,让陈默获得收藏着无尽科技技术的科技图书馆,故事从此开始...
四九城大杂院,孩子老婆热炕头。大锅菜小锅台,煎炒烹炸煮炖焖。何雨穿越成为了何雨柱,从一个工厂食堂的厨子,成为四九城的厨神。与老婆文丽,风风雨雨走过五十年的四季变换。...
无CP吓死一个少一个,全死?我封神扑街网文作者苏酥被卷入一场无限生存游戏中。副本里蕴含了无数因怨念而衍生出来的‘怪物’,杀机四伏。最初,许多玩家都被苏酥人畜无害的外表给诓骗了,以为她纯良可欺。但当苏酥面不改色的解决掉这些‘怪物’后,腹黑属性暴露的她,彻底在游戏世界杀疯了。直到后来,游戏世界里流传着这样一句话惹谁都别惹萝莉。请一定要相信它!这绝对不是妄言!...
穿越到书中,成了炮灰女配,秋珑月只想静静,天赋高,却是炉鼎体质,容貌倾城却觊觎男主,不断作死,条件那么好都会混的那么惨,还有男主大人,离我远点。...
...
她曾经历了长平之战,鉴证了数十万人的坑杀。她曾率领大秦铁骑,与六国逐鹿天下。她见过天下三分,山河破碎。也听过那袅袅的隆中琴音。贞观盛世她曾一醉今朝,那千古女帝又是如何芳华?她鲜衣怒马过,也曾羽扇纶巾。做过田舍农,也为过教书生。却没人知道,这么一个人,活了两千年。嘛,比较轻松悠哉的历史文吧,因为个人原因可能并不能做到完全符合历史,经得起考证。但我会尽力查全资料来写的。第一次写这种文章,我还是希望写的有趣一些,哈哈。最后,变身慎入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