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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不同于旁人,万氏的手上可是有许多条人命的!别人做不出来,万氏却说不准。”
“万氏当年不也是吃尽了郭厚福流连花丛的苦?”
“此一时彼一时,彼时万氏是娘子,自然不愿意让别的女人近自己官人的身,而时过境迁,今时今日万氏是婆婆,对她而言自己儿子房里有多少女子皆不重要。”
“司理对人心倒是看得通透。”袁牧静静听慕流云说完,感叹一句,随即说道,“若是郭泓清因杀害发妻而被治罪,郭泓业接手家中产业便板上钉钉了。”
“还有叶家的那位过继到叶员外名下的小公子。”慕流云摸着自己光洁的下巴,“原本说什么叶家小公子,我还当是个小娃娃,见过李大人后才知道竟然已经是个十四五岁的少年郎!
依我大瑞朝律法规定,凡家中无子者,若无兄弟,则死后家产可由在室女继承,若女子已出阁,家中有继子者,出嫁女可得继子所得家产的三成。
若是父亲离世前,出嫁女子与夫家和离,或被夫家休弃,视同在室女,可以继承父母留下全部之家产。
据李大人说,这位叶员外已无同父兄弟,过继的这位小公子也是从远亲本家那里接过来的,所以若是叶氏和郭泓清日子过得安稳,则日后可以分得叶员外的三成家产。
但若因叶凌兰多年无所出,被休弃,或者主动与郭泓清和离,这位叶小公子可就颗粒无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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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实至名归
一壶茶喝完,袁牧起身,慕流云见状连忙跟着一起站起来,她感觉这位大人就不像是个会流连花丛的人,所以酒也没点,茶也没叫伙计再添水,现在看袁牧起身,就知道自己猜对了,这样的环境,方才打发走了杨妈妈,顺便聊上几句还行,再待久一点,别说袁牧,她自己都会觉得有些不自在。
她不知道正儿八经的男子遇到那种猫儿狗儿一样往人怀里扑的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她这个假冒的只觉得难受的不行,那一股子浓得齁人的脂粉味儿简直让她喘不过气来。
不管什么东西,果然都需要有一个度,适度即可,过犹不及。
两人出了雅间下楼去,楼下正好一群人闹闹哄哄往上来,慕流云眼尖,一眼看到里头有一人,是她之前在书院时候的同窗,和慕流云也算是多少结过一点梁子。
此人名唤林轩,酷爱流连章台之所,当年在书院时听闻慕流云院子里女子众多,便约慕流云与其饮酒听曲,形容猥琐,说什么要讨教一二,几番邀请都被慕流云推辞掉,遂恼羞成怒,在外与人传言,说慕流云外强中干,收了一院子如花美眷却有心无力,因而才不敢与其他同门一同饮酒作乐,生怕被人发现他……不行之事。
正所谓好名不出门,恶名传千里,打那以后慕流云这个名声就算是被传扬出去,越传越有鼻子有眼,慕流云也懒得解释,任由他们去嚼舌头,但也不愿再与他们为伍了。
后来慕流云做了司理参军,林轩书念得一塌糊涂,最后也回家混吃混喝混日子,两人交集愈发小了,慢慢地慕流云几乎忘了此人,没曾想今日在这里遇到。
林轩与几个他的同道中人都红头胀脸,脚步发散,一看就知道是在别处喝够了酒,又跑到这里来消遣,慕流云跟在袁牧身后,目不斜视往下走,希望林轩能够醉眼朦胧看不清人,擦肩而过那就皆大欢喜了。
无奈事与愿违,就在与那群人错身而过的时候,醉眼朦胧的林轩好死不死地那么一伸头,刚好看到了跟在袁牧身后的慕流云,先是一愣,随后一伸手,直接扯住了慕流云的后衣领。
慕流云刚刚松了一口气,忽然被人从后面拉住,差一点被衣领勒得一口气倒不上来,脚步一趔趄,险些没跌坐在地上,与此同时心里面暗叫不好。
她倒是不怕那林轩的,论嘴皮子,林轩根本不是她的对手,论拳脚,她不行,林轩也好不到哪里去,并且自己现在好歹也是有官职在身的人,借给林轩两个狗胆,他也不敢造次。
只是眼下和自己在一起的可是袁牧啊!慕流云绝不想在他面前与林轩这路货色争执。
可惜,现在注定是躲不过去了,她得想一想怎么才能尽量保住一点体面。
慕流云刚刚稳住身子,还没来得及说什么,林轩倒是先开了口,满嘴喷着酒气,熏得慕流云都忍不住想要作呕了:“哟!我还当是谁,这不是慕兄么!以往兄弟三请四请都不肯赏脸,怎么今日这般好兴致,居然跑到引凤楼来消遣?”
与他同来的几个酒肉朋友也都是醉醺醺的模样,平日里这些个纨绔到处招摇,或许引凤楼里的姑娘他们认识不少,但是衙门里的人却并不怎么打交道,因此无人认出慕流云,更没人认识袁牧,只是在一旁哄笑,并不拦着林轩。
“林公子,请你放尊重些,放手,之前的事我可以既往不咎。”慕流云想要开口提醒林轩自己现在是衙门中人,他这般不敬,自己完全可以借着这个由子治他的罪,让孔县令把他拉去县衙里头按在地上狠狠地打。
林轩平时虽然不是什么莽撞人,奈何一壶黄汤下了肚之后,脚底下踩棉花,脑袋里面开道场,早就把理智给震到了九霄云外,压根儿没把慕流云的警告听进去。
“是不是过去我请你去的地方,慕兄嫌规格不够?没这引凤楼气派?不知慕兄心仪的是这楼里的哪位琴师?可否与小弟交流一二?”林轩眼睛迷离的一手扯着慕流云的衣领不撒手,另一只手晃晃悠悠朝袁牧一指,脸上的笑容愈发猥琐,“还是说……慕兄终于发现自己个儿的品位与常人有异,干脆放低姿态,给人家做了小倌儿……啊啊啊!疼疼疼!”
慕流云还想呵斥林轩的胡言乱语,忽然耳畔传来他的呼痛声,定睛一看,林轩的姿势有些扭曲,身体向后怪异地仰着。
那根方才指向袁牧的惹事手指,现在正被袁牧用两根手指夹着,估计他的手劲儿着实不小,林轩的指关节都有些发白没了血色,指尖又恰恰相反,紫得好像猪肝。
“疼!快给爷放开!”林轩从小到大都是被家里纵容地主儿,在外面也被狐朋狗友前呼后拥,何时受过这般委屈,不禁破口骂道,“你这兔儿……啊——!”
他的那句谩骂到底没能说出口,就被一声无比惨烈的叫声压了下去,一旁的狐朋狗友也顿时吓得酒都醒了。
别说是他们,慕流云都跟着白了脸色。
袁牧不知何时出手的,动作极快,在众人一晃神的功夫,就松开了林轩的那根食指,伸手一探一抓一扭,咔嚓一声脆响,再看林轩方才揪住慕流云后衣领的那只手,四根手指怪异地向手背的方向伸展着,很显然是被齐根掰断了。
再看袁牧,依旧是气定神闲的模样,脸上的表情没有多一分也没有少一分,就好像方才出手折断的不过是一把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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