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念月眼睛馋着,肚皮却不允许。
她没吃几口,便吃不下了。
她放下勺子,愁道:“饱了。”
孟公公失笑:“可不是么?原本是要呈给老爷的。这食量自然不一样。”
孟公公正要伸手去接:“小人拿去倒……”
钱昌轻咳一声:“又不是什么富贵人家,正值冬日里,该珍惜粮食才是。”
庄子里的人还盯着呢。
只当他们是有几分银钱,但是在外头做生意亏损了,这才灰溜溜一大家子迁回来的人。
“是、是……”孟公公一应声,平日里伶俐的人,这会儿却有点犯愁。
这钟姑娘吃剩下的,他做奴婢的接过来吃了便是,没那样多讲究。再说钟姑娘的年纪都算得是他的女儿了。
只是这碗是陛下御用的食具,做奴婢的怎能拿来用呢?
孟公公发愁着呢。
却见晋朔帝将手收了回去,连同那只碗。他的手臂依旧晃也不晃。
他道:“取勺子来。”
孟公公忙去取了,递过去,随后便惊骇地看着晋朔帝慢条斯理地,将碗中剩下的也吃了。
晋朔帝一抬眸:“你们也用饭吧,不得浪费。”
众人一听,背上的皮都紧了,自然万分遵从。
陛下尚且如此,他们又哪里有浪费的道理呢?
庄子里的人见状,忍不住暗暗嘀咕。
心说这人可真是生了个好皮相啊,哪怕是吃碗肉粥呢,也跟享受什么山珍海味似的,坐那儿就像个贵人。
要他说啊,哪里该回清水县来嘛?在外头寻个丰绅大户,凭这皮相给人入赘做女婿去,岂不是更好?
啧,叫人想不明白。
这人心道。
钟念月吃了粥,便有些困倦了。她撑着下巴,忍不住转了头去看晋朔帝。
他倒好像的确是个厉害的君王。
此时火光跃动着,映在钟念月的面庞上,便好似为她添了几点绯色,实在是美得有几分惊人。
晋朔帝蓦地想起来,那日孟胜向他一字一句学了惠妃都说了些什么,钟念月又说了什么。
随后又将里外传闻,说是钟家姑娘要嫁给太子的话,都一一说了。
太子是不可能娶钟念月的。
纵使惠妃想上千万遍,他也不会点这个头。
钟家这个女儿,袭承了钟家与万家的宠爱于一身。
万老将军数次为大晋上战场,到老时,因旧疾不治而亡。
钟老太爷曾入内阁,鞠躬尽瘁,儿子方才一擢升侍郎,他便急流勇退,告老致仕,是个聪明人。
晋朔帝喜欢这样的人家,也不吝于善待这样的人家。
因而钟家的女孩儿可以嫁给伯侯,嫁给世子,又或是郡王,又或是同为高门世家的嫡公子都好。
却不能嫁给任一个皇子。
没有人比晋朔帝更清楚这一点。
因而他听过,便也就让孟胜不必再提了,只是转过身下了道口谕,叫惠妃这半个月里,都陪着太后抄经去。
眼下,晋朔帝却突然好奇起了,钟念月自己又怎么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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