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身着黑色西装西裤,将本就挺拔落拓的身形勾勒的更加完美帅气俊美,尤其是那漫不经心的气质将他衬托的迎刃有余。
桃花眼尾轻挑,敛起眼睫,扫下浅淡阴影,走过来时慵懒随性,眸光散漫。
懒洋洋的低头调弄着话筒。
对于这种场合,哪怕场下是数千人,他也不会有丝毫的怯场或者不自在。
他习惯万众瞩目。
温纾目不转睛的着他,不自觉在脑海中同高三那年,百日誓师大会上作为学生代表上台发言的他作起对比。
那时的他青涩,散漫。
场下的所有人都为他鼓掌,在他的演讲下斗志昂扬,热血沸腾,忍不住热泪盈眶。
他让满心迷茫的高三学子落到实处,在那最后一百天里燃烧起最后的热血。
曾经惊艳青春的少年郎,始终是温纾心中藏起的一抹特殊的色彩,她思慕他,敬佩他,渴望他绽放光彩。
他是她青春时代的代名词。
而如今的他,真的成熟了很多,漫不经心中多的是稳重,岁月将他沉淀的更有魅力,举手投足间都是帅气惑人。
那人仿佛有感般,在开口的一瞬间,视线直直的朝着她撩过来,唇角笑弧呈现。
温纾听见整场欢呼声响起。
没人敢直接喊他的名字,“主席”二字震耳欲聋。
她对上他一双深邃黑眸,唇角轻弯起来,她笑,眼睛却忽然不受控制的发热。
这就是她恋慕的人。
她初一那年知道他,后来喜欢他,从懵懂无知到心底藏情,中间跨越了七年。
她着他长大,变得越来越优秀。
可是这个被无数人喜的男生,什么时候能垂一垂眸,眼底落尽她的模样呢?
瞧一瞧她的心事啊。
舞台上的光打在周景肆身上,和台下的昏暗形成鲜明的对比,温纾知道在这样的昏暗灯光下,他不清她的神色。
她边笑着轻晃荧光棒,眉眼弯弯同他对视,眼里是他,心里也是他。边放任眼角的泪珠滑落,轻轻划过侧脸。
眼睫坠落的水珠昭示着她的释然和突如其来的难过。
她高兴这场重逢,也真心实意的难过着。
这些天的甜蜜与苦涩交织,她与他不过重逢十四天,可复读那一年,365天,在这一刻爆发的突然又凶猛。
她因为他选择复读,却不是为了他,她为前途,为了未来,为了爬的更高。
可归根结底,更高的地方站着的人,是他。
就像高一分科那一年,她知道前途重要,所以咬牙在分科表中勾上文科。
她想,哪怕她理科的成绩再高那么一点点,甚至不用比文科高,她也愿意赌一赌。
可是没有。
那一年她的成绩差的令人发指。小科每一门都是二三打头,苦到没有任何一条能接近他的路可以让她去走。
她想告诉他,“周景肆,你根本就不知道,来到你身边,让我觉得好艰难。”
可是凭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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