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大概跟杨澜是差不多的类型吧,端庄高贵,气质典雅,妆容呢,一定很精致,一看过去就觉得这个女人是女性世界的领军人物。”宋雨说完还点点头,好像在给自己的说法签字盖章。
杨乐乐简直要笑翻,宋雨说的这几样,好像也只有妆容精致比较符合韩志勋他亲妈,其他的词汇,好像一毛钱的关系都没有。
不过话又说回来,“小雨,你们做人家的专题,不会连个照片都没有吧?”
“没有,因为我们不是做人物专访,只是个分类版块,而且不是经过纸玫瑰本人来做的,加上纸玫瑰这个人好像一直都不出现在公共场合发布书籍或者演讲,所以大家都不知道她的长相。不过,好像她只在日本的一些书店做个人的签售,而且禁止任何人拍照,日本的那些资深书迷大概知道她的样子。”
杨乐乐撇撇嘴,作家就是作家,神神叨叨的。
“好,放心吧,明天她会出现在我的订婚典礼上,到时候你想要签名合影什么的统统可以满足你。”
“真的!纸玫瑰居然参加你们的订婚典礼!”宋雨一声惊呼,察觉到周围异样的目光赶紧堵住了自己的嘴。
“嗯,我确定!”
可以看到自己的偶像!这个惊喜实在太大了!
杨乐乐很不能理解为什么会有人喜欢追星,脑残幼稚又没有什么回报,简直就是白痴行为,但是看到宋雨这么热衷于韩志勋的老妈,杨乐乐突然觉得,追星什么的,居然也没有那么白痴了。
赵一颜和宋雨分别选了一份礼物给杨乐乐,说是送礼物,其实就是杨乐乐看中了什么让她们俩付钱,当然,礼物分量也是看人来的。
比如,赵一颜送她的就是一家高档时装店里面她看上的奢华大牌风衣,一下子能就刷掉了赵一颜卡里的好几万,而宋雨呢,杨乐乐只要了一个精品店里面的晴天娃娃。
不过,一次买了三个。
三个人一人一个。
宋雨将晴天娃娃挂在自己的包包上,“晴天娃娃是一种很神奇的东西,心情不好的时候看到晴天娃娃可以疗伤。”
无疑,宋雨这么一说,受到了杨乐乐一阵鄙视,“别自己催眠了好吗我的文艺女神经,心情好不好是在自己怎么调节的,不过呢,以后有了这个东西,我倒是可以没事的时候拿出来想想你们。”
“别说的跟以后定居日本不回去了似的!”赵一颜直接堵了回去。
杨乐乐突然反应过来,“对啊,我可是要回国的,明天这场戏演完我陪你们在日本玩儿几天就回国。”
“不要韩志勋了?”赵一颜暧昧的挑着眉,“订婚虽然不是结婚,但是刚刚正式有了名分,难道不想小小的甜蜜一下?”
“靠,甜蜜个屁!韩志勋他妈让我睡在韩志勋的房间里,睡的我每天腰酸背痛。”每天晚上跟韩志勋大战几百回合,现在她都快可以上台打拳击了。
赵一颜和宋雨对视一眼,“哦!!这样啊!很激烈哦!”
杨乐乐见闺蜜的眼神不对,“靠,你们别想歪了。”
“不会不会,我们正常人的思维,睡在一个房间,每天腰酸背痛,这样的暗示真的不要太明显啊!”
赵一颜觉得刚才的力道不够,又加了一把火,然后杨乐乐就懒得解释了。
当晚,两人在韩家的别墅内休息,宋雨拨弄手中的晴天娃娃,心里却是一阵阵的难过,很晚才纠结的睡下了。
隔壁的房间,赵一颜洗漱完,刚坐在床上准备吹头发,手机短信弹了出来,李霆琛发来的,“老婆,今天顺利吗?”
简单的一句话,好像带着他的温度一样,赵一颜拿起手机,嘴角甜甜的一笑,“嗯,很顺利,老公在干嘛呢?”
放下手机去找吹风机吹头发,头发吹干以后才重新拿到手机,上面居然有三条短信。
“我在想你,老婆想我了吗?”
“老婆?”
“人呢??”
赵一颜捧着手机,笑意越来越深,她的老公,怎么这么可爱啊!
提供无弹窗全文字在线阅读,更新速度更快文章质量更好,如果您觉得网不错就多多分享本站!谢谢各位读者的支持!
高速首发盛世暖婚最新章节,本章节是地址为如果你觉的本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官路仕途:重生后一路狂飙 爱,永不止息 系统予我无敌,踏上天帝之路 隐面佳人 恐怖女王[快穿] 血脉觉醒 末世焰火 九龙神脉诀 皇叔心尖宠:王妃要翻墙 乡村爱情之这村医坏的冒泡 天命嫡女:盛宠傲娇小萌妃 黑神话:第九行者 末日废墟终 离婚后,渣父子有什么脸后悔 [综英美]罗宾女孩儿波特 综:绘绘今天又穿了吗? 思亦何所忆 废柴的逆天修炼 暴力牧师 王爷的温暖宝宝驾到
科技图书馆科学的至高境,就是神学一次意外的救人,让陈默获得收藏着无尽科技技术的科技图书馆,故事从此开始...
四九城大杂院,孩子老婆热炕头。大锅菜小锅台,煎炒烹炸煮炖焖。何雨穿越成为了何雨柱,从一个工厂食堂的厨子,成为四九城的厨神。与老婆文丽,风风雨雨走过五十年的四季变换。...
无CP吓死一个少一个,全死?我封神扑街网文作者苏酥被卷入一场无限生存游戏中。副本里蕴含了无数因怨念而衍生出来的‘怪物’,杀机四伏。最初,许多玩家都被苏酥人畜无害的外表给诓骗了,以为她纯良可欺。但当苏酥面不改色的解决掉这些‘怪物’后,腹黑属性暴露的她,彻底在游戏世界杀疯了。直到后来,游戏世界里流传着这样一句话惹谁都别惹萝莉。请一定要相信它!这绝对不是妄言!...
穿越到书中,成了炮灰女配,秋珑月只想静静,天赋高,却是炉鼎体质,容貌倾城却觊觎男主,不断作死,条件那么好都会混的那么惨,还有男主大人,离我远点。...
...
她曾经历了长平之战,鉴证了数十万人的坑杀。她曾率领大秦铁骑,与六国逐鹿天下。她见过天下三分,山河破碎。也听过那袅袅的隆中琴音。贞观盛世她曾一醉今朝,那千古女帝又是如何芳华?她鲜衣怒马过,也曾羽扇纶巾。做过田舍农,也为过教书生。却没人知道,这么一个人,活了两千年。嘛,比较轻松悠哉的历史文吧,因为个人原因可能并不能做到完全符合历史,经得起考证。但我会尽力查全资料来写的。第一次写这种文章,我还是希望写的有趣一些,哈哈。最后,变身慎入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