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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一十三章 有趣(第1页)

陆明初的双眼,没有离开过面前的女人。

清楚的在那一双明澈的瞳子里,看到显见的茫然疑惑。心底无声轻笑了一声……是了,这个女人怎么可能记得住他?

说来,他的存在,也当真是尴尬。

于偌大的豪门沈家而言,他是见不得光的私生子,豪门私生子这个头衔,可不是什么见得光的好事。

于是,便注定,他的存在,尴尬而又矛盾。

谁又想成为豪门私生子?

世人都想要的沈家血脉,他是恨不得有朝一日,能够让它从这具皮囊里流个干净!

这个女人不知道他的存在,她的记忆中,没有他的存在,即是有,也不过是后来人人传闻中臭名招展的“陆明初”三个字而已。

可是,他的记忆中,却有着这个女人的身影。

很小的时候,也不明白,为什么他没有爸爸,后来妈妈带着他站在了一幢很大很大的宅邸前,躲在一旁的树下,指着经过的那辆车:“明初,那个大宅子里,住着你的爷爷,你的爸爸,还有你的弟弟。”

他不懂,为什么他的亲人都住在里面,而他们却不记得有他的存在,后来,他才明白,私生子三个字的意思。

小时候常常躲在一旁偷看,那座府邸里,进进出出,除了沈家人,还有就是一个笑容灿烂,无比张扬的小女孩儿,那个小女孩儿总是愿意缠着那个府邸里,和他差不多大的小男孩儿,那个小女孩儿,叫做简童。

那一年她入狱的事情,他是抱着看笑话看热闹的心情,站在一旁冷眼看着……那是沈修瑾的东西,坏掉再好不过!有那么一刻,他是这么想的。

她入狱了,渐渐,他也就不再去关注这个人了。直到她的出狱,再次见到的时候,她却不再是记忆中那张笑容灿烂张扬自信的模样。

那时候,他有过一些愧疚,但也仅仅只是一丝的惭愧……直到三年之前,所有的谜团都揭开的那一刻,直到在她出狱之后,看到的这个女人骨子里的倔强,直到他觉得,这个女人似乎十分有趣,所以帮她逃走。

没想到,她逃走,自己却找不到了。

“咳咳……我是说,我叫陆明初,新来的住客。前台的小姑娘说你是这里的老板,我以为,对于住客的情况,老板会关心。”陆明初微微啜了一口茶水:“这是什么茶,味道很不错。”

“……”女人又愣住了,好半晌,脑子里都是浆糊的,大半天,才算是弄清楚面前这个男人的意思。不免心里自嘲一声:大约是生活太简单太纯粹了,每一日抱上一壶茶水,就在这张躺椅上,晃晃悠悠一整天,脑袋也不灵光了。

陆明初欣赏地看着面前女人呆滞的面庞,又在那张脸上,寻找儿时张扬灿烂的痕迹,眼底一丝遗憾,那个笑容灿烂的人,好像再也不会出现。

不过,饶是如此,他却渐渐觉得,有些呆滞的慢反应的那张脸,也十分有趣。

“这个茶真的不错。”陆明初把茶盏送到自己的唇边,再啜一口。

他本身生的俊美不凡,脱去平时的正装,换上一身休闲装,也不减分毫的魅力。唇薄色淡,微泛浅粉,轻碰茶盏……这一幕,总算是让一旁的女人,后知后觉起来:“那是我喝的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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