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去了早上的那个厨窗,没有他,对啊,他说他主内不主外,那么,这个窗口的菜是他做的?
这时的食堂没有什么人,凌云一看这个窗口是苦瓜炒肉,对余末道:“我们去另外一个窗口打饭吧。”
余末一脸坚定,“我就在这个窗口。”
“你要吃苦瓜炒肉迈?”凌云一脸苦兮兮的看着她。
余末:“嗯,没吃过,想尝尝。”
“行吧,那我不奉陪了。趁现在没有多少人,我去其他窗口。”凌云转头就走了,苦瓜真的不是她的菜,那玩意实在是比感冒药还苦。
四人全齐了,凌云看了一下大家的主菜,李浩的油炸鸡腿,景天的红烧小排,余末的苦瓜炒肉,低头是自己的泡椒猪肝。李浩:“师父,要不你吃一个鸡腿?”
“不用,苦瓜炒肉挺好吃的。”余末抬头见李浩夹着一个鸡腿问自己。
凌云蹙眉不信,道:“真的那么好吃?”
“嗯,你尝尝。”凌云不要的话还没说出口,余末手快夹起苦瓜炒肉放进凌云的碗里,“吃吧,绝对好吃。”
凌云半信半疑,心想苦瓜还有其它味?见她又不是在开玩笑,还是试试吧。放进嘴里一咬,那苦汁爆满在整张嘴里,哇,眉头直接揪起来了,“太苦了!”
余末好笑道:“名字就叫苦瓜,能不苦吗?”
“那你说好吃。”凌云一脸控诉的看着她,你个骗子~
余末夹起苦瓜,吃得津津有味,“是真的好吃,对我胃口。”
李浩:“额,师父你喜欢偏甜系的菜,怎么突然大转变喜欢吃苦的了。”
余末:“你管我!”
第二天,李浩在另一边窗口的队伍中排队招手:“师父,这边有苦瓜炒肉!”
“我今天不吃苦瓜炒肉了。”余末排在还是昨天的那个窗口。
“啊?昨天不是说喜欢吃苦瓜炒肉吗?”吃惊完,然后李浩也换了一个窗口,毕竟自己也不喜欢吃苦瓜炒肉,看来师父就是吃新鲜。
挺好吃的?时间一长,他们发现余末排的都是那个窗口,不管是什么菜都来者不拒,都是好吃的。同样的菜系在别的窗口,就没有感觉,这个窗口的队再长,她也排得好好的。
经我们一致的观察,也没看出什么花来,但她偏偏就迷上了那窗口的菜。食堂跑得比小卖部还勤,一日三餐,顿顿食堂,这天早上,凌云就和余末打商量,“我们中午去小卖部吃泡面吧,好久没吃了,好想啊!”
“嗯,我想吃饭!”见凌云那抓狂的眼神,余末慢吞吞道,“要不兵分两路?你去小卖部,我去食堂?”
凌云撇头,假装威胁道:“你都好久没陪我去小卖部了,哼~你是想你走你的阳光道,我过我的独木桥吗?”
记得从那天以后,余末吃饭时间是一点都不耽搁的在食堂打卡,要上课的时候才从食堂回来,现在不是吃货,我们倒像成了~饭桶!
余末其实心里也不好受,就像镜花水月一样,只是一瞬,那以后再也没见到他。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禁之录 我竟然是沙奈朵之子! 某年某村某些人 小世 人在奥特:开局遇见诺亚本源 最强99级 杀夫证道后我重生了无数次 重回1988:我成了全球外科第一 美女总裁的废弃大少 光元 至尊魔帝 万仙之王 穿到女尊国后我抛夫弃子了 反穿之鲜妻来袭 通天之路 成为系统后我给穿越大军们开挂 快穿拯救炮灰?不,我直接掀桌 胎穿女尊,疯批妻主很护短 快穿:病娇反派别害怕 隔壁有只猫
通天大陆。这里,以修真者为尊。武者,一拳可碎石。而武魂觉醒者,能破碎虚空遨游星际。灵者,心念一动,可让人生死一瞬。而灵者大成,能弹指毁灭一个世界。无论灵者或是武者,均可翻云覆雨。人们对修真的钻研,达到了巅峰狂热,世间所有修者都向往那无上境界所痴迷。修者,境界分为人法地天宗尊圣王皇仙神帝,等级森严。在这里,民风彪悍,不服就战,有实力就有话语权。辰昊天,是一名宇航精英。一次太空执行任务,神秘穿越到了这里,九州内连连怪事。古井变得血红腥臭,草木花开反季。晴天雷声轰鸣,时不时地动山摇,毁却房屋桥梁无数。雄鸡下蛋,六月降霜,旱季绵雨,冬来狂风,春至碗口粗的冰雹。普通农者,民不聊生。修者稍好,但也受资源匮乏伤神。...
一朝穿越,堂堂鬼医特工成红杏出墙却不知奸夫是谁的弃妃被赶出家门在荒郊野外生子。无所谓,娃都生了就养着吧。三年后,听闻爷爷病危,她携子强势归来,惊艳天下。不能修炼的废材她一招制胜。庶出兄妹作恶让你...
BOSS之友!主角公敌!女主克星!终极反派!古霄在不同的世界中穿梭着,反派逆袭,踩死主角,俘获女主芳心!VIP书友群521621432,全订的书友都可以加入进来,血月将在这里和书友们讨论剧情,发放里番。...
林默儿带着小萌龟与小黑蛇重生了,前世的她为了引起父亲的注意,叛逆顽劣,还误把白莲花当亲人,殊不知,她一直都是某个老干部甘愿捧在手心的宝,再次睁眼,有些人的命运是不是该改写了同样重生的某个老干...
一箭敌胆寒,一枪扫乾坤,一锤定天下,九零后颓废青年穿越三国,身兼隋唐三大名将武艺于一身,且看裴枫在蜀汉军中掀起怎样的波澜。...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只要是我塑造的女主角,总有一天都会从小说中来到现实世界,这也是我小说总是没法继续写下去的原因。李书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