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下一句是经典段落,“我和你又不熟。”
沈千枫哭笑不得,拿他完全没有办法,只好强行抱回床上擦了药,才带着出去吃晌午饭。
“小瑾起来了。”
沈夫人也正在饭堂里,见到两人进来后笑着拍拍身边,“过来坐。”
“娘。”
叶瑾坐在她身边,完全就是一个乖巧好媳妇!
但其实在上一刻,他还在怒掐他男人。
简直不能更加表里不一。
“娘亲今早特意帮你炖了汤。”
沈夫人喜滋滋,吩咐下人端了白瓷盅进来,盛了一碗递到他手中,“慢慢喝,小心别烫到。”
叶瑾道过谢后,低头慢慢喝。沈千枫拿过汤碗想自己盛,结果被自家娘亲拍了一下,“出息,哪有人和自己媳妇抢饭吃的!”
叶瑾手抖了一下。
沈千枫:……
明明就有这么大一罐啊!
沈夫人对婢女道,“去厨房转一圈,看能不能给大少爷找几个馒头。”
婢女掩嘴偷笑,沈千枫扶额。
这到底是个什么娘啊……
吃完大补汤后,叶瑾回屋内给师父上了香,便收拾东西打算出诊,沈千枫拗不过他,只好将府内的事情交给二弟,自己陪他一道出了门。
叶瑾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神医,先前一直在琼花谷内极少与外人打交道,所以寻常百姓也只能听听名声。而在与沈千枫成亲之后,叶谷主在日月山庄内闲得发慌,又不能像先前那样说走就走四处云游,于是便开始潜心写医书,并且还时不时开堂授课,将一些好用而又不被人知的药理传授给城内大夫,好让他们在治病救人时更加得心应手,每月初二更是会亲自在善堂免费坐诊,因此在百姓里口碑极高,以至于在每次看完诊后,日月山庄都会收到无数腊肉鸡蛋青菜鲜鱼,在厨房里堆成山。
沈夫人对此也很是骄傲,觉得自己儿媳妇简直能干。
必须比儿子强。
妥妥的。
“大家排队啊,排好队!”
日月山庄杂役在善堂外维持秩序。沈千枫扶着叶瑾,小心翼翼从马车上跳下来。
“叶谷主来了!”
百姓有眼尖的看到,先是一嗓子叫出来,其余人顺着他的眼光纷纷看过来,也笑着挥手,现场顿时又更热闹了些,不过倒也没有抢位混乱——仓禀足而知礼节,大楚国富兵强,楚渊对教育又极其重视,所以就算是平头百姓,也大多很有几分儒家风范,路不拾遗夜不闭户,整个国家都是欣欣向荣的模样。
叶瑾也是笑着冲大家打招呼,而后便进了善堂,准备替百姓看诊。沈千枫抬了把椅子坐在他身边,一来帮忙,二来看着也安心。
于是百姓便又忍不住纷纷感慨,真是恩爱啊,神仙眷侣什么的,真不愧是沈公子的哥嫂。
非常惹人羡慕。
对于叶瑾来说,治这些头疼脑热自然轻而易举,因此速度也很快,周围负责写药方的几个小童子下笔如飞,还是赶不上他说的速度,纷纷苦着脸求助看沈千枫。
“你们看他做什么。”
叶瑾本来想怒一怒,不过后来想想这是在外头,于是咳嗽两声做掩饰,顺便取了纸笔,自己低头写方子。
屋内炉火很旺,所以叶瑾脱了外袍,只穿着一身青绿纱衣,愈发衬得整个人清秀雅致,眼睑乖乖垂下,双唇微微抿起,连握住狼毫的手指都是说不出的纤细白皙,沈千枫不由便看得有些痴迷。
“好了。”
叶瑾写完方子,将墨汁吹干递给面前的老者,“回去煎服三天,腰就会不疼了。”
老者千恩万谢,硬是给叶瑾放了一包花生糖,才高高兴兴转身离去。
“累死了。”
叶瑾伸懒腰,然后随手拿了一块糖,一边自己吃一边递给沈千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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