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才是我的悲哀:早已众叛亲离,而我自己还不知道。
这几天我想了很多,他们在遗忘我,我却忘不了他们。到了现在,我才真正看明白,这就是被全天下抛弃的痛苦。
我是个昏君没有人在乎。因为在所有人眼中,我元君曜也从没有在乎过他们。我的眼里只有我的淑妃冯嫣儿,为了她,我对不起天下人。
当然,冯嫣儿是不会为我流哪怕一滴眼泪的。因为,是她亲手把一杯钩吻端到我的面前。
钩吻是毒酒,喝下去会肚肠尽烂。我只喝了一口,便痛得弯下腰去。
淑妃笑着,她的笑容一如以往的明媚。她说,这酒正合适于我。那一刻我的心与肝肠绞在一起。
她知道我已经无力去提起我的剑,所以在我面前不用再装下去。
“你快点,”她催促我,像是以往和我撒娇的模样,“我还急着出宫呢,我爹为我新打造了一张拔步螺钿床,我得快点去看看。”她看我因疼痛缩成一团,还嫌我死得慢耽搁了她的好事。
而我,曾一直那么爱她!
她这么说的时候,她父亲的学生,那个她带进宫来的李逸,当着我的面,把她搂进了怀里,“好狠!”他说。
淑妃咯咯地笑着,推了他一把。
而李逸的另一只手上,提着一把打算杀我的刀。他是我新封的禁卫的统领,是淑妃引荐给我的人。
人人都说我元君曜刻薄少恩,他们说的也许是对的。我多疑不信任众臣,不信任百姓。尤其不信任那些新近归附的南人。可我信任我爱的淑妃,一点也没有怀疑过她
就算我那统一了天下的父皇,在临死前一再叮嘱我,要对这个刚统一王朝的百姓宽柔并济,要对南北的众臣一视同仁。我也是一只耳朵进,一只耳朵出。所以到我死的那一天,连一个为我说话的人也没有,更不要说为我出力,为我流泪。
我对不起他们。
可我对淑妃,却是巴心巴肺的好。
淑妃长得漂亮自不必说,我第一眼看到她就喜欢得紧。那时我还只是王子,为了得到她,我花了许多的心思,打败了其它几个兄弟。得到她,比得到天下还难。
她的美精致如细瓷,光洁如玉润。我一直把她小心的捧在手心里。她的一颦一笑都让我随之心颤。我傻傻的爱过她,她的需要,我从来没有想过违拗。冯嫣儿善舞,我便为她起了摘星阁,我那意思,她便是想想要天上的星星,我也会想办法去摘给她。看她如嫡仙般在高阁上舒起广袖。我神魂颠倒,从没想过她的笑脸下,正藏着对我食肉侵皮的狠心。
那时的她,时常在我面前撒娇落泪,每一滴泪珠都好像砸我的心尖上一般。
我是这么喜欢她!我一当上皇帝,就想把她立为皇后,可大肇的规矩,皇后必需有子这一条却难住了我。冯嫣儿一直没有为我生出个一男半女。
就算这样,冯嫣儿也是我后宫地位最高的女人。有了她一个淑妃,我再也不把妃位封给其它女人,这样才能让她在后宫,就和当了皇后一样。
别人都说君王无情,我却发了誓要让她三千宠爱集于一身。我夜夜与她欢好,恨不得与她合为一身,心肝二字来形容她真正是再贴切不过。我与她海誓山盟,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许了她生生世世永不分离,生同床,死同穴,我曾以为她会和我埋在一起。可如今,只有我的人头挂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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