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风、水、火与精神,五大元素和谐共处,这次我会成功的。”
从海格的小屋回来后,艾维马不停蹄地开始准备自己的艺元素苑像。他的设计很并不复杂,但十分和谐,至少他自己是这么认为的。
纯净的水元素与土元素混合,按照一定比例掺入金属粉末,就能得到一大团细腻的泥胚。利用念动力和法师之手为其塑形,艾维已经很熟悉这一步了。
无论是之前的陶瓷小龙(被马尔福起名叫“忒本”的那只),还是后来用乳脂软糖捏成的海格与巴克比克,他们的所有细节都显得巧夺天工,找不到一丝一毫的缺陷和毛刺,艾维技术已经不能让人挑出什么毛病了。
对于艺元素苑像的外形设计,艾维反复进行了好多遍。有威武霸气的火龙、神骏无比的飞马、拥有华丽羽毛的乌鸦,甚至还有结构精巧构造繁复的陶瓷女仆……
但最后,艾维还是鬼使神差地选择了一种巨型猫猫作为艺元素的外形。那是艾维在来到魔法世界前最想得到的宠物——缅因猫。
缅因猫是所有宠物猫中体型最大的,当然,这要把它的那些猫科豹属的兄弟排除在外。艾维知道有些包头巾的家伙会养一些更加凶猛、野性难驯的大猫作为宠物,而且现在他已经是个拥有超凡力量的法师了,驯服这些大猫或许不在话下,但他毕竟还只是一个区区一百四十四岁的魔法学校在读学生,还是有必要考虑一下教授和同学们的感受的。
所以在霍格沃茨允许的范围之内,艾维准备养一头体型最大的猫。缅因猫拥有浓密的被毛,相比于它巨大的体型来说,它们三角形的头部则显得较小,不过这并不影响它们长着一双大眼睛和长睫毛。缅因猫的耳朵也很大,耸立向天,顶端还有类似猞猁的黑色簇毛,不过缅因猫的簇毛通常较短。
除此之外,它们还有着像狮子一般威武霸气的领毛,和一条又粗又长的毛绒尾巴。当它们端坐不动时,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它凶猛威严的几位近亲。
然而与它们威严外表不同的是,缅因猫的性情通常十分温顺,而且亲近人类,最妙的是,它们的叫声非常嗲。
用一个不太恰当的比喻,相当于长着一张鳌拜脸的络腮胡大汉用林志玲的嗓音冲你撒娇。
如果是人的话,这种场面当然非常辣眼睛,但那是猫猫啊!是猫猫啊!
当然缅因猫也不是全无缺点。
首先,浓密的被毛和领毛导致它们的掉毛量非常大,它们的绒毛会出现在家中的各个角落,甚至包括端上餐桌的食物里。
其次,与巨大体型相称的是巨大的食量,而巨大的食量又带来了巨大的便便。臭而大的便便。
有些自诩为猫奴的人会将铲屎当成一种乐趣,但艾维显然无法理解这一点。所以经过权衡再三后,他还是放弃养一只缅因猫。
不过如今他有了将艺元素制作成缅因猫的机会,可谓是一个选择两种满足。不但可以补全法师宠物的战斗属性,而且可以圆了自己上辈子的梦想,哪有不干的道理?
至于那些可能被猫猫占用的研究魔法的时间……反正霍格沃茨不是有魔法石吗?大不了把它搞到手,还怕没有时间撸猫——不对!还怕没有时间研究魔法?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步步为瘾 攻略首席设计师 假千金被影帝死缠烂打 从此音尘各悄然 侯府繁华迷人眼?小福女选择种田! 重返1988:从县城屯猪开始 新宋:我家娘子是帝姬 型月:百万士郎大盘点 刚想艺考你说我跑了半辈子龙套? 王猛传奇 我小姨是后宫宠妃 听懂毛茸茸心声,我变成破案高手 小宫女媚色撩人,陛下日渐沉沦 穿成黑月光恶女,深陷虐文修罗场 老祖宗归来,败家子她是真敢打 武神信仰 快穿女配拿了万人迷剧本 我在修仙世界开农场 千秋万劫 戏精娘子总扮乖
社畜李白衣意外穿越到一个男尊女卑的大坤王朝,意外成了镇国将军的儿子,李白衣那就一个兴奋,当场就要励志当一辈子的败家子,没事逛逛楼和里面才华横溢的女子探讨人生,学学英语。。。奈何总有人不想让李白衣学英语。也罢!既然不让我学,那就别怪小爷不客气了!...
烽火生,狼烟起,策马扬鞭保家国。犯我天威,虽远必诛!造宝船,扬风帆,乘风破浪惊万邦。堂堂中华,四方来贺!文治武功,缺一不可开疆拓土,千古一帝。大顺皇朝,由朕开创新的篇章!...
预收文我在民国当校长求收藏!作为一个颜正,又前途光明的八十年代大学生,除了没钱,狄思科再无其他烦恼。直到他发现自己生活在一本名叫粉红大亨之爱情难逃我手的书里。书中女主是未来娱乐业女大亨,...
穿越到二战末尾时期的火影世界,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为二尾人柱力,更巧合的是,舍人发现自己的舌头上居然有着舌祸根绝之印雷之国还是火之国地狱难度的开启模式二尾,你说,大漂亮和小傲娇,这两个名字哪个好...
三十而立的中年老处男萧腾风,意外在梦境中穿越,成了自带Bug的穿越人士。从此妈妈再也不用担心我修仙了。。。功法不懂?没事!咱睡一觉其义自见!炼丹,炼器没有时间?不怕!咱一梦百年,有啥问题咱梦里解决!啥叫全能?全能就是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咱做不到的!好不容易穿越一回,要是没有点能耐出门好意思和别人打招呼么?新建书友群902033032有兴趣的朋友可以一起聊聊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带着梦境去修真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她曾经历了长平之战,鉴证了数十万人的坑杀。她曾率领大秦铁骑,与六国逐鹿天下。她见过天下三分,山河破碎。也听过那袅袅的隆中琴音。贞观盛世她曾一醉今朝,那千古女帝又是如何芳华?她鲜衣怒马过,也曾羽扇纶巾。做过田舍农,也为过教书生。却没人知道,这么一个人,活了两千年。嘛,比较轻松悠哉的历史文吧,因为个人原因可能并不能做到完全符合历史,经得起考证。但我会尽力查全资料来写的。第一次写这种文章,我还是希望写的有趣一些,哈哈。最后,变身慎入哈。...